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辰,王治江
(河北联合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9)
《尤利西斯》(Ulysses)是爱尔兰现代主义作家詹姆斯·乔伊斯于1922年出版的长篇小说,该书是意识流小说的代表作,历来被誉为天书、奇书。《纽约时报》的书评作者约·科林斯曾于当年评价这部旷世奇书,“100 个人中没有10 个人能读完《尤利西斯》”。至于读完这部传奇著作的具体人数,我们虽然无从得知,但是乔伊斯这位意识流小说大师用近百年的时间证明了他的非凡才能和这部伟大著作的生命力。在西方,对于《尤利西斯》的研究堪比国内的“红学”热潮。乔伊斯对人类心灵的探索,正如美国批评家艾德门·威尔逊所说,的确“代表了人类意识的一个新阶段”。这位地位堪比语言大师莎士比亚的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把语言运用的灵妙、神秘;同时,他更是一位古今中外少有的作家,公开表明自己故意在作品中增添神秘感和难度,从而让后人们去慢慢探索、研究,作者的匠心独运和写作手法上的高超可见一斑。如今,《尤利西斯》已被译成德、法、日、美等多国语言在全世界流传,有关对它的研究、争议更是从未间断。在中国,由于翻译家们的辛勤努力,中国读者们在20 世纪末亦能看到它的汉译本,得以让我们领略它的风采,开始这场奇幻之旅。其中争议最大,也是最著名的两种译本分别是萧译本(萧乾、文洁若译)和金译本(金堤译)。
小说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主人公,苦闷彷徨的都柏林小市民,广告推销员利奥波德·布卢姆(Leopold Bloom)于1904年6月16日一昼夜之内在都柏林的种种日常经历。小说通过大量运用细节描写和意识流手法来构建了一个交错凌乱的时空,语言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书中大量使用语言变体,加上意识流的文体,这些都无疑给译者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和挑战。本文将从可读性和可接受性两个方面对萧乾和金堤两个译本进行对比研究。
可读性是指作品适合于阅读的程度。可读性不等于易读性,特指某种写作风格的产物。可读性通常用来形容某种书面语言阅读和理解的容易程度——它关乎这种语言本身的难度,而非其外观。影响可读性的因素包括词句的长度,以及非常用词的出现频度[4]。多方面的研究显示,容易阅读的文本可以增进理解程度,强化阅读印象,提高阅读速度,并让人坚持阅读。在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中,译者需要考虑到译本的可读性,也就是说译者承担着使作品靠近读者的任务,使译文通顺可读。
由于《尤利西斯》原著艰涩难懂,这就要求译者在对作品有一个深刻而客观的理解的基础上,在翻译时把文体、语法、语义等等考虑进去,给读者呈现一个具有可读性的译文。当然,译文的可读性是要同原文的结构、风格大体一致的。否则就会导致一些问题,比如,为了把原文译成通俗易懂的作品,而把作者独具匠心设置的“障碍”都一一解释清楚,那么译文便失去了原来的美感,这与“信、达、雅”的翻译原则是相违背的。翻译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即根据原文创造出译文的活动。在英汉翻译中,译出语与译入语这两种语言间存有很大的差异,因而使译文具备最佳的可读性绝非轻而易举之事,评价译文是否具有良好的可读性可以从译文的词汇层面,句子层面等方面进行研究。
在《尤利西斯》的原文中有很多晦涩的词语,特别是作者自己编排的一些词汇,也有很多不符合语法的句子,穿插使用的多国语言等等。这些巧妙的“障碍”都是作者故意为之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其作品永恒不朽,更是为了表现人物的思绪、情感,揭示人物内心。如原文中作者自造的一个词汇——“endlessnessnessness”,这是对布卢姆想象情人玛莎的歌声天籁一般,犹如一只高空飞翔的鸟儿,使他神魂颠倒,不能自拔的描写。原词本该是endlessness,作者通过在词尾重复添加-ness 词缀,想以此形式描绘出布卢姆脑海中声音的回荡、飘渺,以及他对情人玛莎的想入非非,甚至是二人之间的缠绵不休,更加体现出小说人物的内心起伏状态。在萧译本和金译本中分别被译成了,“绵绵无绝期,无绝期,无绝期…”和“无穷无尽无尽无尽…”在可读性上,两译本均展现了作者的本意图,把难词简化,原文虽然是一个词,但根据内在含义,译者通过增补词汇使其更可读性,同时,也保持了与原文结构的统一,精神的传承。
