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侠义小说合流现象文献综述及研究展望

2013-08-15 00:42
文教资料 2013年31期
关键词:公案侠义合流

解 为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公案侠义小说或侠义公案小说,是以《施公案》①、《七侠五义》②、《彭公案》③等为代表的一类小说。此类小说不外乎侠义因素与公案因素的交织,以清官和侠客为主要人物,断案和罪犯的擒获以及侠士之间的交往为主要事迹,呈现出清官与侠客一派和谐场面,即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概括说“这等小说,大概是叙侠义之士,除盗平叛的事情,而中间每以名臣大官,总领一切”④。这类小说的出现吸引了学者的注意,引起了诸多认识,莫衷一是。

一、“公案侠义小说”说法由来研究

“公案侠义小说”说法是现代才出现的产物。“一些作家有意识地将两类题材合为一体,从而形成侠义公案小说”⑤,嘉庆年间《施公案》的成书则是“中国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合流的标志。”⑥

学术界对公案侠义小说定义源于胡适的 《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和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其实,公案侠义小说的名称是后人误读了胡适和鲁迅两位的意思。胡适认为近代白话小说可以分作两组,其中之一就是 “北方的评话小说”,并对《七侠五义》、《小五义》、《续小五义》等书进行了简要的概括,将这些作品涉及到侠义并公案小说内容的作品罗列成一类,即今天学术界所谓的公案侠义小说。同样,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有“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一节文章,提出“时势屡更,人情日益于昔,久亦稍厌,渐生别流,虽故发源于前数书,而精神或至正反,大旨在揄扬勇侠,赞美粗豪,然又必不背于忠义。其所以然者,即一缘于文人或有憾于《红楼》,其代表为《儿女英雄传》;一缘于民心已不通于《水浒》,其代表为《三侠五义》。”⑦他是从内容和艺术的渊源分类的,指出此类小说在晚清时产生并盛行,并将关注目光投入到这类题材的小说。但他侧重论述的还是侠义方面,即提出“侠义小说”,很少提及公案。稍后他的《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有“侠义派底小说”应用而生,公案小说已经消失,仅仅是作为陪衬而出现。正由于这二位先生的提及才催生了公案侠义小说名称的诞生。

1957年吴小如在《读〈三侠五义〉札记》一文中首次正式使用“侠义公案小说”这一名称。胡士莹的《话本小说概论》则名为“公案侠义小说”。之后的几十年里学术界对其名称的花样也越来越多,出现了“侠义小说、公案小说”(《中国文学史话》)、“侠义与公案小说”(《明清小说论丛》)、“武侠公案小说”(《历代小说》)、“公案武侠小说”(《中国公案武侠小说鉴赏大观》)、“文言侠义公案小说”(《侠义公案小说简史》)等种种提法,一时众说纷纭。但总的来说,侠义公案小说或公案侠义小说占了上风。

二、“合流说”时间研究

公案侠义小说结合了两家小说的长处,既有紧张热烈的打斗场面,又有离奇曲折的破案过程,而对于两者何时彼此产生交集,并和谐融合、相互沟通的时间,研究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现在学术界持有“合流”说时间的有四家,分别论述如下:

1.唐代说

曹亦冰的《侠义公案小说简史》中将侠义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并列,前者是有别于后两者的一种新的小说类型,“从题材上来说,此时传奇小说除爱情婚姻、豪侠义胆、除暴惩贪的题材外,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类型,即侠义公案的合流,这是侠义小说、公案小说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到了唐代,侠义与公案的合流成了许多传奇的一种新时尚”⑧,并详细地阐述了其形成、发展、成熟和繁荣的四大阶段以及各阶段所呈现的基本特征。

2.宋元说

南开大学中文系《中国小说史简编》将《三侠五义》等小说界定“合流说”始于宋元时代,并介绍了公案小说产生的社会基础以及曲折地反映人民的心理愿望,他们界定这些作品性质是“清末反动小说”⑨,作品中的清官和侠客们结合在一起,一帮侠客们围绕着一个清官,充当了地主阶级镇压人民的鹰犬。这是一种局限于政治倾向来看待文学的观念,深深地打上了政治色彩的烙印,从阶级立场出发认为小说是统治阶级意识控制的产物,并非是真正的从文学的角度出发研究此类小说。

