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昕
(天津华汇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天津 300384)
本次研究以天津蓟县总体城市设计为实践载体,结合相关城市设计理论,从天际线的塑造以及视线通廊的控制两个方面对建筑高度与体量的控制进行了研究,并试图探求在中小城市的城市设计中如何结合自然条件、历史条件来引导城市高度结构的发展以及城市三维空间形态与周边自然环境的互动等等问题的解决途径。
蓟县位于天津北部山区,地处京津腹地。与北京、天津、秦皇岛、承德等城市有便捷的交通联系。蓟县城区选址于府君山与翠屏湖之间,三面环山,一面临水。蓟县历史悠久,现状城区是在蓟县古城的基础上向东、南两个方向上扩展而形成。蓟县古城位于县城的西北部,面积约1.2 km2,呈六边形,古城内有独乐寺、白塔、鼓楼、鲁班庙等国家级或者省市级文物保护建筑。
1)建筑高度的等级划分。建筑高度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执行,指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主体最高点的高度。
2)城市高度结构的引导与控制。蓟县是一个山水风光与历史底蕴兼具的传统型城市。从蓟县的这一城市特色出发,城市高度结构的设计应该从两个方面着眼:一是应该保护城市的传统肌理;二是要将山水景观引入城市。
蓟县古城内多为低层建筑,白塔是古城范围内的最高点,高度也仅有30.2 m,因此,在低层高密度的古城区建设高层建筑显然大不相宜;整个旧城组团内的建筑如果过高,则会对山体的走势形成遮挡,故而旧城组团内的建筑高度宜以低层、多层为主。相比较而言,新城内的限制条件要相对宽松很多。
根据视线与视角的控制原理,确定了10 m,21 m~24 m,50 m,100 m四个高度控制线,并且结合相关城市设计要求规划高度控制区域,包括非建设控制带、10 m建筑高度控制区域(低层控制区)、21 m~24 m高度控制区域(多层控制区)、50 m高度控制区(高层控制区Ⅰ)、50 m~100 m高度控制区域(高层控制区Ⅱ)。其中,城市的主要开放空间为非建设控制带,古城及周边缓冲地带不得超过10 m,旧城组团内新建住宅建筑不得超过24 m,公建不得超过50 m。
3)城市体量结构的引导与控制。建筑体量的控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量度,竖直方向上体现为建筑的高度,水平方向体现为建筑的水平尺度。由于建筑高度通常作为一个单独的方面来加以讨论,因此,本文中的建筑体量主要指建筑的水平尺寸控制。但是这两者是密不可分的,而且两者之间相互影响,互为依托。对于一个地区内主导高度的建筑,应该制定一个可容许的最大水平尺度,以避免其体量极端庞大而影响城市的视线和城市的格局。除此之外,对于在限制尺度之内的建筑,还应当对建筑立面加以划分使其富于变化,进一步减少建筑外观的粗壮墩实之感。
建筑体量主要通过以下两个参数来控制:
最大水平尺度:建筑沿外墙的最大水平距离,除城市标志性建筑和大型的公建设施外,单体建筑的最大水平尺度应当同当前该区域建筑的主导水平尺度相适应。
最大对角线尺度:建筑外部相距最远的顶点之间的水平距离。最大对角线尺度的意义在于它能够控制建筑既不过高,也不过长,而保持一个相对“匀称”的体型[4]。
根据这一控制标准以及前文所述及的城市高度的控制要求,蓟县的一般建筑体量可以分为三个级别来控制(见表1)。
表1 建筑体量的级别分类 m
对于控制的建筑对象,既要满足最大平面尺寸的要求,又要满足对应最大对角线尺度的要求。
与建筑的高度控制相对应,蓟县建筑体量的控制分为三种控制区域:
小尺度:主要适用于低层建筑的体量控制以及部分多层建筑的体量控制。控制区内建筑的主导高度在24 m以下,建筑以低层住宅和小型公建为主。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古城范围内建筑多在10 m以下,在级别Ⅰ的基础上将控制的上限下调,使最大平面尺度保持在15 m以下。
中等尺度:控制对象主要是多层建筑与小高层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建筑主导高度在10 m~24 m和24 m~50 m两个范围内,建筑的主要使用性质为住宅和办公楼。
大尺度:这一控制区内的建筑类型比较复杂,包括了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等多种类型的建筑;建筑多以大型公建和高层建筑为主。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标准所针对的是城市的大量性建筑,即在量上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对于大型的、具有地标意义的特殊建筑则应该进行专门的评价,以使建筑的尺度能够符合城市的空间格局和城市的空间美。
