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星
目前,核工业领域编制的标准主要包括能源行业标准(NB)和核行业标准(EJ),能源行业标准由国家能源局主管,而核行业标准由国防科工局主管。这直接导致两类标准的编写所参照的规范有所不同:NB标准主要参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1]进行编写和出版,而EJ标准主要参照GJB 6000—2001[2]《标准编写规定》进行编写和出版。其中,GJB 6000—2001主要是参考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并结合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工作本身的一些特点编写而成,它在与GB/T 1.1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又存在很多差异。
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 GB/T 1.1进行了修订,颁布了GB/T 1.1—2009,在技术内容、格式编排等方面对GB/T 1.1—2000进行了很多修改。因此导致现行 GJB 6000—2001与 GB/T 1.1的差异加剧。这些差异容易被忽视和混淆,使得近年来核领域标准的报批稿中经常出现混淆这两个标准的情况。笔者结合多年核领域标准编辑的经验,对这些差异中经常出现错误的通用性部分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方便编写人和编辑人员理解和记忆,以期提高核工业领域标准的编制质量。
相对于 GJB 6000—2001,GB/T 1.1—2009对“条”的规定更严格:
(1)应避免对无标题条再分条;
(2)可将无标题首句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以标明所涉及的主题。这类术语或短语不列入目次。
GJB 6000—2001中对以上两点均未作规定。
GB/T 1.1—2009中规定,列项除了可使用破折号、字母编号外,还可以使用圆点的形式;可将列项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以标明所涉及的主题。而GJB 6000—2001中要求列项的每一项前优先使用破折号,不可使用圆点的形式,也不能将列项中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
GJB 6000—2001要求在前言中说明标准中的附录哪些是规范性附录哪些是资料性附录,而GB/T 1.1—2009中对此并未作要求,不需在前言中陈述附录性质;GB/T 1.1—2009要求在前言中明确以及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而GJB 6000—2001对此并未作要求。
(1)引导语不同
GB/T 1.1—2009:“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JB 6000—200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标准”一词根据情况相应改动。
(2)采标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对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所列的标准,GB/T 1.1—2009规定,凡起草的与国际文件存在一致性程度的我国标准,应按GB/T 20000.2的规定注明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而GJB 6000—2001对于采用国际标准制定的标准都不需注明其一致性程度。
类似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不同。GB/T 1.1—2009:“(……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GJB 6000—2001:“(……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标准”一词根据情况相应改动为“规范”、“部分”等。
标准中的要求应容易识别,并且这些要求的条款要与其他可选的条款相区分,以便使用者了解哪些条款是应该遵守,哪些条款是可选择的。因此,表达各类条款时的助动词应准确。GB/T 1.1—2009和GJB 6000—2001的助动词使用规则对照见表1,表中只给出了等效表述不同的助动词。
表1 助动词使用规则对照表
GJB 6000—2001中规定,当图的数量较多或者篇幅较大时,正文的图可集中编排在正文之后,附录的图可集中编排在相应附录之后。GB/T 1.1—2009对此没有进行规定。
而GB/T 1.1—2009增加了图的接排和分图的规则,详见该标准的7.3.7和7.3.10。GJB 6000—2001对此没有进行详细规定。
GJB 6000—2001中规定,当表的数量较多或者篇幅较大时,正文的表可集中编排在正文之后,附录的表可集中编排在相应附录之后。GB/T 1.1—2009对此没有进行规定。
GB/T 1.1—2009:第一层次的条以及附录的章均空一个汉字起排,第二层次的条以及附录的第一层次的条均空两个汉字起排,依此类推。
GJB 6000—2001:所有章条不论层次均顶格起排。
虽然目次是由标准编写模板自动生成,但是由于模板经常出错以及一些标准编写人不习惯使用模板,使得目次的编排格式经常出错。
GB/T 1.1—2009:标明注的“注”和“注×”、标明示例的“示例”和“示例×”一律用小五号黑体。
GJB 6000—2001:对此并未作详细规定,一般均使用小五号宋体。
相对于 GJB 6000—2001,GB/T 1.1—2009对图和表的编排格式作了更详细地规定,增加了图、表与条文的行间距、图题和表题行间距、表线粗细的规定:
(1)每幅图与其前面的条文,每个表与其后面的条文均宜空一行。
(2)图的编号和图题应置于图的下方,占两行居中。
(3)表的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的上方,占两行居中。
(4)表的外框线、表头的下框线、表注和(或)表内的段的上框线均应为粗实线,仅有表的脚注时其上框线也为粗实线。
GJB 6000—2001中对以上4点均未作详细规定。
GJB 6000—2001中规定,第一个附录应另起一面,以后各个附录通常另起一面,如果有多个较短的附录,也可以接排,接排的附录之间距离10mm。
GB/T 1.1—2009中规定每个附录均应另起一面,而且删除了2000版中附录可以接排的规定。
5.章标题、条标题的行间距
GB/T 1.1—2009:章的编号和章标题应占三行,条的编号和条标题应占两行。
GJB 6000—2001:章标题应占二行,条标题占一行。
GB/T 1.1—2009和 GJB 6000—2001属于基础系列标准,是标准的“标准”,熟练掌握这两个标准对正确编写和编辑核工业领域的标准至关重要。通过本文的对比和分析可以看出,两个标准在大部分问题的规定上是一致的,而在某些问题上,规定却有着不小的差异。究其原因,这一部分是由于行业标准自身特点决定,另一部分是由于GJB 6000—2001是参照GB/T 1.1—2000编制的,一直还未修订。牢记这些差异,可以避免在编写和编辑校对过程中混淆这些规定,从而帮助标准编写者和编辑人员更好地完成标准编制和出版工作,可以大大提高核工业领域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1]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
[2] 国防科学技术委员会.GJB 6000—2001标准编写规定[S].北京:国防科工委军标出版发行部,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