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贷款调控政策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的调查

2013-08-15 00:51蔡云兵
时代金融 2013年12期
关键词:信用社人民银行法人

蔡云兵

(中国人民银行镇沅县支行,云南 普洱 666503)

为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优化信贷结构,促进贷款均衡增长,增强风险防范能力,2012年起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控制数实行按月下达、按月考核的调控方式,实现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模、贷款增速和贷款投向的全面调控。从对镇沅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调查情况看,新的调控政策已经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营稳健性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新增贷款调控的政策效应

(一)信贷总量保持稳步增长

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行新的调控政策下,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延续了持续增长势头,对县域经济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加。2013年新增贷款控制规模2.2亿元,增幅达20%;全年新增贷款比年初增幅可达16%。

(二)信贷投放更趋均衡,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

全年新增贷款基本按1季度45%、2季度15%、3季度35%、4季度5%的进度进行投放,改变了原来上半年投放量猛增、下半年资金供应趋紧的状况,更切合农村信用社支持县域农业经济春耕备耕、抗旱救灾和秋收储备等季节性资金投放的特点。从贷款期限看,短期贷款占比62.5%,中长期贷款占比37.5%;从贷款投向看,涉农贷款占比89.57%,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14%。

(三)县域贷款投放持续增长

2013年3季末信贷投放同比增长16%。其中涉农贷款同比增长15%,主要投向农户、中小微企业,重点支持茶叶、核桃、咖啡、松脂、林产业、生物药业、畜等特色产业种养殖业、“公司+农户”特色农业基地、特色农业加工企业;县域农村公路、集贸市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农村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城镇基础设施、公租房建设等领域,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建设。

(四)调整信贷结构步伐加快

一是对信贷项目进行统筹和筛选,把握好信贷投向;二是对新增贷款规模进行统筹分配,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和放贷节奏,确保信贷资金投向最急需的经济领域。三是加大到期贷款催收、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盘活存量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利润总额稳定增长,净利润同比增长12.08%。二是信贷资产质量进一步改善,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同比下降8.6%,不良贷款率达1.4%。三是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本充足率13.67%、拨备覆盖率316.37%、贷款准备充足率626.49%、贷存比68.59%、流动性比率46.38%。

二、新增贷款调控中应关注的问题

(一)某些时段新增贷款控制数与实际需求不匹配

新的调控方式下新增贷款控制数按照全年规模、投放进度和上月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确定当月新增贷款控制数,难免产生信贷规模计划与实际需求的脱节。造成某些时段下达的控制数与农村经济实际需求不匹配、有效需求不能满足的问题。

(二)“借新还旧”贷款增加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月末分期、分批协调贷款企业提前归还贷款的方式应对新增贷款月终监测考核,次月初重新将贷款发放回企业,造成“借新还旧”贷款增多。查阅信用社借还款记录,可发现其中到期贷款采用“借新还旧”处理的占较大比例。“借新还旧”的做法导致了信贷资金虚假循环,降低了贷款安全性。

(三)新增贷款额度未全部用于支持当地经济

在利润和风险分散的驱动下,仍然存在新增贷款外流的情况。3季末有12%以上的新增信贷资金投放到县外企业。

(四)涉农信贷创新产品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目前推出的创新金融产品有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金碧惠农卡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此类小额贷款、弱势群体贷款等类型的信贷产品已难以满足农村经济种植、养殖、交通运输多产业综合发展的实际需要,对规模较大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涉农企业甚至造成了融资瓶颈。日益强劲增长的农村消费能力也需要创新型消费信贷产品与之相适应。

(五)涉农信贷风险较集中

一是目前地方法人机构新增涉农贷款占比达90%以上,产业信贷风险问题较突出。镇沅是集民族、山区、农业、贫困为一体的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域经济发展对自然条件依赖性大。县内干旱、暴雨、冰雹、泥石流、洪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频发,造成农业生产减产甚至绝收的情况时有发生,直接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安全性构成威胁。二是县域小微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管理水平低、产品竞争力低、经营稳定性和持续性差,金融机构难以掌握其真实经营情况产生的信贷风险。三是法制观念、诚信意识淡薄产生违法逃废债务的违约风险等。

(六)信贷风险防范亟待完善

农村信用社涉农信贷遍及全县9个乡镇、109个行政村,客户量大、居住地分散。信用社自身管理力量不足,贷款审批制度和风险监测机制难以执行到位。

三、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对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调控机制

县级人民银行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有密切的业务联系,应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处于监管前沿的优势,将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部分权限延伸到县级支行,增加人民银行县级支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政策执行上的机动性,增强县级人民银行履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职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二)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政策宣传

一是加强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政策引导,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转变观念,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的平衡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二是要把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调控工作常态化,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习惯”人民银行新的调控方式,促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新增贷款管理机制,更好地落实好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政策。三是引导农村信用社立足“三农”,积极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大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三)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强化贷款风险监测,维护金融稳定

一是要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贷款制度建设,建立更加规范的信贷审批操作程序。二是要强化“以新贷款还旧贷款”业务的审批管理,按照信贷审批程序完成审核流程,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做好资金安全防范。三是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考核要适当放宽对涉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强化不良贷款统计制度执行力,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掩藏的不良贷款还原于真实形态,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全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继续推广“安贷保”等银保合作产品,充分发挥保险对信贷风险的分担和补偿作用,有效规避信贷风险。二是完善“贷款+保险”模式,拓展特色农业生产银、保合作业务,为涉农贷款提供保障。三是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财税政策配套,降低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风险。

(五)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信贷管理机制创新

一是推动建立“信用社+公司+农户”、“信用社+合作社+农户”等创新型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实现金融与特色农业的有效对接。二是要适应城镇化建设发展趋势,根据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种养业、和特色农业加工等领域的发展需要,用好用活信贷政策,积极支持新型现代农业发展,有效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三是要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成果的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目前人民银行已依托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完成对镇沅县9个乡镇109个行政村农户电子档案的创建工作,评定出了一批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利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评级结果加强涉农信贷管理,解决信用社涉农客户量大、居住地分散和信贷管理力量不足,风险监测工作难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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