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歆(聊城大学商学院 山东聊城 252000)
按照格鲁伯和沃克(1989)的定义,生产者服务(producer services,也称生产性服务),与直接满足最终需求的消费者服务(consumer services)相对,是指“那些为其它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用作中间投入的服务”。它的基本特征:第一,它是对生产者的非物质服务,其无形的产出体现为“产业结构的软化”程度,一般我们把“服务投入/商品和服务总值”称之为“产业结构软化系数”;第二,它是中间服务而非最终服务,由于在新经济中产业链的拉长和知识投入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因而它体现为被服务企业的最重要的生产成本;第三,由于其产出中含有大量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因此生产者服务企业是把这些现代资本引入到商品和服务生产过程的飞轮,是现代产业发展中竞争力的基本源泉。因此,生产者服务对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以及贸易现状的改善具有特殊的意义。
通常人们都会把中国看作制造业大国,在世界市场上众多商品都有“made in china”的标识,但是从现代制造业的观点来看,制造业并不单纯是“制造”一个环节,更应包括产品研发、设计、仓储、订单处理、管理等环节,这是个完整的产业链。这些后续的环节实际上就是需要生产者服务投入的环节。但是从我国的经济增长的特征上看,中间服务投入占国民总产出的比重仅为12.2%(程大中,2007),服务性投入消耗较少的事实直接限制了企业营销策略的选择空间。一方面,企业基本没有或者很少中间服务投入,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这能更多关注制造这一个环节,不断降低成本,依靠价格竞争策略;另一方面,企业缺少中间服务投入,产品很难做到差异化,在众多同质的产品中要想争得理想的市场份额,还是要在“价格”上做文章。很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家电行业,每年销售旺季,企业都会降价抢夺市场。当然,对于国内市场而言,这种“价格战”减少了生产者剩余,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消费者的福利,但是如果把这种策略应用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却经常带来一个很严重的负面问题-遭遇反倾销。近几年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应诉毕竟也要耗费相当的人力与物力,即便胜诉,时间上的耽搁也往往会使企业丢失销售的最佳时机。所以企业在积极应诉的同时更应多作些事前的“预防”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增加产品附加值,避免价格竞争,这就需要加大生产者服务环节的投入。
生产者服务投入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包括制造在内的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在这个链条上,企业不仅关注低成本带来的制造环节的优势,更多的是要研究如何培养其余诸如产品设计、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和零售等环节的优势,非价格竞争的经营策略有了更广的发挥空间。
1982年,我国的服务贸易开始发展,到2010年已达3624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从0.6%升至5.0%,而其中服务贸易进口从1982年的19亿美元上升至2010年的1922亿美元,占全球进口的比重从0.5%升至5.5%,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3位;出口方面则从1982年的25亿美元上升至1702亿美元,占全球出口额的比重从0.7%升至4.6%,出口世界排名从第28位上升至第4位。所以尽管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进出口并不是很平衡,进口相比出口增速更快。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服务贸易逆差分别达到89.1亿美元、76亿美元、115.6亿美元、295.1亿美元和219.3亿美元,是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四个出现逆差的国家之一,同时也与我国连续多年货物贸易巨大的贸易顺差形成强烈的反差。
之所以我国服务贸易存在这么大的逆差,主要是因为作为生产者服务业的运输、保险、专利及特许权使用费三大项目进口需求大于出口。2010年我国的运输服务逆差290.5亿美元,是服务贸易中逆差最大的项目;保险服务2010年贸易逆差额为140.3亿美元,是仅次于运输服务的第二大服务贸易逆差行业;第三大逆差项目是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逆差达到122.1亿美元。这三个项目长期存在着巨大的逆差,而且近几年逆差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与我国在这几个属于生产者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滞后有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计算机服务和其他商业服务这两项生产者服务近几年发展势头良好,创造了很大部分的顺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面几个产业的不足。生产者服务行业的发展有利于减少我国在服务贸易领域持续的逆差,改变我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严重不对称的局面。
我国的外贸经营方式经历了从收购制、代理制到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变化过程。自2004年新的《外贸法》规定外贸经营权实行登记制后,各类企业纷纷选择自营进出口,外贸代理商的生存空间受到极大的挑战,纷纷转向实体经营方向,比如中粮集团。自营进出口相对外贸代理制而言,尽管可以实现企业与国际市场的直接接触,但是这种缺少产业内分工的经营方式在国际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显然是不具备优势的,尤其是对于众多中小型外贸企业。在全球市场不景气的背景下,如果还要在开拓市场方面耗费财力、物力与人力,企业的经营将面临更大的困境。因此,目前对于我国而言大力推行外贸代理是现实的选择。纵观作为贸易强国的美国、日本的发展历程,其贸易总量的70%-80%都是由外贸代理商帮助实现的,而我国虽然贸易量很大,但是仅有不到20%的贸易额是由代理商实现的。与国外著名的代理商相比,比如美国的沃尔玛、日本的三井商社,我国代理商的功能有限,组织货源、开拓市场、讨价还价能力也有限,因此外贸代理制在我国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发展。从外贸代理商的功能来看,外贸代理商所提供的服务恰恰是包含广告、营销、物流在内的生产者服务。因此,大力发展生产者服务,能够为外贸代理制提供良好的产业环境,帮助外贸代理商尽快的建立在广告、营销等分工环节的比较优势,促进外贸行业内部分工的实现,提高外贸行业的经营效益。
