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中旬后,黑龙江省气温持续走低,随着大型电采暖设备陆续投入使用,全省各地市日用电负荷不断被刷新。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结合用电高峰特点,阶段性启动反窃电专项整治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至2012年12月中旬3年来,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坚决打击窃电犯罪行为,开展反窃电活动545次,查处窃电1 647户,追补电量737.33万kWh,电费591.1万元,收取违约金1 613.97万元,切实维护了龙江供用电市场秩序。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全面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反窃电联合整治体系,与政府联合发文,成立省、地两级电力执法支队,作为政府派出机构,依法行使电力执法职能。执法支队担负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电力行政执法职责,依法行使协调权、批准权、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严格执行电力执法标准流程,确保取证、排查、立案各环节依法合规。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全面构建以现代化技术为基础的反窃电管理体系,在完成电能信息采集、线损监测等软硬件基础建设上,建立SG186、线损日监测、负荷监控等营销现代化管理系统。以这些系统为基础,开展电量同比、环比日分析,及早发现异常电量变化,选定重点对象,逐户地毯式排查,防止出现高价低用等窃电行为,确保反窃电发现处理及时,切实减少企业损失。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全面构建以立体全方位宣传为构架的反窃电舆论氛围。针对城市、农村窃电特点,采取中心城区集中宣传与营业网点分别宣传相结合,以及与社区联动、进入村屯等方式,深入用户中开展现场宣传。针对居民、大用户的用电类别特点,开展个性化宣传,将反窃电法规常识印制到大用户用电手册、台历、扑克中,营造反窃电舆论氛围。
据悉,2010年以来,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各单位累计出动车辆6 000次,人员30 100人次,开展反窃电宣传306次,公示宣传板1 659个,发放传单36.8万张,在各级媒体上宣传64次,创建了防窃电工作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