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图为2013年3月28日,福建省莆田市新度镇青坨村一位老人在村卫生所报销医药费。
潜规则好比社会的癌细胞,一旦扩散开来,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消灭潜规则就等同于消灭社会的癌细胞。
人向潜规则低头可能是无奈,社会向潜规则低头就是悲哀。有潜规则不可怕,关键是要破除它。
“拼爹”拼掉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拼掉了一些正直的心,这种现象必须改变。
潜规则不除,社会难公平,人心难聚合。
2013年高考前夕,一则消息让广大农村考生感到温暖和振奋:国家决定,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今年比去年增加8.6%。这将使更多农村学子得到改变命运的机会,是党和政府维护公平正义一项实实在在的举措。
当前,我们正在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而奋斗。有人说,如果描绘中国梦的图景,公平正义就是它不可或缺的底色。只有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个人的追梦之路,让每个梦想都能开花,中国梦才会成为美好现实。
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我们党领导人民干革命、抓建设、搞改革,就是为了建设真正公平正义的社会,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公平正义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
从现实来看,党和政府促进公平正义的努力有目共睹,但另一方面,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人民日报微博推出的“我期待”系列调查中,对于“让社会更和谐,你最期待”的问题,选择最多的是“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占被调查人数的59%。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社会不公现象的凸显、政策制度不完善、人们权利意识增强以及媒体传播放大等多重原因。
事不公则心不平,心不平则气不顺,气不顺则难和谐。公平正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诸多矛盾的交结点,成为广大群众关注度很高的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应把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追求公平正义体现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年底,围绕异地高考问题,一些非北京籍学生家长与北京籍学生家长在网上展开辩论。一方认为,只有消除歧视,让随迁子女享有与本地孩子同等的高考机会,才是公平的体现;另一方则认为,若放开户籍限制,就会影响本地孩子升学机会,这是不公平的。
面对同一件事,为何人们的理解迥然不同?在公平正义问题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由于人们的立场、角度不一样,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那么,应该怎么看待公平正义?
首先,应历史地看。公平正义,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人类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思考和追求从未停止过。因此,公平正义是一个发展着的历史范畴。在不同社会制度下,公平正义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在阶级社会,不同的阶级由于阶级利益的差别,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不同。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起来的。”公平正义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螺旋式上升。我们一方面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求在现有条件下,最大程度实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蛋糕做大,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次,应相对低看。绝对的公平正义,从来都是没有的,只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幻想中。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成员个人情况不同,天赋有差别,能力有大小,不可能每个人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纯粹的起点平等是做不到的,竞争的最后结果可能导致不公平,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对公平。如果追求绝对公平,苛求整齐划一、完全一致,只会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最终导致公平正义的倒退。
最后,应具体地看。讨论公平正义,不能泛泛而谈,必须放在具体领域、结合具体问题来分析。比如,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在经济领域是适用的,体现了公平正义的要求,如果拿到社会领域来,则会导致一些社会困难群体,连基本的生存需求都得不到保障,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让广大农民老有所养,和城里人一样领养老金。图为山东省临沂市郭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展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吴忠民(中央党校教授):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能够实现何种程度上的社会公正,从根本上来看,应当视这个时期所能提供的经济条件而定,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的准则。只有以高度发达的经济为基础,一个社会才能具备相应的社会经济资源,才能为社会公正的实现提供必要的支撑构架。
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摘自《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网如何织就?关键还是改革。30多年的实践证明,改革是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制度建设的根本途径。既应改革不合时宜的制度,也要把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制度化,还要探索建立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制度,使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具体来说,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
一是权利公平。在我国,不论民族、性别、职业、财富等,每个人都应一律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应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公民合法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建立健全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人民当家做主。重点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等。完善权利维护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工资拖欠等群众权益受损的突出问题,确保权利公平的实现。
二是机会公平。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追求,都渴望平等拥有拼搏奋斗、展现自己的机会。应强化政策保障,拆除制度“篱笆”,取消不合理的准入限制,使尽可能多的人有打拼的舞台。
三是规则公平。一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确保规则公正严明、不偏不倚;另一方面,全社会都应严格按照规则办事,坚决抵制潜规则。
维护公平正义,还须反对特权现象。哪里有特权,哪里就有不公。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搞特殊、耍特权,比如违规占有多套住房,违规占有公家车辆,以各种形式侵占公共利益、群众利益,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应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公权私用变特权。
“公平正义是每个法律人的信仰。”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厉莉的座右铭。在审理一起保险赔偿案的过程中,她勇敢挑战显失公平的行业规则,不仅使原告赢得了诉讼,更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修改了相关条款。她用自己的坚定与执著、果敢与担当,展现了法治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力量。
以公开促公正。公开透明才能公道公正,暗箱操作则会问题丛生。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要求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等方面内容,有力促进了司法在阳光下运行。今后将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审判和公开执行制度,推广庭审电视网络直播、网上晒判决书等做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司法公正成为人民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东西。
以完善体制促公正。科学规范的体制和制度,是阻止金钱、权力、人情干扰司法公正的隔离墙。下一步的关键,是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改进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不断向纵深推进。
以强队伍促公正。司法队伍头顶天平、手握准绳,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建设一支廉洁正派、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关键。这些年涌现了“柔情的女法官”陈燕萍,“法官妈妈”詹红荔等一批先进典型,同时也存在少数司法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贪赃枉法,滋生了司法腐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任务还很重。
维护公平正义不只是司法部门的事情,全社会都应树立法治理念,增强遵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广大群众要自发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高学习运用法律的能力,避免在维权的同时违法。社会舆论应依法、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努力防止“权力”伤害“权利”现象的发生。
实现公平正义是一条很长的路,但前景必然越来越广阔。只要我们大家共同携手,持续努力,不断朝着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迈进,我们每个人也必将赢得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
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要实现公正
周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要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各级法院就是要把每一个案件审理好,尤其是对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些复杂、疑难、敏感案件,各级法院更要审理好。
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更要关注民生,更加关注人民各项权益的保障,通过扎扎实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重庆市云阳县启用“便携式法庭”巡回审判。这套审判工作装备配备了国徽、笔记本电脑、审判时用的条幅、标牌等,以规范法庭场景设置、改善基层法官办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