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守卿 张 峰
(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山西 朔州 036002)
为了解当前监督数据分析利用的现状,我们对临近地市事后监督数据分析利用情况进行了研究。从分析情况看,事后监督中心在这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也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并且发现一些带有规律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但也存在监督数据分析利用的标准和规范缺失、手段落后、数据分析欠科学、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使监督数据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从而影响了事后监督工作的效率。
从目前事后监督数据分析利用工作情况看,虽然重视程度不一,但基本上都相继开展了监督数据的分析工作。一是分年度建立了监督数据库,并按风险等级、划分档次对监督数据进行分析,进而对被监督部门会计核算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提示;二是对监督发现的差错,实施风险评估,并按季将差错风险评估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纳入本行“大监督”整体考核评价范围。但从调查情况看,此项工作开展进度不一,有的行对全部业务开展监督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有的行对部分业务开展了分析工作,有的行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由于事后监督中心工作不实行垂直管理,对监督数据的收集利用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各地市事后监督部门对监督数据的内涵、归类等认识不尽一致,从而出现监督数据多样化的情况。如有的行收集整理的监督数据既包括监督业务量,也反映监督发现的差错情况;而有的行仅包括监督发现的差错。但从调查情况看,此项工作开展进度不一,有的行对全部业务开展监督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有的行只对部分业务开展了分析工作,有的行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据调查,各地市事后监督部门对监督数据分析结果主要通过以下形式进行反馈,一是发现会计核算差错后,及时发送事后监督通知书,督促整改;二是按月向被监督对象提供监督报告,反馈监督情况;三是召开监督情况通报会;四是有的行对监督发现的差错,按照风险程度划分重大差错、较大差错和一般差错三个档次,而有的行未划分档次。
据调查,2004年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成立以来,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最直接的问题是问题标准、差错归类、风险等级划分。调查显示,各地市近一半的监督人员认为,目前监督数据分类标准不统一,分析缺乏可比性。其结果是造成事后监督工作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不仅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督数据收集整理的准确性和分析利用的效果,而且在客观上也增加了事后监督工作的难度和与被监督对象的协调成本。
目前,多数事后监督中心对监督数据的分析,普遍采用的还是一些传统的同期比、百分比等方法。对数据的收集、归类、整理和综合监督数据的方式,有的行采取手工操作方式,有的行使用计算机完成,有的行则既采用手工,又采用计算机来完成。虽然有少数行开展了诸如会计核算差错风险评估等工作,但其差错风险权重也仅仅是依据所在行相关会计人员的综合评判而设定,其科学合理性还有待论证。一些行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带有规律性、普遍性的问题,也大多缺乏严谨科学的分析论证。
调查发现,在事后监督工作没有纳入上级行考核背景下,加之受同级监督畏难情绪等因素的影响,不少行事后监督部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多数采取能不发事后监督通知书的尽量不发,甚至有监督人员电话通知被监督单位临时更改错误信息的现象;个别行近三年会计核算差错仅几笔,发送的事后监督通知书仅几份等一些不正常情况。显然,依据这样既不完整也不准确的监督数据,不可能对监督结果进行有效分析利用,目前监督机制不完善,分析结果难以得到有效利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加强监督数据分析利用,提高事后监督工作水平,既是实践需要,也有理论意义,可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手段提升、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具体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制定差错认定统一标准,规范监督数据收集内容。建议由省会中支会计财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人民银行会计核算差错认定及分类标准,这不仅是保证监督数据真实可比、提高监督数据分析利用水平的重要前提,也是规范事后监督工作行为、防止发生随意性和盲目性等问题的迫切需要。
第二,加强事后监督队伍建设和技术投入,提高监督数据分析水平。建议国库、货币发行等相关部门,凡举办涉及会计核算内容的培训班,应邀请事后监督人员参加。还可借鉴商业银行的一些作法,每年举办至少一次事后监督业务综合培训班,把定期对事后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度化,使之成为一种常态。同时,选调一些具有会计专业和统计分析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事后监督部门,提高事后监督人员素质和科技含量,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手段和统计分析方法,对监督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和多维分析,从中找出依据充分,并带有规律性的问题,从制度层面提出加强会计管理、改进核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建立双向激励约束机制,保证监督结果落到实处。一方面,对事后监督发现的差错、问题以及分析结果,各级行领导及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的重视,并积极加以有效利用。可实行问责制,并与被监督对象年终考核评比挂钩。对全年无差错、无风险案件发生的单位和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发生差错和问题较多、特别是屡查屡犯的,给予严肃批评和经济处罚。另一方面,对事后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也应建立并全面实行严格的问责、奖惩和考核制度,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及时发现差错并挽回经济损失的,要给予鼓励、支持并适当奖励,以强化事后监督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心,防止目前不同程度存在的不讲原则讲情面,不讲制度讲关系等错误意识和行为,确保监督工作质量及监督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完善事后监督管理体制,拓宽监督信息反馈渠道。从提升监督数据分析水平需要大样本、大跨度的监督数据支持以及实现监督信息合理充分流动、发挥会计管理决策支持作用出发,建议由各省会中支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其所在省各市中心支行事后监督数据信息定期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抄送同级会计核算主管部门以及内审等相关部门,也可定期将全省事后监督数据信息汇总分析的结果反馈各市中心支行,做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