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妇女堕胎现状比较研究

2013-08-15 00:44张小玲
关键词:妇女胎儿

张小玲

(山西农业大学 文理学院,山西 太谷030801)

堕胎属医学术语,指人为因素终止妊娠以至有生命的胎儿从母体中离去并致死亡,即通过人工方式来终止妊娠。中美两国学者从不同角度,结合各国国情,利用调研数据对堕胎现象进行分析,这些分析大多谈美国或者中国的堕胎现状,很少有学者对中美两国的堕胎进行比较,本文试图结合相关数据,通过对中美两国的堕胎现状进行比较分析,找到其异同,重在解释其差异性原因及影响以加深理性认识。

一、中美堕胎现状分析

中美两国在堕胎问题上的共同点在于两国都承认堕胎是妇女的权利,但两国孕妇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的干涉程度止于何处,其目的又是什么,两国表现出很大的差异。

(一)美国堕胎现状分析

在美国,堕胎自1973年以来已经被合法化,宪法规定孕妇有堕胎的权利,但同时又规定各州有堕胎立法权,因此,对堕胎的限制更多体现在各州限制堕胎的法令上,这些法令的出台使妇女安全堕胎出现隐患,合法堕胎诊所减少,收费标准增高,很多妇女因此望而却步。虽各州限令略有不同,但整体而言,在怀孕的前三个月 (妊娠的12周内),堕胎权仍然掌握在孕妇手中;在胎儿具有存活能力之后,除非继续妊娠危及到孕妇生命,堕胎在大多数州是不被允许的。尽管有众多限制,堕胎仍然是美国妇女中最流行的外科手术。据报道,美国每年堕胎人数达百万,仅2008年就达到约120万次,堕胎率高居西方国家之首,自罗伊诉韦德案罗伊胜诉以来,平均每年有近1/3的妇女经历过堕胎,其中近半数为未婚女子,约90%的堕胎发生在妊娠的前三个月,经济收入低下的妇女堕胎率在不断上升。据统计,从1994年到2000年美国堕胎率下降了11%,而收入低下的妇女堕胎率却增加了25%,而从2000年到2008年,这一比例又增加了17.5%,其中20~24岁的未婚女性占大多数[1]。堕胎实在是美国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虽法律承认妇女在堕胎问题上的自主权,但堕胎与否更多的受宗教思想所左右,并由此而形成两派:亲生命派 (pro-lifer)与亲选择派 (pro-choicer)。亲生命派认为生命是神圣的,人类从受孕到自然死亡都应当受到保护与尊重,任何反自然的行为如堕胎无异于谋杀,应受到法律的制约。同时他们主张如果孕妇无法养育自己的孩子,可以交由他人代养。亲生命派的观点更多的体现在各州对堕胎的限令上,比如:1999年,美国40个州通过了未经女方父母同意禁止堕胎手术的法律。亲选择派认为胎儿尚不是完整的人,妇女拥有堕胎与否的选择权,应当尊重女性的隐私权,女性可自主决定特殊情况下是否需要堕胎。亲选择派还主张堕胎合法化,因为非法堕胎存在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对妇女的身心健康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反对堕胎的随意性,即:妇女在堕胎时,要慎重考虑,不可轻率也不可漠视。

(二)中国堕胎现状分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十八条规定,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国家给予奖励。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定,“国家支持长期有效的避孕措施,严禁利用医学方式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可以推断,中国因其特殊的国情所需,承认堕胎的合法性,它所禁止的只是以性别选择为前提的人工流产。而中国大多数国民是不反对堕胎的,只有少数宗教人士比如基督教、天主教等反对堕胎。对堕胎问题,中国不存在派别之争,也很少有关于生命伦理的讨论,更多的只是将其视为个人隐私,妇女可以从功利主义角度出发,决定胎儿的去留。

在国家提倡一胎制的情况下,很多已婚妇女自愿流掉超生的胎儿。作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一种有效方式,堕胎曾经在已婚妇女中广为流传,而自90年代以来,流产药物和无痛人流的引进不仅为已婚妇女而且为众多未婚却意外受孕的女性的堕胎提供了便利。据2009年 《中国日报》报道,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堕胎率最高的国家。每年至少有1300万妇女堕胎,平均每1000个妇女当中有24个妇女有过堕胎的经历,其中大多是20~29岁的妇女且近半数堕胎者为未婚女性[2];未婚妇女堕胎数量增加而且呈低龄化趋势,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3岁;重复堕胎比率日趋上升,多项研究表明,未婚青年2到3次重复流产的比例超过50%[3],据北京11所大医院调查显示,年龄小于22岁的未婚女青年重复堕胎率就达30%[4],大学生成为高危人群,未婚女性的堕胎行为已成为当下最具争议的话题。

二、中美堕胎现状形成的原因

中美两国就堕胎问题的成因各有不同,但都涉及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冲突,而对这些冲突的解释也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取舍[5]。

