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政府最近审议通过了 《关于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意见》重在金融扶持、财政支持、社保扶持和载体建设上创新突破。一是建立市创业小额贷款公司。着力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种养户以及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提供贷款担保。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创业专项资金,用于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团队、建立创业项目库、培养创业师资、建设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和奖励创业典型等。三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创业作用。将失业保险费按不超过当年收支结余50%的比例划转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四是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为扩大载体规模,提高创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载体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作用,给予每个市级示范载体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