3.明代说

宣森钟《剑气飘香——中国武侠小说鉴赏》中认为“武侠小说经过唐代传奇和宋代的‘说公案’小说的发展,到明代,开始把‘清官’与‘剑侠’的题材合流,逐渐在清代形成了‘公案侠义小说’。”他以《水浒传》中宣扬忠先于义,忠高于义,梁山好汉最终不得不认同皇权正统(受招安)的命运。正是这种社会政治的变化,在清代已经合流完成⑩。

4.清代说

《施公案》问世,是中国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合流的标志,《七侠五义》是其成熟作品的代表。这种说法是广为人知的,大多数学者都认同这种观点。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在清代以前是各自发展,当这两种小说日益成熟,则彼此融入,形成一种新的小说类型。宁宗一的《中国小说学通论》苗怀明的《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齐裕煜主编的《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等书都持有相同的观点。

对于“合流”的时间,以上有四家说法,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文学的角度来说,对一种文学类型的判别是很困难的,在一定程度上说,具有某种特色的文体会优先使用命名权,比如才子佳人小说,更多的是照顾到小说中出现的才子与佳人相知相许、历经磨难、最终团圆收场的故事,期间掺入了不少其它小说的内容。所以说,公案侠义小说合流一直都在潜移默化地进行,侠义小说中往往增加清官故事,公案小说中也大量加入侠义内容,两者在一步一步在碰撞和磨合,逐步在成熟,合流不是一蹴而就的。到清代,遇到合适的时机,两者合流的痕迹明显地表现出来,为世人所目睹,出现了描写清官与侠客们之间不同于以往局面的内容,而是相互“利用”,共同谋取一定的利益。

其实,在“合流说”为主的说法盛行之下,也有不一样的声音出现。陈平原的《千古文人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中认为“与其说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的‘合流’,不如说是两者的‘分化’。因为,在此以前,双方并未真正独立,独立的双方焉能谈得上‘合流’?”⑪他质疑“合流说”,提倡“分化”说,即是侠义公案小说一直存在,但未明确提出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只是后来公案小说的色彩成分渐失,侠义小说也渐变为武侠小说。在他看来,破案只是侠义小说的框架与引子,真正影响侠义小说发展的是以《水浒传》为代表的英雄传奇,真正的小说内容还是以侠客为主的侠义行为。

侯忠义、王健椿《近代侠义、公案小说“合流”说质疑》则大胆地认为“合流说”是不科学和不合理的,从版本和成书过程两方面进行考查近代侠义、公案小说“合流”均不形成于近代,兼具侠义、公案两类内容的作品,早已有之,绝非从《施公案》开始的。

三、合流原因探讨

“合流”说一直在文学界占据主流地位,普遍赞同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此前一直独立发展或密切联系和相互区别地发展,到清代中期或末期形成一种新的文学样式,并从政治、文化、读者心理、文体演变、说唱艺术等方面探索合流的原因,进而形成各家观念,众说纷纭。

1.从小说文体自身演变史的角度考察了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到晚清合流的现象。

第一、从英雄传奇小说的蜕变的角度来进行梳理。胡益明、李汉秋主编的《清代小说》说《万花楼杨包狄演义》这部书是把社会上流传的宋代人物杨家将、包公、狄青捏合在一起,使英雄传奇人物杨家将、狄青等与清官包公相牵合,共同演义了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实际上已经是英雄传奇与公案小说和合流,并且将侠义公案小说这节的论述放入英雄传奇章节中,标题命名为“英雄传奇的蜕变——侠义公案小说”⑫。

第二、从公案小说发展的角度研究公案侠义小说。胡益明、李汉秋的《清代小说简史》认为这种小说类型是以颂扬清官的公案小说中,加入了一批所谓“侠义”人物,将断狱与锄奸合二为一,形成独具特色的清人公案侠义小说。《明清小说比较研究》中也是以公案小说的发展为线索追述,分为三个阶段,明代晚期是公案小说大盛的局面,清中叶是合流时期,清末是公案小说退出历史舞台,侠义小说一枝独秀。

