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发布的浙科发政〔2013〕148号文件,浙江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人力社保厅、国资委、金融办、质监局、总工会、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联合认定传化股份、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等56家企业为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
传化股份自2010年被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以来,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自主创新的机制体制,已经建立省级企业研究院并与科研院所共建多所研发中心,传化股份技术中心2次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技术中心,已经先后承担完成7项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省部市级科技奖励32项,申请国家专利38件(其中已经授权28件),起草国家行业标准35件(其中批准实施17件),还不断总结完善自主创新经验,改进创新方法,每年都通过根据 《浙江省创新型企业评价制度》要求进行的省级考核评估,自主创新能力已经得到较大提高。本次被认定为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标志着传化股份将在更高层次的新台阶上开展更为辉煌的自主创新(蔡继权201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