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红
(武夷山市财政局,福建 武夷山市 354300)
近年来,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全面实施,奖补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奖补比例不断提高,奖补范围不断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农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激活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扭转了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无资金来源的尴尬局面,建立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推进了村级公益事业跨越发展,极大改善了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效显著,但在基层具体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农村居住分散、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有一定难度,部分村民对一事一议认识不足,认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必须由各级政府和村级组织包办,有些村民收入较低,投入能力有限,因此参与议事热情不高,积极主动性不够,出现“事难议”;农民筹资筹劳的公益性项目,不可能给每个农户带来均等好处,受益的农民十分积极,而那些受益少或未受益的农民则提出反对意见,众口难调,意见不统一,甚至产生新的矛盾,造成“议难决”;即使是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了,但持反对意见的一部分群众,由于思想上的抵触而不积极交款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易产生一户不交大家跟着不交的“羊群效应”,筹资筹劳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决难行”。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街道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还不够重视,宣传发动不到位,申报项目不多,覆盖面不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村级直接受益,乡镇街道受益不明显,且单个项目奖补资金量不大,部分乡镇街道主官及分管领导持无所谓态度,任由村级组织自行处理,关心与支持力度不够。且该项工作政策性强、程序比较复杂,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偏差,有消极和畏难情绪,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村主干把财政奖补资金变成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存在“等、靠、要”思想;有的村主干认为程序严格、手续繁琐、材料复杂且相对透明,而奖补资金不多,个人受益不大,因而积极性不高;有的村主干关系不和谐,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难以形成统一认识,更谈不上有效实施。有的村竟然整年甚至多年都未能完成一项公益事业,有的村项目申报了也完成了但嫌麻烦又主动放弃了。
筹资筹劳标准过低,2012年及以前年度按规定严格上限控制标准,一年内每人筹资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每个劳动力筹劳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折资仅20元,而目前农民工工资每天至少在100元以上,相比之下悬殊太大,与当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已很不相适应;财政奖补比例偏低,仅按筹资筹劳资金总额的45%—55%给予奖补,而多数行政村人口偏少,且居住分散,筹资筹劳资金非常有限,财政奖补资金相对较少,部分村特别是边远山区人口少的村,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社会捐赠、部门帮扶等筹资渠道又有限,导致资金缺口大,项目实施难度大,有形成村级新增债务的隐患,影响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健康发展。在实际操作中,乡村道路、农田水利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普遍存在着项目建设投资大,农民自筹能力弱,农民要求建设的积极性和财政资金投入有较大差距的矛盾显现。
由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分散在每一个行政村,奖补项目点多、面广、量大,环节多,战线长,情况复杂,以财政现有的人员、办公设备等条件,要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监管到位是非常困难的,只能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委托乡镇街道和项目村进行监管,致使年终验收时有些项目的建设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不能发挥应有的公益效益。而且一事一议项目是以村民筹资筹劳为主建设的公益性项目,因此虽然个别项目的建设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只要符合一事一议程序,财政奖补资金还是要兑现,没有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最大化。部分乡镇街道、行政村年初上报项目时较为仓促,存在盲目性,出现“申报多,变动大”情况;部分项目程序不够完善,随意性较大,忽视忽略议事、审批、招投标、预决算、验收、公示、管护等必要程序,筹资筹劳款没有及时进入一事一议专户,或者未按要求进出专户;部分项目材料不够齐全,未按《操作指南》要求整理材料,材料进度没有跟上工程进度,材料缺乏逻辑性,甚至缺少必要材料;部分项目因村民筹资筹劳基本无法收取到位,村级采取借款、垫款抵筹资筹劳款,不符合政策要求,乡镇街道经管站及会计服务中心账务处理上存在一定难度。
要继续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网站等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向农户深入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及内容,展示财政支农政策的成果,让农民群众有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灵活制定议事范围和方式,让村民积极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过程,逐渐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让兴办公益事业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从而进一步掀起广大农村群众自愿筹资筹劳投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潮。同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转换工作思路,努力改变工作作风,尽快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指导,提高其落实政策的积极性与能力,真正使乡村干部从“等、靠、要”思想意识中走出来,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发动社会成功人士帮扶村级公益事业的热情,促进村级各项公益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事办起,从群众最困难的事帮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抓起,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局部和整体、眼前和长远利益,分清轻重缓急,项目规划编制要与改善农村基本民生相结合,与加快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优先解决农民群众最紧迫、最现实、最急需的公益事业,对经济基础较好、农民聚居相对集中、积极性高的村优先给予实施和奖补,同时对灾后重建村、下派书记村、偏远和条件差的村也要给予照顾、倾斜,按照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建立三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滚动项目库并确保其权威性,实行动态管理。还要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认真组织科学测算,切合实际,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把钱用在“刀刃”上,防止干部“热情过高”,盲目搞建设,导致加重农民负担或增加村级债务。
