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元宵节那天,我和儿女们在家打麻将。正玩得高兴时,几个民警敲开了我家的房门,为首的一个民警说我们参与赌博,遂将我们一起传唤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给我们每个人都做了问话笔录,派出所对我们参与打麻将的四个人作出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我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不过和家里人打麻将消磨时间,带点彩头也只是为了增加兴致,输赢不过几十元,为何会被定性为赌博,而且还要罚款?但民警们说,打麻将只要带“彩头”就构成赌博。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
读者:老 张
老张读者:
他们的说法不正确。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根据该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赌博违法行为的一个最基本要件,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参与打麻将的都是家里人,且输赢不过几十元之间,并不符合以营利为目的特征。
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9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由此可见,打麻将带“彩头”并非都属于赌博违法行为。
综上,公安机关对你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你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款和《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