城市天际线以及某些特定展开面上的城市轮廓线是静态的竖向空间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传统城市天际线往往是自然衍生的,客观地表达着城市的价值理念和环境观;现代的城市天际线更带有人为主观控制的色彩。除了自身的形式以外,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也是天际线美感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点在山地型城市中体现得尤其充分[2]。处理好新建建筑的轮廓线、历史遗存建筑轮廓线以及自然环境的轮廓线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塑造山地城市轮廓线的关键所在[3]。
以蓟县为例,根据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蓟县以津蓟铁路为界限,分为新城组团和旧城组团两个部分。六边形古城一直位于旧城组团的东北部,正好处于新城组团、旧城组团和北部山体三者的结合部。提倡新老建筑之间视觉联系和协调过渡。要使新建筑与过去的建筑在尺度、形式和比例上协调,在新建筑高度和体量过分时就要对建筑的大块面进一步划分,并作质感上的处理,以减弱它们明显的尺度感,并反映过去建筑的风格。
为使古城遗址内的国家级文物独乐寺观音阁、白塔的观赏视线不至于被新建的高大体量建筑所遮蔽,旧城组团内的建筑应以低层和多层为主,严格限制建设高层建筑。尤其是在古城遗址内,更是要保证独乐寺、白塔和鼓楼的中心地位能够被突出。所以古城区内建筑的高度原则上不能突破10 m。
高层建筑应当在商业中心及其他活动中心城组成群布置,以利于商业的效益,并可避免向其他地区不必要的发展。在这些不同的商业中心,建筑高度必须向边缘跌落,以利于向其他地区逐渐过渡(见图1)。
图1 蓟县天际线意向(沿南北方向展开)
根据这一原则,新城核心区部分以新建建筑为主,鼓励小高层、高层建筑的适度发展,但限制超高层建筑(大于150 m)的建设,在新城组团的主要发展轴线与人民西路交汇处布置了一组高层建筑作为整个新城组团的视觉焦点来加强整个新城组团轮廓线。
城市高度结构的实现需要多重层次的综合控制才能实现。城市视廊、高层布局更多的是一种宏观层次的控制,侧重于一种视觉美学;而中观层次的控制则依赖于对街道、公共空间等中观层面上的建成环境尺度的控制。它关系到人在城市的感受以及对城市文化的体验,适应人体尺度的、复合化的街区最能打动人心,酝酿文化。
对于街廓空间尺度的控制,通常使用的一种控制方法是对道路宽度(D)与建筑物高度(H)的比例关系的约束,即街道宽高比(D/H)的确定来作为衡量的标准,这种比例关系对于人对街道空间发挥着关键作用[5]。
根据相关的研究表明,街道的宽高比控制在1~2之间是比较合理的,并且能够对人的心理产生积极的影响(见表2)。
表2 街道的宽高比(D/H)对人的心理的影响
蓟县是一个传统尺度的空间与现代尺度的空间并存的城市。在古城区,对于街道的宽高比宜取其下限,控制D/H在1之内。结合建筑高度与体量的控制,把古城区营造为一个小尺度主导的城市空间。
而在除古城外的其他街区,由于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相对较多。为了缓解高层建筑所带来的压抑感,第一层次的街道界面与道路宽度的比值也应该控制在1~2之间,主要考虑人的尺度及与相邻街道的关系,反映街道中人的生活及情感要求;对于超过这一比例范围的建筑主体部分,应当在第一层次界面线的基础上向后退缩,继续向城市上空发展,主要考虑远距离的视觉要求,体现城市发展需要。两个层次的界面应当有一定的对比,从而保证第一层次的界面对街道的空间限定作用,保证街墙景观的延续,并减少高大的建筑体量对街道形成的压抑感(见图2)。
图2 沿街界面的控制示意图
城市高度结构是城市形象最为直观的表现,也是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城市的高度与体量的控制涉及到经济、社会、艺术等多种因素,本文仅从艺术角度对城市高度的控制作一研究,而对于其他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则有待于更进一步的分析。
[1] 黄 焕.解读芝加哥的城市天际线[J].国外城市规划,2006(4):61-66.
[2] 朱 珷.天际线美学[J].国外城市规划,1987(2):35-43.
[3] 王建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1.
[4] [美]E.N.培根.城市设计[M].黄富厢,朱 琪,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5] [日]芦原义信.外部空间设计[M].尹培桐,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