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飞
长久以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下简称 《原理》)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普遍不甚理想,而忽视非理性因素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之一。目前来看,《原理》课更倾向于关注学生的知识、技能、理性思维等培养,而忽视了非理性因素的发挥,故而教学形式相对单一,教学内容脱离学生的实际需要,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学生主体能动性的发挥,从而降低了教学实效性。要走出这一困境,提高教学效果,必须深入了解非理性因素对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使理性和非理性因素在教学中实现完美统一,以增强《原理》课的教学实效性,为培养学生完善的个体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信仰服务。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既是理性的存在物,又是非理性的存在物。作为理性的存在,人能通过自觉的、合乎逻辑的抽象思维,获得关于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作为非理性的存在,人又通过其本能的、非逻辑的精神能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自身的认识和实践活动。非理性作为与理性相对的人类非逻辑的、本能的因素,通常表现为想象、直觉、灵感、顿悟、兴趣、欲望、需求、情感、意志、信仰等心理形式。在《原理》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发挥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对于提高受教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学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任何领域中,人们都离不开选择。在相同的客观条件下,不同的主体的选择各有不同,因为人的选择除了要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制约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兴趣、欲望、需求等非理性因素引导和作用。在课程的教学中,受教主体会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欲望需求对教学内容作出最直接的选择,对符合自己兴趣爱好的教学内容,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比较强,教学效果往往能事半功倍,而对和自己的欲望需求相违背的教学内容,他们往往会持排斥和抵制的态度,从而制约着教学效果的提升。由此可见,非理性因素使受教主体在学习内容的选择上具有了明显的倾向性。充分利用非理性因素在选择中的引导作用,在教学的初始阶段,以合乎受教主体兴趣、爱好、需求的教学内容唤起其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于增强教学效果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原理》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一教学过程中,受教主体在施教主体的指引下,不断认识和接受教学内容,培养自己健全的人格素养,逐步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而受教主体的求知欲望、意志以及对教学内容发自内心的认同和信仰等,是这一教学过程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动力。任何学习过程都不可能只包含成功、顺遂、乐趣,更是充斥着各种挫折和挑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过程也不例外。在《原理》课的教学过程中,抽象深奥的理论、复杂的社会现实往往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畏难、倦怠甚至是抵触等消极情绪,而非理性因素积极作用的发挥恰恰有助于消除这些消极因素。受教主体旺盛的求知欲有助于消除畏难情绪使教学过程得以顺利开展;坚强的意志力有助于克服倦怠情绪,是教学过程得以不断持续的重要支持;而正确坚定的信仰更是排除各种社会现实的消极影响,是使教学目标最终得以达成的有效保证。因此,在《原理》课的教学过程中,非理性因素积极作用的发挥,是推动教学过程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
《原理》课的教学目标是通过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系统教育,使其在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一个整体的、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同时在实践中能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正确观察、思考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由此可见,在理论上掌握受教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内化和践行教学内容是《原理》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终极目标。而教学内容的内化和践行是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充满挑战的动态发展过程,受教主体对教学内容深入透彻地掌握及其科学理性的思维是确保这一实践过程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同时非理性因素也是教学内容有效内化和践行的重要保障。兴趣、欲望和需求等为实践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情感和意志为教学内容的践行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支持,灵感、直觉、顿悟有助于在践行教学内容的过程中实现教学效果的创造性突破和飞跃,科学坚定的信仰是实践活动的有效指引。显然,教学内容的有效内化和践行,教学目标的最终达成离不开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
《原理》课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德育的课程性质决定了它有别于一般的智育课程,虽然它也必须以主体对教学内容的认知为基础,但在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目标等方面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在教学内容上,《原理》课虽然也强调内容的客观性,但它更加注重其中的主观性和价值性;其次,在教学过程上,它不仅仅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受教主体的知识结构相融合的过程,更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与受教主体的情感、需求、意志、信仰不断趋同,趋于统一的过程;再次,在教学目标上,它不只是满足于受教主体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性的、纯粹知识性的把握,它需要在受教主体对于教学内容具有准确认知的基础上,完成对受教者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最终实现知与行的真正统一。《原理》课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其教学中必须发挥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教学内容的主观性和价值性决定了教学必须和受教者的情感、需求相结合,才能增强教学内容的接受程度,教学过程的特殊性表明了课程的教学离不开非理性因素的参与,而知行合一的教学目标的实现,受教者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确立更离不开情感、意志、信仰等非理性因素积极作用的发挥。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的个性化发展和自由全面发展已成为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教育作为培养人的活动,促进人在个性化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是其终极追求。人作为理性和非理性的有机统一体,其自由全面发展必然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共同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不是人的理性和非理性各方面能力的均衡发展,而是在人的个性化发展基础上各方面能力的和谐发展。