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路子,有效整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专项支农资金,加强与交通、水利、农业、扶贫、新农村、文化、烟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统一安排,统筹管理,利用好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实现公共资源有效整合,集中力量为农民解决最急需、最迫切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避免资金分散和项目交叉导致资金浪费的情况。另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自我发展能力,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捐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使尽可能多的资金用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减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现农民的“零负担”。同时建议上级大幅提高财政奖补资金所占比重,加大财政奖补资金供应,拓宽奖补范围,扩大奖补覆盖面,纳入年初预算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在普惠制基础上实行特惠制,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一是严格议事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在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程序,充分体现民主,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甚至是召开村民大会,深入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拟定具体的建设项目,形成自愿的筹资或投工投劳,使项目建设完全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决议形成后,严格按照省上规定的申报、审批、复审三个程序,做到严格、合理、扎实、规范运作。项目通过批准后,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凡经过一事一议形成的建设项目要求及时公开项目实施预算方案、项目资金使用及核算、项目工程的监理质量等,各村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定期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财务公示、进度公示、筹资花名册公示、会议记录公示等。严格执行一事一议项目预算、公开招投标、决算和审计监督等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防止和杜绝在使用过程中超范围、超标准和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是认真组织验收,严把项目质量。为督促检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我市组织财政局、农业局、综改办、减负办、乡镇街道领导、财政所工作人员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组,对全市78个行政村的78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逐一进行验收,所有完工项目做到完工一批,验收一批,按照“一听、二看、三查、四问”的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直接到村,深入现场,全面验收,对一些工程预算较大、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要求乡镇街道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抽样检测,杜绝豆腐渣工程。对完成标准和质量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给予确认,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要求限期补充完善,对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退回。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实行专户核算,专账管理,在线监控。要求各村筹资筹劳款必须及时足额进入各乡镇街道一事一议专户,对每个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严格验收,经复审确认、验收合格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后,及时足额兑现财政奖补资金。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监督,严把资金拨付关,项目资金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乡镇街道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村级报账时原始发票必须由村民理财小组、村书记、挂点领导签字,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并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村级筹资筹劳的监督,对违规使用一事一议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规范了村干部行为,防范和避免了村干部在执行和落实一事一议制度上的个人随意性和独断性。通过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农民群众直接受益。
四是建立档案资料,健全管护制度。认真落实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建立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制度,市综改办、减负办和各乡镇街道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高度负责,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形成规范化管理,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筹资筹劳登记表、项目预决算、招投标公告、竣工验收报告、资金结算、公示材料、对比照片等相关原始材料,都以项目村为单位,认真整理,逐个建档,建立了报批程序清晰、项目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便于监督查询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资料,并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验。由市综改办、减负办、乡镇街道财政所、村委会各存档一套,做到一村一套资料,全市统一模式。同时还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和管护。各村结合实际都制定了相应的管护制度,有的聘请专人管护,有的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还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均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成后的有效管护、正常运转并发挥长期效益。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大部分基础性工作主要还是得依靠各乡镇街道及财政所工作人员来完成,而目前财政所普遍人手较缺,任务繁杂且业务能力不强,又基本上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正常运转都有一定困难,办公设备陈旧,条件较差,已很难适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点多面广线长而且越来越严格规范的趋势,建议上级加大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经费的投入,拨付给乡镇街道财政所充足的工作经费,逐步改善财政所办公条件,配足配齐配强人手。同时要加大对从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各级干部、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力度,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消除畏难情绪,强化业务素质,从而熟练掌握政策和业务知识,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做好项目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还要加强信息反馈和互相沟通,通过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办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在业务骨干认真参加省、南平市综改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基础上,还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和宣传发动,结合今年是村级换届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分别举办新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认真组织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报账员等300余人次,发放《财政支农政策简答》、《知识问答》和《操作指南》等学习材料,学习培训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管理规范年活动文件和具体业务操作,市财政局领导还在培训班上以“拉家常”方式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们互动,对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答疑解惑,共同探讨,强化了相关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有利于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实质和提高实际操作水平,也大大激发了村级建设公益事业的热情。
要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层层落实,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完成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和兑现财政奖补,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和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同时采取分片包干负责、乡镇通报约谈、现场指导督促、实时信息报告等方法抓紧督查落实,并建立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工作实绩与考评结果,奖优罚劣,以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足额兑现财政奖补,切实把中央这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真正的实惠和最大的便利。
通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减轻了农民群众的负担,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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