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丽荣
(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河北·石家庄)
城市化是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市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市二、三产业的转移。城市化的过程也是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应。而逆城市化是由美国地理学家波恩1976年提出,是指西方国家的“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口增多、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城市病”越来越严重,一些城市人口开始迁往郊区或农村。美国“逆城市化”表现一般是富人先搬出去,因为他们有实力,然后是中产阶级,同时各种生活配套设施也日趋完善,最后形成一个具有多功能的小城镇,这是一个富裕社会发展到最后的必然结果。
30多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放型经济已经形成,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在解决“三农”问题上,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实现了农民生活水平的明显提升。城市化是拉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强劲引擎,也必将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动力和本质特征。中国的城市化率虽然达到了52.6%,但按户籍人口计算仅仅35%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城镇化是促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如此城市化的大背景下却出现了另外一种情况,即市民向农村居住点转移以及原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城市户口的人群而今又费力获得农村户口的现象。最典型的,一是出现了一批福利水平超过城市的集体经济主体,村民乐得享受这种片面的农村城市化;二是随着城市经济的扩张,出现了“城中村”,出现了周边土地大幅增值的问题,原来农村的“土地福利”已经异化为“地产资本”。在这些地区户籍改革的难题却是“户口进村”难,户籍在这些地区已经成为了“股民凭证”。这种逆城市化现象不是城市发展的正常阶段,不代表城市化达到一定高度,是一种非正常逆城市化。
1、城市化未能全面协调进行,城市吸引力下降。改革开放后,放开了对人口流动的控制,经过三十多年的城市化进程,中国城市化已经初见规模。但同时,由于各地政府对中央文件理解和掌握不够完全,城市化工作单一体现在对城市规模扩张和对GDP 增长的追逐上,没有兼顾公共设施及民生的改善,使现阶段的城市化带来很大的盲目性和功利性,出现一些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产业结构畸形、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人口就业压力增大等。城市发展规划不具备全面布局的整体性和前瞻性,城市的吸引力逐渐减弱,一些有能力有实力的人士开始向更宜居的农村迁移,城市化进入了瓶颈。
2、国家惠农政策越来越多,农村生活水平提高,土地资源优势显现。一是城市对农民工的低廉回报,不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致使进城农民长期在收入低标准、生活低质量、保障低水平的社会底层徘徊,被日益边缘化,很大程度促成了农民工回流的趋势,造成城市劳动力资源的紧张;二是随着国家对农业的反哺支持,从事农业生产同进城打工收入相差不大,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潮流;三是在城市扩张,农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同时,农村各种资源的配置问题日益明显。城市化是资源向城市集中转移,进而最有效地利用,而非正常逆城市化则分散有限资源,“非转农”吸引人才趋向只凭户口便可坐地生金的致富道路,而农民同样只拿租金、分红便提前进入富裕阶层。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可能在这里成为空谈,这种情况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理念,是不可持续的。
3、价值观的迷失,利益驱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不够完善,受西方自由主义、拜金主义的冲击,人们在精神层面的追求缺失,出现了一个利益至上、享乐第一的人群,而且依靠自身的实力和各种关系,千方百计地进入城市吞并的“城中村”,以期分享城市化中集体经济的巨大利益。无形中为城市统一规划设置了障碍,加剧了贫富分化和城郊的经济断层,造成各阶层的人群对立。
1、以发展的眼光对城市的规划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城市功能与基础设施的完善。城市化进程中的规模设计应统筹考虑城市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和加强产业转移和扶持第三产业力度,放大城市扩散效应,认真规划城市的布局规模和功能分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将其塑造成重要的人才中心、贸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技术中心、信息中心、文化中心等,发挥城市的集聚作用、辐射作用、带动作用,着力放大城市的规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城市化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效应,促进城市化的全面稳妥推进。
2、继续深化改革户籍管理制度。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列入了推进城镇化重点工作之一。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关键就是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包括教育、医疗、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打破“二元结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体制,积极引导,加强管理,实现人员自由流动,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一体化。要使长期在城市居住的外来人员享受城市平等待遇,要使“城中村”的农民消除对租赁经济的依赖,实现城市化的城乡统筹需要和协调发展目的。
3、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的改革及相应配套措施的完善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减少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妥善解决当前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房价高企、社会矛盾凸显、“土地”城镇化而非“人口”城镇化等问题。通过将土地合法地引入市场流通、显化土地价值,一方面使城中村村集体通过盘活土地资产获得改造所需资金,保障全体村民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使政府能够统一、有效地利用土地,使社会繁荣稳定,真正实现农民、政府、社会的“三赢”。
4、提高人口素质。农村地区的城镇化,是农村人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变化的过程。随着工业化生产在农村地区的普遍和发展,与此相适应的是农业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及社会化服务的完备。通过培训就业以及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人口综合素质,使村民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加强对农村人口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对城市化主体人的素质的提高,是城市化进程中需要长期重视和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