第三、从侠义小说或者说武侠小说发展的角度研究公案侠义小说。皋于厚的《明清小说的文化审视》以侠义小说的论述为主要途径,认为侠义公案小说是以侠义小说为基础,加上公案元素的搭配组成的小说。谭邦和在《明清小说史》中武侠小说章节中论述“侠义英雄传奇与清官公案故事的合流,是晚清武侠小说的发展的重要方向”⑬,并分析了合流原因。

2.北京大学《中国小说史稿》、《中国近代文学史稿》、游国恩《中国文学史》则从维护统治阶级角度来解释这种合流。他们认为,到了晚清,统治阶级有意利用侠义、公案小说来宣扬正统保皇思想,把清官和侠客描写成忠心耿耿地为封建统治出力的奴才。侠客变成了地主阶级的鹰犬,在清官“统率”下,东征西讨,镇压农民起义,维护封建统治,并宣扬十足的封建奴性。于是侠义、公案小说开始走向反动,这两方面的题材也趋与合流,变成一个清官统率一群侠客,东征西讨来维护封建统治了。这种意见认为是统治阶级为巩固政权、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来解释“合流”现象,单纯地从政治考虑问题未免不太符合侠义公案小说合流的实际状况,是不值得提倡的。

3.从清官与侠客关系入手,也是从小说的内容方面着手,梳理侠义小说的侠客与公案小说中的清官历史发展脉络,侠客与清官的合作促成了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的合流。

吴小如在《读<三侠五义>札记》中指出,晚清的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在某些方面有着相同或相通之处。清官和侠客所斗争的对象都是骑在人民头上的剥削者;人民寄希望于清官,也寄希望于侠客。小说中的清官与侠客一样必须有血性,具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所不同者,清官只有“才智”而无“武艺”,侠客则不但有武艺,而且有时还“智勇兼全”。清官在断狱或除暴时,会遇到困难,如果单靠“才智”而无“实力”,就不能彻底地为民除害。于是便由惯打人间不平的侠客挺身而出,凭武艺来剪除那些有实力的“豪强之徒”。所以公案故事到了后期,逐渐同侠义故事结合起来,形成侠客和清官的合作。

占骁勇、李艳杰《试论侠义公案小说的形成原因》考察了侠客的历史。侠客到清代时,深受传统的功名思想和正统的皇权思想侵蚀根深蒂固,再加上“时去明亡已久远,说书之地又为北京,其先又屡平内乱,游民辄以从军得功名,归耀其乡里,亦甚动野人歆羡”,这就使得他们有了背离江湖而归依朝廷,渴望建功立业,封妻荫子的可能性。而侠客的归依朝廷,也使得他们的行侠仗义更加合理化,合法化。因此,当侠客将目光投向朝廷,尤其是投向清官之时,侠义小说与公案小说的合流也就顺理成章了。他主要是从历史与现实原因的结合分析清官与侠客的合作以及公案侠义小说的合流。

4.多种因素综合影响,这些因素多从影响小说发展的外部因素讨论的。

苗怀明的《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中认为“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产生和繁荣是特定时代诸多社会文化因素相互作用、影响的结果,与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读者的接受心理、审美趣味,文学传统,戏曲、曲艺等其它艺术形式的发达繁盛及许多具体文化因素均有十分密切的关系”⑭。在这些多种因素中,说唱艺术是重点阐述对象,它是促成公案侠义小说合流的直接动力,并在情节结构、结构布局、悬念设计等方面影响之深。纪德君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生成及其他》也用大量笔墨围绕说唱艺术对合流的重要推动。

范正群《清代公案侠义小说研究》说合流的原因除了是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两种类型自身文体演变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受到政治、中国侠文化的传统和《水浒传》等英雄传奇、听众、读者的接受心理因素等多方面的深刻影响。

总结这些原因探究,不管是外部因素的影响,还是文体自身发展变化所显现的变化因素,都是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但都不是孤立地影响小说的发展。事物的发展是要考虑到内外因的共同影响,侠义公案小说是时代、文学、文化等是共同孕育的文学种类。

