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于11月12日胜利闭幕。
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篇高举改革旗帜深化推进改革的大文章,同时也是继往开来指导未来10年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开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特点;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决定》做出的一切制度安排和将要实施的方案、政策、举措,虽然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但均切中当前时弊,集中体现了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深化改革的勇气和智慧,为未来中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值得期待。
就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而言,涉及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广而言之,与国家能源安全、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密切相关。可以预见,未来10年,加大可再生能源投入,加快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步伐和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创新发展已是题中之意。深入学习,全面领会、贯彻《决定》精神,对于抓住机遇、拓展渠道以及行业企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过去30年的改革实践证明,企业要成长、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政策大环境。改革其实就是不断释放制度红利,“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