◎ 致公党中央
中共十八大报告已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而公众参与低碳城市建设机制研究就是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
目前美国、巴西、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宁夏、天津等地区已出台环境教育条例,均对环境教育经费来源及激励机制作出规定,将环境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由政府对环境教育工作进行表彰奖励。建议将《中国环境教育条例》列入2013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
通过建立低碳城市建设分析会制度和低碳城市建设点评制度,提高公众参与透明度,建立健全省、市、区三级低碳城市建设责任制,根据低碳城市建设分析会和点评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责任。
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定期将碳污染排放企业状况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上市公司和申请上市的企业应该将自身的环保业绩和碳排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建议将每年度的环境状况公报提前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同时在年初发布。
通过制定出台财政激励、税收、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等多种政策实现最低成本的低碳城市发展。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公民和社会组织实行低碳消费,通过税收等政策手段,抑制消费主体的高碳消费方式,通过减免税费、提供财政补贴等措施引导消费者实现低碳生活。
对水、电等能源类消费品的使用采取价格累进制,加强价格调控的引导功能。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法规来鼓励消费节能产品和使用节能新技术。加强对住房、汽车、装修等高档消费的政策引导,引导改善居民的消费结构。在政策层面鼓励循环产品的使用,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使低碳行为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
树立低碳生活理念,促使城市居民消费模式从高碳向低碳转变,逐步构建健康合理的消费新模式,并在餐饮、宾馆、商店、娱乐及相关行业制定和实施绿色消费标准,鼓励和提倡绿色出行,在城市新城建设中预留自行车道等。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多方联动的全民低碳行动机制。
建议结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适度消费、低碳消费。通过树立低碳生活理念,营造低碳生活环境,倡导低碳消费,实现低碳生活。
立足从娃娃教育抓起,从学校教育抓起,制定适合幼儿心理的教材,培养孩子的低碳意识。同时注重从家庭教育抓起,从社区教育抓起,利用家长和社区力量,进行各类环保低碳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系统性的环境教育活动,使全社会养成良好的低碳生活习惯。
建议借鉴台湾的经验,鼓励环保志愿者自发性地进行环保服务工作,如环境清洁维护、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以及生态保育、环保产业或环境文化等。
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中小学和社区开展绿色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环境基础教育进程,使环境教育从幼儿园开始,通过学生影响家庭、社区和全社会。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充分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将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与文明学校评比相结合,对于已评选的“环境友好型学校”及先进工作者,给予适当奖励。
借鉴台湾学习工作坊的经验,建立“全国性的环境学习中心伙伴关系”。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动物园和科技馆等场馆设立环境学习中心的示范点,再逐步推广。
编制《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全民低碳行动指南》,制定《国家全民低碳行动方案》,编制《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企业行动指南》等。
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建立健全节能的制度和措施,定期公布能耗情况。在政务工作中坚持倡导“绿色办公”的理念,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召开视频会议,开展无纸化办公。
建议由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从2013年起,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不再印制贺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