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芳 张洪英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部,重庆 402160)
《聊斋志异》虽是“记神仙狐鬼精魅故事”,然“于详尽之外,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妄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聊斋志异》虽是志怪,其实写人,那些写狐妖花魅的故事,其实写的都是可爱美丽敢于反抗世俗追求幸福的女子。仅有这些女子还构不成文本中众多情节离奇让人惊叹的故事,在此类写花妖狐魅的文本中还有一个容易被大家忽略的角色,这一角色的承担者往往是年轻的书生,而这些书生要么是物质上贫乏,要么是仕途上不顺,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社会主流所承认的正人君子,用当时的社会阶层定位,即为“士”。
这些书生在文本中除了参与故事的发生之外,还充当另外一个角色:观察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聊斋志异》中的书生多少具备看客心理,尤其对女主人公的外貌观察。文本中的女性是男性眼中的女性,或者说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聊斋志异》中女性的美丽可爱自由觉悟都是在男性视角下呈现出来的。例如:《青凤》中写青凤的出场“弱态生娇,秋波流慧,人间无其丽也”。然后写耿生“瞻顾女郎,停睇不转……生隐蹑莲钩……生神志飞扬,不能自主。”《婴宁》中写婴宁的出现“容华绝代,笑容可掬”,然后才有了“生注目不移,竟忘顾忌”。《鸦头》中写鸦头的出场“秋波频顾,眉目含情,仪容娴婉,实神仙也”,于是素来方直的书生王文“至此惘然若失”。《青娥》中对青娥的描写“年十四,美异常伦”。霍桓看后“虽无知,只觉爱之极……直告母,使委禽焉”。《瑞云》中的女主人公更是“杭之名妓,色艺无双”,使得贺生“亦竭微贽,冀得一睹芳泽”……
中国文化中有着“女色”这一传统,比如人们从来都觉得“郎才女貌”是绝配,而从未有郎貌女才的说法,比如形容女子常用“弱柳扶风”“秋波流慧”“面若芙蓉”等,当女性外观被物化为弱柳、秋波、金莲等时,其中采摘把玩的意味就已经显而易见了。无怪乎有人说《聊斋志异》中的女子多是“女色”“女奴”文化下的形象。
毋庸置疑,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读书人敢于表现自己的真实好恶本身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聊斋志异》中的女性不仅外貌美,而且有才情有智慧重侠义,做事干练,兼有女性的美貌温柔与男性的侠义干练,还有神仙般的能力,可以解救书生于落难遭困之中。《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堪称完美,可以说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女性。从写实性来讲,故事中的女性形象显然过于理想化了,那么蒲松龄为什么会超出我们的想象大胆地塑造了这么多世间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女性呢?
从蒲松龄的身世看:生于明末清初,多次科举不中,最终背井离乡,寄人篱下,可谓身世坎坷。然而作为一介书生,深受儒家礼教熏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后两者的追求虽不能实现,犹可追求前二者的完美。于是我们看到《聊斋志异》中的男主人公形象多为不得志的书生,也可以说作者借小说抒写自己的心声,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梦是愿望的达成。”在作者所建构的一个个美梦中,他成了那些落魄却得到美女青睐的书生,那些女子无不年轻美貌,敢爱敢恨,善解人意,温柔体贴。他们弥补了作者现实生活中的遗憾。
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明清时期,随着儒家教条日益僵化,一方面封建礼教极其严苛,女子社会地位更是低入尘埃,清初律法严苛加重了对女子犯罪的惩罚,另一方面女性意识不断觉醒,从《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等元明清经典作品中,我们可以窥得一斑。此外,明末清初女作家人数迅速增加,其中有记载的女诗人就数以百计。胡文楷的《历代妇女著作考》中共收入三千多位明清女作家。这些女作家有的以个人方式进行书写表达,有的受父兄家族影响,精通诗书,更有一些以结社等形式在当时某些地域范围内形成了不小的影响。如清初的“蕉园诗社”,更是开启了女性自觉意识的先河。清初的女性创作涉及很广泛的领域:女性追求平等情爱关系,女性争取独立自主的人格,女性对历史观念和思想意识的批判继承,以及女性作为独立的个体对男权世界的颠覆反抗,等等。《聊斋志异》中表现出的一些思想有当时的时代因素。
对比当时社会上逐渐觉醒的女性意识,《聊斋志异》中所表现出来的女性意识主要体现在女子的敢爱敢恨上,这些女子很多都能识文断字,甚至有些精通诗书,如《连城》中连城和书生的相识就超越了其他篇目美色在先的局限,因诗文而相知。除此之外,《聊斋志异》中所表现出的女性意识又不完全同于当时明末清初社会上女子自身所要表达的东西。
书中的女子除了敢爱敢恨、有才有德之外,还兼具了一些比较复杂的思想。她们敢于争取自己的自由,却能够容忍自己爱的人有别的女人,甚至可以和别的女子共事一夫,而且并不计较嫁娶名分,如《阿绣》中的阿绣。有些虽说是敢爱敢恨,却又显得轻浮,如前文所举篇目。如果说书生因为看到女子的外貌美丽而产生爱慕多少是和女色文化有关的话,那么女子在初次见到书生或者在不了解其人品性格的状态下就委身于人,这是和常理有悖的。无论在哪一个时代,女性意识再觉醒,也不可能如此裸露大胆。这样就出现了双重标准,既希望女性敢爱敢恨追求自由,又要求这些女性在当时父权社会制定的道德标准之内。既希望女子温柔贤淑,又渴望在自己有爱慕之心时女子能主动迎合甚至诱惑而不使男子背负好色之名。这种吊诡的现象同样出现在后来“五四”时代的女性解放中,最终女性意识是否要觉醒,要觉醒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该觉醒什么时候不该觉醒,仿佛都有一个标准,而这个标准的制定者却不是女性自己。
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当时及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文本的读者都以男性居多,《聊斋志异》中的女子形象和故事情节从某种角度慰藉了读书人不可能实现愿望的受伤的心灵,同时也满足了一些无聊人士的猎艳心态。它一方面塑造了很多流传后世,追求自由,敢爱敢恨的超前的女子形象,另一方面将这些女子的外貌服饰、言行举止置于男性视角下,满足了男性观瞻审美的需求,在女性意识逐渐觉醒的背后依然无法摆脱衡量女性行为准则的男性视角。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149.
[2]蒲松龄.斋志异[M].北京:军事谊文出版社,2005.
[3]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的地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5.
[4]侯学智.男权文化下的双重期待和幻想[J].电影文学,2008(6):124.
[5]王双宁.浅析《聊斋志异》中的女性美[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8(9):114-115.
[6]王志勇.《聊斋志异》中蒲松龄狐女情节原因[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88.
[7]赵崔莉.明代妇女的二元性及其社会地位[J].辽宁大学学报,2004(9):83.
[8]杨剑利.论清代妇女的社会地位——从清法典看[J].江海学刊,2006(3):150-155.
[9]何明,罗麟,王玉新.从“蕉园诗社”看清初女性意识的觉醒[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B08):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