人的个性的独特性虽然可以表现为智力、理性思维等方面的差异性,但更表现为人的兴趣、爱好、欲望、需求、情感、意志、信仰等非理性心理形式的差异性。可见,人的个性化全面发展的实现离不开非理性因素的全面协调发展。《原理》课作为一门德育课程,完善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人的健全人格,推动人的个性化全面发展也必然是其最终的教学目标。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学过程中不断培养学生积极的非理性因素,发挥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使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有机统一、协同发展,既是增强课程教学实效性,实现其教学目标的需要,也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需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呈现出理性主义膨胀,非理性主义衰微的趋势。受这一趋势影响,在教育领域中出现了重理性轻非理性的现象。教育离不开理性知识的传授和理性能力的培养,这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不断发展自身所必需的。然而过分地偏重理性,忽视非理性的教育模式也有着非常明显的弊端,特别是在德育教育中,只注重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而忽视对受教主体的情感关怀、心灵熏陶、信仰引导和人格培养的纯知性德育,其所带来的精神困惑、心灵迷惘、信仰缺失等消极影响日益显现,这也使非理性因素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被人们越来越关注。此外,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尤其是青年学生越来越追求个性的张扬,越来越关注自己的精神世界、情感需求,他们不再满足于整齐划一的、批量化生产的单向度人才培养模式,将理性和非理性因素有机统一起来的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开放型的教育模式,成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满足人们个性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增强课程教学效果,也是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必然之选。
增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实效性离不开教学针对性这一基础和前提,而充分发挥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是增强教学针对性的有效途径。为此,开课之前,首先应了解受教群体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在掌握其普遍共性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观察、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各受教主体的兴趣、欲望、需求,根据其具体的情感需求,因人制宜调整和选择教学内容,变革教学方式,使之与受教主体的情感、需求等非理性因素有机契合,以增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开课后,应积极保持和受教主体的良性互动,通过民主平等的交流,拓宽和畅通教学效果的反馈渠道,及时、有效、准确地把握反馈信息,并根据反馈结果及时应对。如教学中发现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甚至有反感抵触情绪,就应在沟通了解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扭转这一不利局面。若教学过程中学生表现出来极大的兴趣,心情愉悦,则应及时把握有效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教学内容,鼓励学生积极践行,有效内化所学内容。此外,还应进一步深入了解受教主体的意志和信仰状况,在日常的教学中加强培养和锻炼,不断提升其意志力,引导其树立正确信仰,使其在学习过程中能正确辨别和选择教学内容,以避免学习过程中的冲动性、盲目性和学习兴趣的短暂性,确保教学过程持续有效的开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教学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的交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能否有效利用非理性因素的积极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过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为此,注重教学过程中非理性因素的合理参与,在教学过程中以人性化的交流和沟通提高教学内容的接受度,是增强《原理》课程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首先,在教学过程中应培养起民主平等的交往模式。为此,教师应转变理念,从传统的教师是中心和权威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以民主平等的意识创设一个和谐的课堂教学环境,以主体—主体的师生关系取代传统的主体—客体关系,以理性和非理性有机结合的互动式教学取代传统的纯理性知识的单向度教学,通过师生之间兴趣、爱好、情感、需求、理想、信仰等非理性因素的平等交流,营造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信任的师生关系。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应加大对受教主体个性差异的关注力度。在课堂教学中,受教主体是以群体的形式存在的,故而传统的教学更多的是从这一群体的共性出发的集体教育。然而由于每个受教个体所处的外在客观环境不同,其情感、需求、信仰等非理性因素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因此必须在注重受教群体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关注个体的个性化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个性化的交流,尽可能使每一个体感受到自己被独特的关注,从而在受关注、受重视的愉悦感受中接受教学内容。再次,在教学过程中必须紧密结合受教者的现实生活。情感、需求、欲望、意志、信仰等非理性因素是在人的现实生活实践中形成积淀的结果,因此,《原理》课的教学必须从受教主体的现实生活出发,以真、近、实的生活化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
《原理》课的教学效果既取决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因素,同时又要受学校、社会等教学环境的影响。课堂教学和外在环境之间的冲突差异,会造成受教者在选择、接受、践行受教内容时的矛盾困惑。为此,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是提高教学实效性的又一重要途径。为此,一要实现由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向以人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营造自主自由、人文气息浓厚的学习环境,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以充满人文气息和人文关怀的校园环境,使学生由被动的受教向主动学习转变,充分发挥其自觉能动性以达到教学目的。二要实现由纯理论的教学模式向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模式转变。马克思主义理论只有经过受教主体的践行才能真正实现其内化,为此,应充分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的力量,构建一个良好的实践环境,尽可能多的为受教主体提供践行教学内容的机会与途径,以最短的时间实现知行合一。三要不断净化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纷繁复杂,其中不乏存在大量丑陋、不公的、和学校教学相违背的社会现象,这必将对受教主体产生强大的冲击,大大降低教学效果。为此必须不断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以纯净的社会环境减少学校教育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避免因各种消极负面的社会现象削弱教学效果。
[1]文顺好.德育中非理性因素的作用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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