汉语和英语在句法上存在很大差异,,比如,英语的句子是从属结构,而中文的句子是并列结构;英语注重语法,而汉语注重语义;英语多使用被动语式,而汉语则多用主动表被动等。因此在翻译的时候译者须要根据目标语的句法特征做一些调整和改变,如调整语序、化复合结构为简单结构等。例如:
原文:—Thanks,old chap,he cried briskly.That will do nicely.Switch off the current,will you?[1](p.2)
萧译本:“谢谢啦,老伙计,”他精神抖擞地大声说。“蛮好。请你关上电门,好吗?”[7](p.36)
金译本:—谢谢,老伙计,他兴致勃勃地说。很不赖。关上电门吧,劳驾![6](p.4)
原文的英语句式是一个祈使句的反义疑问句,在英语中常用反义疑问句表示强调。这是Mulligan让Stephen 把门关上的请求,原文用will you 反问表示一种礼貌性请求,是委婉的要求。英语中的祈使句省略了主语“你”或“你们”,萧译本把省略的主语译出来,使句子内容的指代性更强了,对于反义疑问的部分也用了跟原文一样的问句形式来表示请求,更符合汉语言的表达习惯。相比之下,金译本在形式上是与原文相对应的,没有译出主语,但是句末用的叹号不符合原文的礼貌性请求的语气,显得过于命令化。
英国学者Katie Wales 把乔伊斯称为“自莎士比亚以来最伟大的语言驾驭者”(Wales,1992:1)[2]。乔伊斯赋予《尤利西斯》的语言是千变万化的,书中不仅存在作者有意创造出来的新型词汇,更有多种语言穿插使用的现象,作者在这部小说里加入了希腊语、拉丁语、法语、德语、梵语等多种语言,语言种类如此交织在一起,这就要求译者不仅要熟悉英语,更要知晓一些他语言,以及作者用这些“异”语言的目的。例如,在第一章里,当Stephen 要离开在海湾里游泳的Buck Mulligan 和Haines 时,作者用拉丁文引用了送终祈祷文片段,
Liliata rutilantium.
Turma circumdet.
Iubilantium te virginum.[1](p.27)
两译本对此语码的处理是完全不同的,金译本选择了用保留原句再加注进行翻译的方式,萧译本则选择了直接翻译,即
饰以百合的光明的
司铎群来伴尔,
极乐圣童贞之群[7](p.25)
然后又加注表明“原文是拉丁文”的方式。这种直接呈现汉语的方式更有利于读者阅读。由于拉丁文属于原作品的非主导语言,特别是在属于译者非擅长使用或研究的语言的前提下,保留原句的形式,则会使译文的可读性降低。
如果说译文的可读性侧重译文本身的通顺流畅,那么译文的可接受性则更侧重读者的反映,即读者是否能够通过译文理解原著的基础上,认可并接受译者的翻译方式,诸如在词汇的选择上,形式的变化上,以及文化的传播上等等[5]。但是“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可以说“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尤利西斯》译本”,读者的意见和反映对译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众所周知,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堪称“天书”,由此可见它并不归类于通俗易懂的的小说范畴;小说伊始被送给各位文学大家欣赏的时候,也是褒贬不一——弗吉尼亚·伍尔芙认为它“粗俗、不堪入目”,法国诗人克洛代尔竟把作者签名的赠书退还给了乔伊斯,纪德说它是“冒牌名作”…可见它并不是被广泛接受的,无论是在语言上,还是在内容上。
通读这两种译本,我们不难发现,译者均在书中作了注释,其中以历史注和典故注居多,其次是一些专业领域的词汇知识和一些特殊的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的解释。翻译加注可以有效地传递原文化,特别是民族特有的文化,如果不加注,读者就会不知所云,在接受上也会有困难。两译本相比较而言,萧译本加注更多一些。虽然萧乾先生本人是不赞成在文学作品中加注的,认为加注是对阅读的一种干扰,可是面对《尤利西斯》这样特殊的一部作品,也只有加注才能方便广大读者理解、接受。(萧乾,文洁若,1994:21)两译本中均不乏加注释的例子,例如在原文第二章,斯蒂芬在课上跟孩子们猜谜语,孩子们猜不出就问老师答案是什么,斯蒂芬说答案是“The fox burying his grandmother under a hollybush.