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山西省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随即召开。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巨宪华出席会议,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高才主持会议。
张建欣副省长指出,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的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视电话会议由国务院批准召开,国务委员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法工委、财经委,国家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个单位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高度重视。
张建欣副省长强调,全省《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要重点做好3个“认真抓好”: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采取集中培训、专家解读、研讨交流等各种形式,逐条逐句、原原本本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全部内容,切实把这部重要法律学懂弄通,真正做到准确理解、全面掌握。要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特别是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予以重点宣传推动。各级宣传部门和各大媒体要大力支持《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工作,积极策划、全力组织好重点宣传活动,同时为相关部门尽可能地提供工作便利,齐心协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认真研究《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尤其要与正在执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认真对照,对增加的法律条款要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在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各自监管的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和变化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目前要全面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实施后,能够与过去的《条例》无缝衔接;三是认真抓好监管执法。在全省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已经取得了不少阶段性成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对发现的隐患要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彻底消除。《特种设备安全法》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仅法律责任就有25条,占到条款总数的1/4,各级执法稽查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管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外,和特种设备安全有关的其他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和年初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在本部门做好工作落实。
常高才局长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这次会议和张建欣副省长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掀起《特种设备安全法》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大落实的热潮,为这部重要法律顺利实施,全方位地打好基础;要以这部法律为依据,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对事故的隐患“零容忍”,为山西省综改试验区顺利建设,为经济社会顺利发展,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不懈的努力。
山西省13个省直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省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太原高新区、经济区局主要负责同志,省质监局稽查分局、省特检院、省锅检院主要负责同志在省质监局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质监局局长在各市质监局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