(一)美国堕胎争议形成原因

1、美国堕胎引起长久的争议与其长期形成的文化价值观是分不开的。人权是美国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堕胎使美国陷入了母亲自身的权利与胎儿生存权之争,宗教与世俗观念交织,“他者”因素使美国一次次陷入思想斗争之中。有的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有的认为胎儿虽不是完整的人但至少具有人的潜能,也有的认为母亲的权益高于胎儿的生命权,如果母亲不能为胎儿带来幸福,她有权终止妊娠。2004年古特马赫研究所 (Guttmacher Institute)调查显示,美国堕胎妇女中,73%的妇女因其无法养育孩子而堕胎,48%因不想做单亲妈妈而堕胎。

2、罗伊诉韦德案——转折点。凡谈及美国的堕胎,人们都会想起罗伊。罗伊原名诺玛·麦克威 (Norma Mc Corvey),1970年5月23日,罗伊谎称自己被强奸并将执行禁止堕胎法的达拉斯县检察官韦德告上法庭,控告德克萨斯州禁止堕胎的法律侵犯了宪法中保护妇女隐私的权利,经过审理,最高法院支持罗伊的诉讼,判决德州败诉,并确立了胎动前三个月堕胎的合法性[6]。这一裁决引起轰动,并最终形成了两派对峙,即:亲生命派和亲选择派。罗伊之前,法律明令禁止堕胎,宗教教义也严厉反对,堕胎只能私下非法进行,此案使大多数堕胎合法化,妇女得到了安全可靠的堕胎,但同时也使堕胎人数猛增。据古特马赫研究所 (Guttmacher Institute)1985年数据统计,美国每年约有150多万妇女堕胎,位居世界第三。此案引发了女权运动和暴力运动的高涨。

3、美国宗教政治对堕胎的干预。自由派和保守派是当代美国政治的主要思想流派。他们都信奉自由、平等以及民主政治,但在一些社会问题上,比如堕胎、枪支管理等却表现出意识形态的差异,这些差异致使他们在解决具体问题方式上出现了分歧。以堕胎为例,在美国,堕胎已成为一个政治议题并参与到国会讨论当中,是美国公众关心的问题之一[7]。美国一些重大政治活动比如总统选举、大法官任职,都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表态。美国两大政党,即自由派占大多数的民主党和保守派居多的共和党,在此问题上截然不同的态度使得堕胎问题成为焦点。据调查,2012年美国信仰基督教的人数占73%~76%,其中支持共和党的美国基督教右翼借助政治权利促进了美国反堕胎政策形成,他们认为妇女随意堕胎有违上帝的旨意,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幸福,造成性放纵和道德丧失;对青少年的教育多集中在“禁欲教育”上,即推迟初次性行为,崇尚纯洁的性生活,但对如何避孕及避孕失败后的措施——堕胎,却鲜为提及[8]。而支持堕胎的民主党人士则认为,堕胎是宪法所保护的基本人权之一,妇女有权选择生与不生,应当尊重女性的情感和诉求。堕胎可以减少单亲父母的数目,可以避免非婚生子女在社会上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减少儿童犯罪率。

美国历届总统对堕胎问题的干预在其当政时期的立法及司法政策中可见一斑。以共和党人小布什为例,其当政时,取消了对海外堕胎组织的联邦资金援助;通过了 《保护活体出生婴儿法案》 (Born-Alive Infants Protection Act of 2002)和 《禁止成型胎儿流产法案》 (Partial-Birth Abortion Ban Act of 2003);而民主党总统奥巴马在竞选之初就支持堕胎,他提出的堕胎政策虽引起争议,但最终被国会通过。2010年3月21日,众议院通过奥巴马极力支持的医改议案,其中最受争议的就是堕胎条款。该议案因“放宽”对以联邦税收补贴堕胎的限制而出现分歧。2012年6月,最高法院通过奥巴马医改法案。该法案规定:从2014年起,绝大多数美国人必须购买医保,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即:实现全民医保,而在该医保改革中也包含了对堕胎的规定。总之,堕胎问题在引起美国社会各个方面重视的同时,也给美国社会各个阶层带来了焦虑。对于堕胎,支持抑或反对——两种力量终将长期存在于美国政治尤其是国会政治斗争当中并成为不同派别竞争的政治筹码。