[1](p.32)对于这个谜底,两译本的注释不完全相同,金译本给出的注释为“这是爱尔兰的一个取笑谜语的谜语,意思是说有些谜语是无法猜的,但一般把谜底说成狐狸埋葬自己的妈妈,斯蒂汾改说奶奶,显然与当时的思想状态有关。”[6](p.43)金堤先生对谜底进行了解释,指出了原文中是用grandmother 一词代替了mother,对于不熟悉爱尔兰文化的中国读者来说,这样的解释还不够清晰,读者还会有很多疑问。而在萧译本中,注释就非常清楚明了,即“这个谜语见P.W.乔伊斯著《我们今日在爱尔兰所说的英语》一书。斯蒂芬把词语改得简练了,而且因对其亡母有着负疚感,故把原谜底中的‘母亲’改为‘奶奶’。原来的谜语和谜底是:我猜谜,猜个准儿:/昨晚我看见了啥/风儿刮,/公鸡打了鸣。/天堂那些钟,/敲了十一点。/我可怜的灵魂,/该生天堂啦。(谜底:狐狸在冬青树下埋藏它的母亲)”[7](p.102)萧译本不仅给出了谜语的全部,也解释了为何斯蒂芬要改换原谜底的词语,这样,相对于读者的异文化和作者的改动之意就能更好地为读者所接受。
每一个民族都会有自己特有的文化,在《尤利西斯》中,乔伊斯贯穿了很多爱尔兰民族的文化以及宗教文化,而这些文化对于中国读者就是陌生难理解的,由于缺少这种认知语境,译者在翻译时就需要通过给译文加注释的方式来弥补这种文化空缺[3]。上文提到的爱尔兰谜语就是其中一个例子。此外,两译本的加注方式也大相径庭,萧译本采取的是集中注释,金译本则是脚注。相比之下,脚注更加方便阅读,也能节省阅读时间,而集中注释到文外则会让读者把译文翻来翻去,影响阅读质量,不利于读者把篇章的前后连贯起来。在译文加注的形式上,前一种无疑更利于读者所接受。
翻译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思维过程,它是一个对原文理解、译语组织以及表达的过程。同时,翻译过程也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无论一个译者多么严格遵守翻译原则,多么精通两国语言,只要是当一种语言被译成另一种语言落实在书面上,这就已经发生了改变,也就是说,译文想要真正完全地、彻底地做到钱钟书先生所提到的翻译“化境”之说是非常难做到的。正如金堤先生认为他的译作是“小花”(音同“小化”),只能做到“尽可能”地忠诚于原著一样。(金堤,2000)因为两种语言植根于的背景文化是完全不同的,再加上《尤利西斯》这样一部把语言运用地如此淋漓尽致的小说,因此,译者在面对文本时不得不把很多问题考虑在内,比如原作者实际上说了些什么、作者的真正意思是什么、作为译者该怎么说、译者所说的是否就是作者说的和所意味的,如何在原著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有限的前提下译出读者能广泛接受的作品等等。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是相辅相成的,可读性是可接受性的前提,可接受性又是可读性的目的。二者在翻译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这就要求译者不断地在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方面进行提高,使译文不断地接近原文,从而真正译出高水平的作品,为世界文化的传播做出贡献。
[1]James Joyce,Ulysses,Yilin Press,1996.
[2]Wales Katie,The Languages of James Joyce,1992.
[3]袁履庄.翻译加注很有必要[J].上海科技翻译,2004.(3):27-28.
[4]孟宪英.译文可读性的翻译策略[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5]司继涛,言志峰.译文可接受性的提高及其在翻译中的地位[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1).
[6]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Z].金堤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7]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Z].萧乾,文洁若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