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经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相关行业单位共同开展了以环境友好为主要内容的《绿色之星》评价工作,旨在倡导建设两型社会的中国环境友好型品牌产品。
《绿色之星》的评价范围涵盖电器、办公、通信、消防、建筑建材、包装、家居、能源、汽车、工业品等10大领域。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00多项产品通过评价,荣获了《绿色之星》产品称号。
《绿色之星》评价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升级换代的研发能力及水平;推动了行业的节能减排,预防并控制了生产和产品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为我国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等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获证产品的被广泛推荐到各级政府绿色采购和大宗采购目录中,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绿色消费份额;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在工程招标、产品评优等活动中拥有了更强的竞争优势,提高了企业及产品的影响力、知名度;推动了企业的绿色管理,提升了企业的效益。
为更好地宣传推广《绿色之星》品牌产品,《中国环保产业》杂志将从2013年第3期开始设立《绿色之星》专栏,刊登《绿色之星》工作动态,并陆续介绍获得《绿色之星》称号的产品特性及相关生产企业。欢迎关心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社会各界,关注《绿色之星》评价工作,并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倡导建设两型社会的中国环境友好型品牌,是指:有利于循环再利用、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能源,并符合国家产业及技术政策的各类环境友好型产品。
《绿色之星》标识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环保证明商标,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确认并发布。
标识主体图案由英文部分和中文部分组成,英文“GREEN”构成图案中的五角星,汉字“绿色之星”代表通向绿色生活的桥梁,“中国环境友好产品”说明了评价产品的品质。
标识图案主色调采用绿色,背景为白色,绿色和白色象征环保和洁净。
图案中下方的英文“CHINA GREEN STAR”为汉字“绿色之星”的翻译文本。
《绿色之星》评价工作以GB/T24062-2009《环境管理 将环境因素引入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和GB/T24025-2009《环境标志和声明III型环境声明原则和程序》为评价标准和依据,对企业的环境影响和产品生命周期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之星》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本原则。
通过《绿色之星》评价的产品,将获得《绿色之星》产品称号,并在准许范围内使用《绿色之星》环保证明商标。
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咨询服务部
联系人:王欣,马辉,苏磊
电 话:(010)51555016,51555004
传 真:(010)515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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