(二)中国堕胎现状形成原因

中国的堕胎数量如此之多与中国的国情与国策是分不开的。在国人看来,堕胎更多的属个人问题,无关他人,无关政治。

堕胎问题越来越引起国人的关注,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经济、文化、医学等的迅速发展为许多人提供了便利条件,人口流动加快,全国有近五分之一的流动人口,农村人口向城镇尤其是大城市的转移速度在不断加快,而这一人群的堕胎比例也在不断增加,有些地方流动人口的堕胎比率甚至超过常住人口;二是性别比严重失衡。据中科院研究资料显示,我国男女比例差距不断加大,超出了出生性别比的通常值域102~107。估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到4000万[9]。虽国家明令禁止性别选择性堕胎,但目前中国没有因选择性别堕胎而受到法律惩处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在一些人当中尤其是偏远山区依然根深蒂固,非男婴不生的现象比比皆是;三是国家性教育实施力度不够。许多年轻人陷入了认识误区,致使堕胎日趋低龄化。据 《中国之声》报道,很多年轻人对性和生殖健康知识知之甚少且信息不够全面,只有12%的年轻人自认为 “熟知”如何避孕,一些90后女孩对堕胎给身体造成的伤害一无所知,有的怀孕四五个月竟不自知,有的甚至将其作为减肥手段。四是可供堕胎的诊所,医院随处可见,许多堕胎手术即做即走,对术者个人信息不做详细记录,这些便利条件使许多妇女对堕胎淡然处之,也为有些性别选择性妇女堕胎提供了医疗支持。

三、堕胎对两国产生的影响

堕胎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对中美两国妇女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女性在行使自己权力的同时,也为自己的健康带来了隐患。

从中国来看,堕胎是计划生育国策下控制人口增长的一种方式,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其有效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但由于缺乏对性及生殖健康知识的普及,许多人忽略了堕胎对妇女身心带来的负面影响,有些妇女因重复堕胎导致不孕和自然流产甚至宫外孕。从美国来看,堕胎问题不但渗透到每个家庭中,而且还进入国会,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的议题。因一些宗教人士的反对,美国堕胎医生成为风险最高的职业之一,美国因堕胎而引起的迫害堕胎医生的暴力事件给整个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安定因素。而对堕胎的限制使得美国妇女少了一份随意性,多了一份责任感。堕胎因政治介入很难达成共识,反而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加剧了各阶层的矛盾冲突。

四、结论

中美两国都是提倡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度,二者的区别在于,宗教在美国社会占据很重要的地位,美国总统就职时都要手扶 《圣经》宣誓;总统在教堂都设有专座;每逢新一届国会开始,全体议员都要祈祷。就堕胎而言,虽两国妇女都被赋予堕胎自主权,但在美国堕胎与否更多的受意识形态及宗教的操控,堕胎争议已经涉及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并被过度政治化。而在中国,堕胎受人权保护,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堕胎在中国不可能被禁止,但其日益增加的堕胎数量及低龄化趋势促使中国政府采取进一步的补救措施。从侧重点而言,出于不同的政治文化因素,两国的关注点也有所区别,美国所关注的是妇女是否可以堕胎,即能不能生;而中国所关注的则是在允许堕胎的前提下,怎样做可以使人口的出生率达到最优化,即优生优育。由此可见,在美国,堕胎不仅是个人问题,而且是政治、宗教、医学、伦理、哲学等问题,其存在加剧了美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且不可调和;而在人口居世界第一的中国,堕胎只是一个不断引起关注的社会及伦理问题,国家需从医学,法律及教育方面对其进行控制以遏制其增长势头,真正保护妇女及胎儿的合法权益。总之,生命存留,重在女性的抉择,但社会及家庭对其的责任和态度不可忽视。

[1]Rachel K Jones,Megan L Kavanaugh.Changes in Abortion Rates between 2000and 2008and Lifetime Incidence of Abortion[J].Obstetrics & Gynecology,2011,117 (6):1358-1360.

[2]BBC News.China Concerned about Abortions [EB/OL].(2009-07-30)[2013-07-01].ttp://news.bbc.co.uk/2/hi/asia-pacific/8175864.stm.

[3]程怡民,任姗姗.中国人工流产服务现状、问题与对策 [J].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1,3(5):5-6.

[4]张艳.中国人工流产现状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紧迫性 [J].中外妇儿健康,2011,19(9):153.

[5]金雪花·中美妇女堕胎权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3(4):95-98.

[6]赵静.罗伊诉威德案初探——对美国堕胎问题的考察 [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08.

[7]陈刚,孙艳茹.“政治正确”与生命的意义——美国堕胎议题的媒介叙事与价值困境 [J].新闻与传播评论,2012(00):143-147.

[8]郭亚玲.“9.11”以后的美国基督教右翼 [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8,10(3):42-43.

[9]中国科学院.男女性别比失调 “凸显”法律真空 [EB/OL].(2005-03-15)[2013-07-20].http://www.cas.cn/xw/kjsm/gndt/200906/t20090608_641960.shtml.

猜你喜欢
妇女胎儿
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双主动弓1例
胎儿脐带绕颈,如何化险为夷
漳浦县妇联走访慰问“两癌”贫困妇女
孕晚期胎儿水肿宫内干预及预后
MRI在胎儿唇腭裂中的诊断价值
如何提升妇女获得感——陕西妇联持续深化改革
孕期适度锻炼能够促进胎儿的健康
胎儿脐带绕颈,如何化险为夷
当代妇女的工作
《妇女法》也要治未病等9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