四、展望研究

公案侠义小说由于其自身内容与体制的限制,对其研究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研究重点侧重于作品内容和意义的分析,“合流”现象的研究现状未完全达到让人满意的境地,仍需更多的学者继续为之努力。现将有关意见列举如下:

1.关于公案侠义小说的定义以及代表作品的阐述还是很混乱,今后的研究可以继续探究公案侠义小说的界限。公案侠义小说与侠义小说以及公案小说之间的关系如何?是后两者基础之上的衍生品还是独立于两者之外的作品?

2.公案侠义小说“合流”过程的探索,虽有所论述,但仍然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在所有影响侠义公案小说合流的因素中,哪种因素是处于主导地位,是清代日益发达的说唱艺术还是小说本身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还是其它方面,准确分清这些影响因素的地位和价值。至今的文章中所见论述侠义公案小说“合流”原因很少有比较全面的展开阐释,而是侧重某一方面因素的论述,今后在研究中可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

3.如果说不同意“合流”的观念,对于侠义公案小说的认识该何去何从,是“混类说”,是“分化说”还是其它认识?该怎样重新认识清代出现的这类小说,以什么样的眼光来对待,这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的方面。

注释:

①[清]佚名.施公案.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②[清]石玉昆.七侠五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③[清]贪梦道人.彭公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④鲁迅.鲁迅讲小说史·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附录).凤凰出版社,2010:197.

⑤李剑国,陈洪.中国小说通史·清代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1351.

⑥刘勇强.中国古代小说史叙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506.

⑦鲁迅.鲁迅讲小说史.凤凰出版社,2010:158.

⑧曹亦冰.侠义公案小说简史.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53.

⑨南开大学中文系.中国小说史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301.

⑩宣森钟.剑气飘香——中国武侠小说鉴赏.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10.

⑪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45.

⑫胡益明,李汉秋.清代小说.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126.

⑬谭邦和.明清小说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335.

⑭苗怀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93-111.

基本古籍类:

[1][清]佚名著.施公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2][清]石玉昆.七侠五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3][清]贪梦道人.彭公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小说史类:

[1]北京大学中文系一九五五级《中国小说史稿》编辑委员会.中国文学史稿.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

[2]复旦大学中文系一九五六级中国近代文学史编写小组编著.中国近代文学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60.

[3]游国恩,主编.中国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

[4]南开大学中文系.中国小说史简编.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

[5]刘勇强.中国古代小说史叙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6]谭邦和.明清小说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7]李剑国,陈洪.中国小说通史·清代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8]胡益明,李汉秋,主编.清代小说.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

[9]鲁迅著.鲁迅讲小说史.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

学术著作类:

[1]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

[2]邱俊鹏.中国文学史话.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87.

[3]胡适著,易竹贤辑录.胡适论中国古典小说.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87.

[4]袁建,郑荣.晚清小说研究概说.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

[5]陈平原.千古文人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

[6]宣森钟.剑气飘香——中国武侠小说鉴赏.桂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

[7]刘颖南.中国公案武侠小说鉴赏大观.中国旅游出版社,1994.

[8]宁宗一.中国小说学通论.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

[9]李保钧.明清小说比较研究.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

[10]苗怀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1]曹亦冰.侠义公案小说简史.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

[12]齐裕煜.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8.

[13]谭帆,主编.明清小说分类选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14]邢春如,刘心莲,李穆南,主编.历代小说(上).沈阳:辽海出版社.

[15]纪德君.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生成及其他.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期刊论文类:

[1]吴小如.读<三侠五义>札记.文艺学习,1957(5)

[2]春风文艺出版社编.明清小说论丛(第四辑),1986.

[3]王俊年.侠义公案小说的演化及其在晚清繁盛的原因.文学评论,1992(4)

[4]占骁勇,李艳杰.试论侠义公案小说的形成原因.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2(12).

论文类:

[1]朱乾.侠之演变与晚清公案侠义小说.苏州大学,2008.

[2]范正群.清代侠义公案小说研究.扬州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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