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邢素军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天津)
随着我国创新型战略的实施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提速,“专利”与市场竞争的密切关系越来越突出,有关专利侵权纠纷的案件也会越来越多。专利诉讼策略的运用就成为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内容之一。一方面作为专利权人不仅应当学会运用专利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利用专利诉讼来打击对手,增强自身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大多数企业尚缺乏专利技术和专利意识,在市场竞争中难免会遇到专利权人特别是跨国公司的专利侵权指控,面对侵权纠纷,也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方式和灵活的手段积极应对侵权指控,及时化解危机,走出困境。
作为专利侵权诉讼原告的专利权人,首先应明确提起专利诉讼的目的。一般而言,首要目的是维权。专利权人在自己的专利权受到侵犯的时候,应当积极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开展专利维权,减少由于对方侵权带来的损失。除此以外,提起侵权诉讼还有下面一些目的或作用:
一是抑制竞争对手。企业已拥有一定的市场支配能力的时候,可以采取专利诉讼达到打击对手、威胁新进入者的目的。这一般是针对那些新进入的或者可能会对自己构成威胁的企业。通过专利诉讼,可以打击对手的投资信心,扰乱对手的市场方向,还能降低对手的市场信誉,使对手为专利诉讼疲于奔命,无法在短期内对自己构成威胁,为自己获得下一阶段的竞争优势提供足够的时间。
二是借机宣传自己。一些知名度较低的企业为了进入某一市场,又不希望花费巨大的广告宣传费用而对一些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知名企业提供专利诉讼。这种诉讼并不在专利本身,而是通过诉讼引起媒体报道和社会关注,从而提高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借以获得或提升市场地位。
三是增加谈判筹码。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专利使用权,可以通过对对手提起专利诉讼来降低对手的谈判筹码,甚至获得对手的交叉许可,以实现自己占有市场的目的。
在专利诉讼中,专利权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诉讼策略的选择:
1、诉讼对象的选择策略。专利诉讼涉及的对象可能包括多个,企业不可能把所有对象都告上法庭,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两个进行诉讼。一般来讲,企业在选择诉讼对象的时候应当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诉讼成功性;二是诉讼效果性。诉讼成功是企业进行专利诉讼的首要目的,企业在选择专利诉讼对象的时候应当充分分析对象的特点,找出容易被击败的企业进行诉讼。如果选择不当,很可能遭到对手的猛烈反抗,甚至引发反诉讼。企业进行专利诉讼处理要获得成功,还需要起到示范作用,通过成功的专利诉讼,可以对那些同样构成侵权的企业形成“杀一儆百”的效果。
2、诉讼证据的选择策略。选择一种确定的、容易取证的、稳定性强的案子去诉讼是在诉讼策略中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企业平时要注意对与本行业有关的各种可能的专利信息,如他人的上市新产品说明书、产品广告、产品宣传材料、展品目录、技术资料,以及会议资料、有关技术信息情报等。对于其中可能形成诉讼证据的,及时加以固定、保存;需要公证的可进行公证,以待日后出现纠纷时,及时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
3、诉讼时间的选择策略。选择什么样的时机起诉,起诉前是否要发警告信,以及先谈判后诉讼,还是先诉讼后谈判等问题,也是诉讼开始前要考虑的。时机的选择,在不同的案件中是不一样的。如对方不考虑许可,在适当的时机起诉就可以。如对方是考虑许可的,应采取的方法则是先接触后起诉。侵权者往往态度各不相同:有在收到警告信就停止侵权的;也有的在收到警告信后仍然侵权,但在起诉后和解的;还有诉讼到底的。诉讼过程中“谈”和“打”是交织在一起的。何时诉讼,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
4、诉讼地点的选择策略。由于对同一专利的侵权行为往往不在同一地点发生,一般采取的诉讼原则是在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进行诉讼,但这些地方难免存在地方保护行为。所以,诉讼地首先应当选择自己获得专利授权的地方。同时,为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可以选择企业自己所在地首先发起诉讼。诉讼地的选择还受到不同地方的法律制度和裁判风格的影响。如果侵权地不止一处,企业可以选择那些比较稳妥的地方先进行专利诉讼。
作为专利侵权案件的被告,看似处于不利的地位,但只要认真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特别是原告专利技术的漏洞,找到有力的抗辩理由就可以借道反击,或化干戈为玉帛,与对方和解;或变被动为主动,成为诉讼的胜者。
1、请求宣告原告专利权无效的策略。企业在成为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后,第一个优先考虑的策略就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原告的专利权无效。这是一种釜底抽薪的做法。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宣告原告的专利权无效,一旦请求成功就会使原告的侵权诉讼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另一方面即使无效宣告请求不能成功,也可以通过无效程序迫使专利权人对其专利进行解释、陈述或修改,从而可以在侵权诉讼中利用禁止反悔原则缩小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要求对涉案专利进行认真分析,并尽可能地收集相关文献。由于在侵权诉讼过程中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时间非常紧张,企业可以考虑先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然后再进一步的文献检索和证据收集。
2、针对被控侵权物进行分析的策略。在分析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前,一般应当到政府专利管理部门查阅涉案专利的案卷,以明确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批、无效程序中对涉案专利有过哪些解释、陈述或修改。在收集了相关资料之后,应当结合专利公告文本、专利案卷和相关文献,对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进行分析,并对被控侵权物与涉案专利进行比对,以确定被控侵权物是否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及被告可以向哪些方面努力,以摆脱原告的侵权指控。
3、积极主张抗辩事由的策略。被控专利侵权的企业除了应当分析被告在一般民事诉讼中可以主张的抗辩事由之外,还应当重点分析自己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可以主张的抗辩事由。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可用于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如原告属于普通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且没有专利权人的授权;被告的行为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被告的行为依法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被告实施的技术属于已有技术;原告滥用专利权;原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等。
4、请求中止诉讼的策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请求中止诉讼也是被告可以采用的一招。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中止诉讼,不但可以让自身有足够的时间收集证据,而且对原告也形成了相当的压力。很多时候,由于原告迫于中止诉讼或者是诉讼时间延长的压力而被迫与被告和解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
总之,在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不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如果诉讼策略运用得当,都可以取得有利的地位和满意的结果,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1]陶凤波.专利维权在曲折中前进[J].中国专利与商标,2012.11.
[2]李勇.专利侵权与诉讼[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