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慧文 刘继武
(1西安外事学院 西安 710077)(2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陕西 咸阳 712000)
2013年5月1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终裁,征收13.1%~36.1%的反倾销税,虽然终裁的税率较2012年10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率17.6%~58.8%有所下降,但仍然对我国陶瓷餐具的出口造成了很大影响。在此前,中国有2 000~3 000家日用陶瓷企业活跃在欧盟市场上,而在临时反倾销措施采取后,仅有300~400家日用陶瓷企业有实力继续向欧盟出口。除欧盟外,2012年2月,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了对中国陶瓷餐具产品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前披露”,拟对相关产品征收87%的反倾销税;2012年8月30日,墨西哥对中国日用陶瓷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4 500万美元;2012年12月26日,巴西贸易发展工业部决定对中国输巴西日用陶瓷餐具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3年1月10日,巴西官方公布抽样企业名单。中国陶瓷餐具遭遇密集的反倾销,既有进口国家保护本国市场的原因,同时也有我国陶瓷企业自身发展的原因。
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透露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是日用陶瓷第一大生产国,产量约占世界产量的70%,2012年我国出口欧盟陶瓷厨餐具累计金额超过7亿美元。我国日用陶瓷在欧盟市场占有率已经接近5成,是欧盟日用陶瓷第一大进口国。据欧洲陶瓷工业协会称,2011年中国在欧盟餐具和厨具市场的份额由2004年的22%上升至67%。在过去5年里,欧盟餐具和厨具生产商的产出已损失6.5亿欧元,裁员1万人,约占整个部门的30%,而中国陶瓷餐具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是低价倾销的结果。因此,为了保护欧盟相关陶瓷餐具生产商的利益,保护陶瓷餐具产品的竞争力,需要对来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实施反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协议》中对倾销的界定是:倾销是指一项产品的出口价格以低于出口国在正常贸易中供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对于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国家在确定产品正常价值时,是按照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国内的销售价格来确定产品的正常价值。但由于许多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所以在确定中国产品正常价值时是以“替代国”的国内价格作为参考来确定正常价值。2012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进行反倾销调查中,选定俄罗斯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正常价值的替代国。然而俄罗斯日用陶瓷发展较中国缓慢,成本也远高于中国产日用陶瓷制品,以此标准核算,就很容易将中国出口陶瓷餐具产品确定为倾销,同时核算的倾销幅度也较大,使得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国日用陶瓷企业在海外市场的竞销长期实行的是低价竞争策略,很多陶瓷餐具的价格远远低于其它各国的平均价格,从而成为国外进行反倾销调查的主要证据。我国日用陶瓷的低价格主要是由于日用陶瓷生产是典型的资源、劳动双重密集型产业,由于我国具有相对低廉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所以使得我国生产的日用陶瓷产品价格相对较低,但是低价也有产能过剩、出口市场相对集中等因素导致的低价恶性竞争。
1.3.1 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造成低价恶性竞争
随着日用陶瓷企业不断扩张、生产线不断扩充、生产总量不断扩大,造成了严重的产能过剩;与此同时各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缓慢,产品设计创新不足,缺乏差异化,产品同质化现象普遍存在,而且低、中端产品居多。许多企业为了生存,普遍将价格作为主要的竞争手段,甚至进行恶性的价格竞争,竞相压价导致出口的陶瓷餐具价格严重偏低。
1.3.2 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国内同行业间低价恶性竞争
由于我国日用陶瓷产业产能过剩,致使多数企业竞相开发国外市场,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日用陶瓷产品中70%左右是出口到国外市场的。而一些出口企业一旦得知同行在某一国际市场获得成功后便蜂拥而上,结果导致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例如唐山日用陶瓷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是出口到欧盟,有些地区的市场集中度甚至更高。这些企业为了扩大销售,于是自相压价,造成同业间低价恶性竞争。
1.3.3 科技含量低和品牌运作能力差加剧恶性竞争
我国多数日用陶瓷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经济实力较差,企业生产技术落后,研发能力弱导致出口产品科技含量低。另外我国许多日用陶瓷企业只知道做产品而不会运作品牌,致使品牌影响力十分薄弱,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两个因素导致我国陶瓷工业发展主要依托于廉价的陶土资源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致使我国多数企业只能借助恶性价格竞争来获取优势,而过低的价格对进口国日用陶瓷企业带来严重冲击,致使国外生产商频繁提出反倾销申请。
