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家底 正视问题 有效应对——芜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情况调研分析报告

2013-08-15 00:46俞越能
散装水泥 2013年6期
关键词:建设工程砂浆水泥

俞越能

摸清家底 正视问题 有效应对
——芜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情况调研分析报告

俞越能

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实现建筑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于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劳动强度、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节约施工场地、实现文明施工、加快城镇化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6年4月,芜湖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经委、建委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06]24号),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提倡和鼓励本市所有建设工程使用商品砂浆。之后,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得到迅猛发展,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和综合配套能力迅速提升,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也从无到有得到长足发展。为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发展,芜湖市经信委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对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现状

(一)企业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2012年末,我市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达37户,注册资本达4.5亿元,从业人员近4000人,建有生产线82条,年设计生产能力达1562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车491辆,预拌混凝土定额输送能力达3928立方米,混凝土泵车90辆,定额输送能力达2906立方米,仅市区混凝土搅拌站散装水泥专用汽车达121辆;建成投产预拌砂浆生产企业4户,年设计产能115万吨,拥有干混砂浆运输车10辆,定额运输能力180吨,干混砂浆移动筒81个,定额储存量2175吨,干混砂浆背罐车8辆,输送能力80吨。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物流装备水平不断提高。

(二)企业区域布局情况

我市37户混凝土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各县区,根据现有企业产需运距、资源及周围环境等情况来看,布局不尽合理。市区分布19户,其中:弋江区7户、鸠江区7户、三山区2户、镜湖区1户、经济技术开发区2户;四县分布18户,其中:芜湖县7户、南陵县4户、繁昌县4户、无为县3户。4户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主要分布:经济技术开发区2户、三山区1户、芜湖县1户,另无为县高沟镇在建1户,将于年内建成投产。这些企业生产的产品足以满足我市“禁现”政策实施后建筑市场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多元化的应用需求。

(三)企业产品结构及资本属性情况

从企业产品结构和规模上看,我市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能生产C 15-C 60级预拌混凝土产品,满足混凝土供应的规模经济要求,但总体上起点不高,设计生产能力不大。从2012年产量数据来看,产量最大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是芜湖市兴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当年产量达45万立方米,占全市预拌混凝土供应总量的6.7%,产量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是芜湖瑞诚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芜湖三岩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占总量的5%和4.3%,整体上看这些企业在规模上没有多大差异,我市没有出现垄断预拌混凝土市场供给和价格的龙头企业。从取得的资质等级来看,全市取得二级资质混凝土企业仅有3户,占该类企业总数的8.1%,其余34户混凝土企业均为三级资质,占企业总数的91.9%。从企业的资本属性来看,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既有国有、民营成份,又有股份制、外资企业,呈现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已建成的4户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均为民营企业,可生产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防水砂浆和多种功能的特种砂浆等系列产品,可基本满足市区建筑市场需求。

(四)企业原材料供应及其价格情况

受资源条件影响,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主要由水泥、河砂、石子、粉煤灰、矿渣粉等成份组成。从2010年至2012年的产量数据看,我市预拌混凝土三年累计供应量达1811.1万立方米,年均增长35.7%,累计使用河砂1499.82万吨,碎石1900.92万吨,粉煤灰95.78万吨。其中:2010年,我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完成457万立方米,市区和县城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96%以上,普通预拌混凝土产品占混凝土总量的93.87%,河砂价格约为43元/吨,碎石价格为45元/吨,粉煤灰价格为120元/吨;2011年,市区和县城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97%以上,普通预拌混凝土产品占混凝土总量的91.67%,河砂价格约为47元/吨,碎石价格为50元/吨,粉煤灰价格为150元/吨;2012年,我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完成667.2万立方米,普通预拌混凝土产品占混凝土总量的85.56%,市区和县城建设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98%以上,使用河砂551.77万吨,碎石713.9万吨,粉煤灰34.69万吨,河砂价格约为52元/吨,碎石价格为50元/吨,粉煤灰价格为145元/吨。我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使用率逐年提高,普通混凝土在混凝土总量中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各种用途的特种混凝土用量得到提升,市场河砂、碎石、粉煤灰价格呈上涨态势,加大了我市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营运成本。

(五)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市场应用情况

随着我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政策由市区进一步向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延伸,市区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象早已绝迹,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工业、能源、交通、水利、港口及重点工程等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100%,县城建设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98%以上,市区、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已全面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将我市列为“全国第三批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的城市”,我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虽采取多项举措落实国家、省相关砂浆“禁现”政策,但是,我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情况不理想,现场搅拌砂浆现象仍很普遍。这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芜湖打造成“创新芜湖、优美芜湖、和谐芜湖、幸福芜湖”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不相称的。2012年,我市预拌砂浆供应量仅完成25万吨,虽比去年同期增长87.69%,但建筑市场上使用的多半是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配套的袋装砌筑砂浆为主,真正使用罐装的预拌砂浆不多。市区润地商业广场、南翔万商商贸城等部分建设工程开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为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开了好头,且预拌砂浆应用面逐渐扩大。尽管如此,我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尚不足20%,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尚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企业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2010年~2012年,我市预拌混凝土累计供应量达1811.1万立方米,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累计达465.7万吨,其中: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分别达123.2万吨、174.3万吨和168.2万吨。通过配合比加权计算,三年应用粉煤灰95.78万吨,仅此一项可带来综合社会经济效益:节约水泥95.78万吨,折合能耗16.69万吨标煤,减少水泥生产粉尘排放287.34吨,减少C O2排放86.2万吨,因节约资源实现社会经济效益3.07亿元;三年预拌混凝土企业累计使用散装水泥533.8万吨,经折算,可节约牛皮纸1601.4吨,聚乙烯6704.5吨,减少水泥损耗21万吨,折合能耗节约标煤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2.1万吨,减少C O2排放18.9万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2.1亿元。

