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林
(四川省南充蚕种场,四川 南充 637000)
建立新桑园是蚕桑生产的一项基本建设。桑树系多年生木本植物,一旦栽植,多年收获。建园时要从长远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避免中途变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考虑桑园土壤、布局、防止污染、桑树行向等因素的基础上,须作好如下几个环节,以利夯实蚕桑生产的基础工作,提高桑叶产质量。
桑树是深根植物,栽植前进行深翻(40~45cm),可疏松下层土壤,促使根系向深广发展。心土翻至上面,可使心土加速熟化,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促进土壤有益微生物的繁殖活动,加速土壤养分的分解以供桑树吸收利用。土壤肥力的大小一方面来自于土壤质地本身,另一方面来自肥料。施基肥后深耕,可将基肥混入土中,以改善土壤性状,提高肥效。基肥种类较多,最好用土杂肥、垃圾(选除砖头、玻璃、塑料等物)、堆肥及厩肥。深耕要在秋冬进行,经冬季风化,不仅可加速土壤熟化,而且土壤疏松细碎,能更好的提高栽植质量。
栽植前要备足桑苗,嫁接桑苗应注意桑品种要纯正。桑苗要求新鲜,苗干粗壮,大小均匀,根系良好,无病虫等。苗根的修剪要适度,一般的粗根剪到18~22cm,损伤根齐基部剪去。剪口平滑,做到随栽随剪,余下的苗干要放在阴凉背风的地方妥善保存。栽植前30min将桑苗放在1%的KH2PO4溶液中浸泡1min取出栽植,既可抑制根部有害菌的繁殖,又可增加根部营养成分,提高成活率,确保新芽发芽时芽苞饱满健壮[1]。桑苗定植质量与成活率及幼树生长有密切关系,必须做到深浅适当,根伸苗正,壅土踏实。不同土质有不同的栽植要求,粘重土宜浅栽,砂性土宜深栽,同时做到深浅一致,株行整齐,定植后应按树形要求剪去苗干,冬栽春剪,春栽则随栽随剪。
栽桑的主要目的是收获质优量足的桑叶,栽植密度须根据桑品种特性、土壤质地、耕作方法、树形高低等来确定,以保证桑叶产质量。
桑树栽植形式与立地条件、光能利用和栽植密度有关。确定栽植密度应以充分利用土地、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叶量及方便桑园管理为准则,丝茧育桑园多为间作桑园,种茧育桑园多为普通桑园,种茧育桑园的株行距比一般介于1∶2~1∶3之间[2]。
桑树剪伐分为夏伐和春伐(冬季重修)两种形式,不同的剪伐方式带来不同的桑叶分布。夏伐桑叶主要分布于春秋两季,春伐桑叶主要分布在夏秋两季。就饲养成绩和蚕卵质量而言,夏伐方式的桑叶产质量显著优于春伐方式[3],为此提倡采用夏伐的剪伐方式。
桑树的树形种类较多,采用何种树形必须根据环境条件、品种特性、栽培条件和生产要求正确选择,以确保桑园高产稳产。桑树各树形有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但中干拳式树形通风透光,桑叶成熟快,碳水化合物含量、蛋白质含量及含糖量适中,水分较少,叶质充实,最适合种茧育桑园采用[4,5]。
桑树合理密植可扩大叶面积,增加根群,充分利用土壤中的养分、水分及空间,最大限度地利用光能,促进枝叶生长,增加光合产物的形成,在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的相互促进下提高桑叶产质量。随栽植密度的增加,树形养成快,能缩短到达盛产的年限。就蚕种质量而言,每667m2桑园面积栽桑600株(0.67m×1.67m)最适合种茧育桑园采用[6,7]。
定植后的幼树对不良环境抵抗力弱,土壤干旱时应及时浇水,多雨季节要做好开沟排水工作,查漏补植,务使桑园不发生缺株,嫁接苗还应摘除砧芽;新芽长到15cm时要及时疏芽,集中养分促进新芽生长;待新芽长到50~80cm时要按树形要求进行摘芯处理,以利树形培养;疏芽后及时施肥,施肥量是成林桑园的1/3;春、夏、秋各季应做好松土除草工作,病虫害要及时、适时地防治,特别是枝干类害虫;控制采叶,最好不采叶,必须采叶时也必须留足1/2的叶片进行光合作用,增强树势。
新建桑园须根据当地生态条件和产业结构,因地制宜的制订蚕桑生产发展计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在确定桑园面积的前提下,根据需要设置宽度不一的道路,以方便桑园作业及田间管理,特别是田间沟系应引起高度重视,以确保田间沟沟相连,沟沟畅通,做到能灌能排,雨止水干,树不受渍,这是调节土壤水分,保证桑园高产稳产的重要条件。
[1] 陆天启,翟正清.磷酸二氢钾在种茧育叶面施肥中的应用[J].江苏蚕业,2009,31(3):21-22.
[2] 苏州蚕桑专科学校.桑树栽培及育种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1,95.
[3] 王泽林.桑树不同剪伐方式与产叶量的关系[J].江苏蚕业,2010,32(4):53-54.
[4] 王泽林,陈继久,袁雄.桑树不同养成型式对桑叶产量的影响[J].蚕桑通报,2010,41(3):35-36.
[5] 王泽林.桑树不同养成型式对种茧育的影响[J].蚕桑通报,2009,40(1):18-20.
[6] 陈继久,王泽林.桑树栽植密度与产叶量的关系[J].四川蚕业,2002,30(4):51-53.
[7] 王泽林,朱军,李永健.桑园不同栽植密度对种茧育的影响[J].蚕桑通报,2001,32(4):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