近年来中国成为反倾销的重灾区,日用陶瓷产品是我国传统大宗出口产品,且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在国际市场上占有很大的比例,对国际市场价格也有一定的影响力,这必然会引起贸易摩擦。反倾销作为WTO允许使用的贸易救济措施,必然成为许多国家保护本国日用陶瓷产品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因此被反倾销将是我国日用陶瓷企业在未来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结合上述我国日用陶瓷遭遇反倾销的原因,笔者认为我国的日用陶瓷企业应分别从短期和长期来思考要采取的应对策略。
2.1.1 积极应诉,争取获得个体市场经济地位与待遇
企业在面对国外反倾销时,保护自己的惟一途径就是积极应诉,积极应诉对降低最终税率有一定的效果。另外虽然很多国家没有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但可以给予涉案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所以在反倾销调查应诉中,企业要收集资料以证明符合给予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涉案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标准,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企业一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反倾销国家就以企业提供的数据来确定正常价值,这对最终判定反倾销有重大影响。如果企业一旦不符合该标准,应立即提供资料证明符合对涉案出口企业采用分别税率的标准,申请分别税率待遇。此次在欧盟的反倾销中407家中国企业获得了17.9%的单独税率,远低于36.1%的普遍税率。
2.1.2 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市场
此次欧盟对我国陶瓷餐具反倾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产品在欧盟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太高,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我国的日用陶瓷企业都把欧盟作为主要的目标市场,导致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因此日用陶瓷企业应通过多种方式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市场,进而减少和避免由此引发的同业恶性竞争。例如可以通过与外资互相参股、进行技术合作,从而依托外国公司的销售渠道曲线救国,最大程度避免成为反倾销调查的对象,有效规避海外贸易风险。
2.1.3 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
出口转内销是在出口受阻的情况下一个不错的选择。随着国内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对日用陶瓷的需求也增大了,特别是高品质的产品,这将为我国出口的高品质精品日用陶瓷带来更多的机会,因此日用陶瓷企业应该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增加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比例,这将大幅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2.2.1 控制产能,促进产业升级
如前所述,产能过剩是造成企业间价格恶性竞争的重要原因,同时解决产能过剩是实现产业升级的先决条件,日用陶瓷企业只有适当地控制产能,才能使产品价格回升,企业才能将资金投人研发,促进产业升级。日用陶瓷企业应通过实施产品差异化,大力发展新材料和高技术产品,形成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陶瓷产业集群,进而实现传统陶瓷产业的转型升级。此外,企业应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品牌研发投入,打造自主品牌,创造品牌效应,让自主品牌通过品牌溢价为企业带来更为可观的利润。在此次墨西哥对华陶瓷餐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福建省的3家龙头企业未被征收反倾销税,主要原因是这3家企业产品的出口价格均高于墨调查机关规定的2.58美元/kg。据了解这3家企业主要通过加强产品的研发,提高产品设计的创新能力,加强品质管理,提高品牌的影响力,提高产品的价格,从而规避了陶瓷反倾销。由此可见,实现传统日用陶瓷产业的升级转型,是规避反倾销的有效途径。
2.2.2 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按照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第十五条的规定,中国在2016年将自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届时其它国家在对我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就必须根据该产品在我国的实际成本和价格来计算其正常价值。这就要求我国的企业必须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报表以供他国核算我们产品的正常价值。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日用陶瓷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财务账目和报表欠规范,所以一旦被实施反倾销调查,这样的报表数据可能不会被完全使用,将对反倾销的确定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相关企业应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规范财务运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 薛荣久.国际贸易.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2 王思鹏.WTO规则下中国瓷砖行业应对反倾销的思考.当代经济,2013(5):46~57
3 冯丹丹.中国陶瓷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探讨.对外经贸,2013(1):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