三、我市“禁现”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等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多措并举,通过出台地方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禁现”政策、培育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企业、加大“禁现”政策宣传力度、举办加气砌块和预拌砂浆产用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参展“建博会”和省优质建材产品展示展销会、召开产需对接交流会积极推介企业产品、提高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补贴、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执法巡查等措施来强力推动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和砂浆。

2006年4月28日,芜湖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经委、建委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06]24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三山区和镜湖区荆山镇、弋江区火龙岗镇、鸠江区清水镇范围内建设工程,自2008年1月1日起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2009年12月15日,市经委、城建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发展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芜经[2009]448号)规定:全市范围内新开工建设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自2010年7月1日起,在市区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2010年10月27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的通知》(芜政[2010]81号)进一步规定: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县城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继2008年南陵县、繁昌县政府出台了混凝土“禁现”政策后,2011年和2012年芜湖县、无为县也分别出台混凝土“禁现”政策,规定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至此,我市全境全面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为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的管理,切实贯彻省政府216号令和芜政[2010]81号文等有关规定,2012年12月7日,芜湖市经信委、财政局联合印发《芜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芜经信[2012]479号),在全省率先将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纳入市、县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该办法规定:凡取得《芜湖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备案证书》)的企业,其产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可按规定享有申请市级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资金补贴;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取得《备案证书》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品的,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还政策。对使用未取得《备案证书》企业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品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一律不予返退,且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享受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资金扶持补贴政策。今年以来,我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加强了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监管,积极开展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工作,目前,已向全市10户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2户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发放了《备案证书》。随着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必将有效规范行业管理,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在建筑工程中的全面使用。

四、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年来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和市场应用实践来看,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行业监督管理体制没有真正理顺

根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规定,我市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促进工作,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而从我市行业运行实际情况来看,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设立、企业资质的审批、生产过程的监管等实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管理及产品推广应用缺乏应有的手段,常常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境地。行业监督管理体制没有真正理顺。

(二)企业设立缺乏市场准入和规划布局等政策约束

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缺乏市场准入和规划布局等政策的指导与约束,企业区域布局不合理、不科学,导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发展出现盲目上马、重复建设现象,造成社会资源和资金的严重浪费,加剧了市场恶性竞争。

(三)混凝土产能严重过剩,应用市场竞争激烈

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能严重过剩,市场实际需求量只占企业设计产能的42.7%,导致企业为了抢占市场而低价销售、垫资供货、恶意竞争,大部分企业生产“吃不饱”,不能正常运转,处于亏损状态,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较少。

(四)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对周围环境污染较重

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全部露天生产,砂、石、粉煤灰等露天堆放,废水、扬尘、噪音等未得到有效控制,对粉尘、固体废弃物和污水等没有真正做到循环利用,对周围环境污染较重。据了解,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未实现全封闭生产管理。

(五)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难度较大,预拌砂浆企业经营困难

2009年12月,芜湖市经委、城建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发展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芜经[2009]448号),2010年 10月,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的通知》(芜政[2010]81号),都对我市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作出严格规定,但由于受种种主客观因素影响,我市砂浆“禁现”工作难度较大,建筑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现象仍很普遍,尽管市政府芜政[2010]81号文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招投标、图审、施工、监理、质监等职能部门,应将建设工程设计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纳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进行审查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由于对预拌砂浆的认知度、销售价格等因素,推广使用预拌砂浆靠市场自发推动难度很大,企业产能利用率严重不足,生产经营困难重重,必须靠政府政策措施强力推动,对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应强制使用预拌砂浆。

(六)全市第三方混凝土、砂浆运输物流业发展滞后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产业链上第三方混凝土、砂浆运输物流企业的支撑。目前,我市第三方混凝土、砂浆运输物流企业发展乏力,尤其是预拌砂浆物流产业链尚未真正形成,客观上阻碍了预拌砂浆的推广,更不利于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推广应用。

(七)各县区企业发展不平衡,乡镇建筑市场应用水平较低

县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发展不平衡,芜湖、南陵、繁昌、无为四县政府砂浆“禁现”政策尚未出台,受地理位置、交通运输、建筑体量等因素制约,乡镇新农村建筑市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应用水平相对较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在乡镇新农村建筑市场中推进亟待加强。

五、推动行业发展的主要对策与措施

针对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应采取以下主要对策与措施。

一是建议政府理顺行业监督管理体制。从有利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出发,进一步明确市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理顺行业监督管理体制,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相互扯皮等尴尬现象的发生。

二是制定出台我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准入和规划布点政策。对混凝土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限批新建项目,杜绝产能严重过剩,避免企业布局不科学、不合理,防止今后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盲目上马、重复建设,以免造成社会资源和资金的浪费。

三是加快推进企业整合兼并重组。对我市现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结合产业规划布局及企业经营情况,对产能低、规模小、设备落后、经营不善、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原则,由政府牵头,引导和推动行业内企业加快整合兼并重组步伐,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绿色混凝土企业。

四是促进现代物流运输服务企业发展。制定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加快构建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第三方现代物流运输服务体系,采用高效的现代物流和信息化技术,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大力发展和培育第三方散装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现代物流运输服务企业,促进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代物流服务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是加快科技创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设备技术改造,改变落后生产方式,调整产业产品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转型升级,走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

六是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芜政[2010]81号文规定的职责,市经信委负责推进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工作;市住建委负责编制出台我市预拌砂浆预算定额和市场指导价格等规范文本,加强建设工程项目从建设、设计、招投标、图审、施工、监理、质监等环节审查把关。县级政府应尽快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砂浆“禁现”政策措施,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七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建立经信、住建、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建设工程执法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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