目前我国贸易量处于全球第二的位置,“贸易大国”称号的背后是大量的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环境的严重污染。伴随着能源瓶颈的逐渐显现,低碳经济在全球的盛行,我国这种以“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为特征的外贸增长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所以国家及地方政府都在强调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笔者以为这种转变的关键在于外贸企业。
生产者服务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经营链条的延伸,实现资源由低附加值的制造环节向高附加值的服务环节的转移,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孵化环境。比如生产者服务中的金融业可以为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技术研发提供融资渠道,法律服务为企业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驾护航,保护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而这两个方面,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考虑,都将实现外贸行业的“低碳化”发展。首先,与制造环节比起来,服务环节具有实际资源投入少,附加值高的特点。服务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决定了服务生产大多数情况下是消费者与生产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它不像制造环节产品从原材料到形成具有一定的效用价值的成品、半成品需要大量的要素投入;其次,生产者服务对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与保护将促使企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进,不断朝着“低碳化”方向发展。
总之,生产者服务有利于外贸企业经营重心从低端加工环节向高端服务环节转移,也有利于外贸企业通过创新生产环节能耗降低,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下,“中国制造”将不再是物美价廉的代名词,而是“质优价高”高档商品的集合,我国的外贸行业不再过度依赖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增长方式而走向集约化、可持续的健康发展道路。
长期以来,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被许多国家用来指导国际贸易的实践,各个国家选择自己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领域进行专业化生产再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从而取得一定的贸易利益。但是这种依据国家的自然禀赋进行的分工具有一定的静态性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这种静态性开始显现出它的负面效应。一些依靠出口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的国家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贸易条件不断恶化,出现了“贫困化增长”的迹象,似乎陷入了比较优势的陷阱。我国目前出口的产品大部分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家分工中,应该说我国始终处于全球价值链的最低端,如何突破比较优势的静态性是我国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而生产者服务恰恰能够实现比较优势的动态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静态比较优势的动态化关键在于技术进步,技术进步会导致产品要素密集度的动态变化,从而可以实现比较优势的转化。而先进技术的获得可以通过引进也可以通过企业的R&D活动,过去我们一直比较重视技术的引进,但是随着我国贸易与经济的高速增长,一些拥有高新技术的国家逐渐开始限制对华高科技产品的出口,比如美国,所以企业想通过引进-模仿-吸收的方式获得技术进步这条路会越来越难走,因此通过研发活动,自主创新应该是今后企业实现技术进步的方向,而包括研发在内的一系列生产者服务一方面可以通过强调过程管理,技术服务投入,增加软件比重从而改变原有的生产函数实现技术升级;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积累为技术进步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综上所述,伴随着服务经济的来临,服务业特别是生产者服务业在一国的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不容忽视。本文认为从国际贸易的视角来看,生产者服务对我国的特殊意义在于:一是帮助企业实现非价格竞争策略从而避免过多的倾销诉讼所带来的损失;二是可以改善我国现有的贸易结构,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均衡发展;三是为外贸代理制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氛围;四是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五是避免陷入“比较优势陷阱”,实现静态比较优势的动态化。
对外贸易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量,鉴于生产者服务业对于外贸领域的众多作用,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生产者服务是必然的选择。由于服务产品的异质性,服务行业具备了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而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规模经济的获得、产业竞争力的提升都与政府的政策扶持有很大关联。就具体措施而言,首先,应该加大对生产者服务的理论研究,结合我国产业发展的特点以及生产者服务在我国的溢出效应的大小确定优先发展的生产者服务行业;其次要制定重点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给予商贸物流、咨询、广告、设计等服务行业的企业税收、融资等方面的支持;设立生产者服务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制造业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积极培养产业链两端的核心优势,逐渐将制造环节向欠发达国家转移或外包。
1.屈海群,宋芬.生产者服务贸易与制成品贸易互动性相关理论分析与思考.商业时代[J],2011.19
2.陈雯,胡际.全球服务业转移背景下生产者服务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分析.科技与经济[J],2012.3
3.刘志彪.生产者服务业及其集聚:攀升全球价值链的关键要素与实现机制.中国经济问题[J],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