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做好用电稽查管理工作

2013-08-15 00:54王汉鲁
山东工业技术 2013年15期
关键词:稽查用电供电

王汉鲁

(国网 山东郓城县供电公司,山东 郓城274700)

用电稽查,是用以督促用电居民和供电企业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于窃电或者违约用电的外部居民,严令杜绝违法行为,并进行合理处罚;对于利用特权谋取私利的供电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进行稽查管理,以防某些工作人员以权谋私。 做好用电稽查,提高用电稽查效率,可以极大地提高供电企业经济效益,保证国家利益免受损害[1]。 然而,随着电力体制的不断改革,原有的用电稽查管理效率低下,不能适应当代发展的需要,需做出改进,提高用电稽查的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服务。

1 原有的用电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不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影响了稽查管理工作的有效发挥。 用电稽查是对用电居民和可电企业内部职工的双方面监察。然而原有的稽查队伍一方面要以接受者的身份根据上级稽查部门的命令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又要以监督者的身份对内外部进行监督,这种同时扮演多种角色的管理体制存在不合理,一旦相关利益群体发生利益冲突时,稽查管理工作就会受到阻碍。

(2)相关法律制定的缺乏,对违法人员处罚力度不够。 当代社会,部分群众对偷窃电这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充分,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用电居民偷窃电的行为时常发生,并且屡禁不止,给供电企业查处造成了很大的困境。 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供电部门执法没有相关法律执依据,同时也没有赋予稽查工作人员法制保障,以至于当国家利益受损时,供电部门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绩效考核系统不完善。现有供电企业中,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导致用电稽查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有时候工作人员的任务没有完成,也没有相应惩罚措施,导致稽查人员工作随意,积极性不高,极大地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形象,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工作效率。

(4)稽查人员的学历普遍不高,整体素质较低。合格的用电稽查管理人员,不仅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还需要相关稽查管理的专业知识。在处理违法事情时,还要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在当代供电企业中,部分稽查人员素质低下,缺乏与专业知识,从而导致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双重低下。

(5)用电稽查的人性化服务不够。 某些用电稽查管理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很了解用电稽查管理工作,只是单方面维护企业利益。然而,用电稽查更应该注重为客户提供人性化服务。 在实际稽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却以催收电费或者解决用电纠纷等取代人性化服务,并且用电稽查工作没有稳定的工作时间表,分工也不明确,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 稽查人员的主要职责

要做好对原有稽查工作的改进,提高稽查效率,仅仅分析存在问题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明确稽查人员的主要责任[2]。稽查人员主要负责对内和对外两方面的监察。对内,稽查管理企业内部人员,以防某些工作人员利用特权谋取私利,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调查与审理监察营业人员是否违反《供用电规则》、《现行电价》、《服务守则》的规章制度;

(2)负责检查营业人员的错漏收,调查、处理企业中出现的经济损失案件,并惩罚相关营业人员;

(3)记录用户监督员提出的供电方面的问题,和相关部门讨论改进处理方案。

对外,严令杜绝窃电或者违约用电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合理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检查居民用电的合法情况,对违法用电的居民进行合理阻止;

(2)做好用户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并及时处理;

(3)定期走访用电居民用户,广泛征求意见,记录并思考改进措施,为居民办实事。

3 改进用电稽查管理工作的方案

(1)独立稽查部门,保证稽查人员的监督制约权。 原有稽查部门中,稽查部门下属于电营销部门,稽查人员工作不具有自主决定权,在实施权力时,会受到一定阻碍,不利于稽查部门的工作的实施。将稽查部门从用电营销部门中单独分离出来,做为—个独立的用电稽查管理部门,从而保证其独立行使监督制约的权力。 因为稽查人员对外是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对内又是部门监督者,通过部门的分离,对供电企业实行了有效集中的管理,改变了原有单一的稽查方式。 稽查部门的独立性使得稽查人员有自主权采取各种方式开展稽查违约用电、窃电等行为,从而提高用电稽查的效率。

(2)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加强安全用电教育的宣传力度。 因为很多用电居民对偷电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导致偷电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要杜绝这一现象,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 首先,应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据稽查工作的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现有法律法规,使得执法人员处理居民偷电等违法行为时有明确的法律可循,同时也保证了稽查人员在进行稽查工作时有法律保障,从而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 其次,与公安机关配合,建立一个长期合作机制,利用公安机关的执法手段来开展用电稽查工作。[3]

(3)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奖惩分明。原有的绩效考核奖惩不分明,稽查人员无过不惩罚,有功不奖励,严重的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用电稽查效率的极度低下。因此,建立符合稽查部门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有功褒奖,有过惩罚,奖惩分明。 通过调动稽查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稽查队伍的工作效率。

(4)加强稽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整体稽查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当面临复杂的情况时,高素质的稽查人员能够随机应变,以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来正确应对;另一方面,整体稽查人员素质的提高,也会杜绝个别稽查人员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保护国家利益。建立一支高素质水平的专业稽查,这样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5)改变稽查管理的工作理念,做到人性化服务。 首先,稽查工作人员改变原有工作理念,不是单纯的处罚用电操作不规范的客户。 应该从企业和客户两方面考虑,以理为先,法为后的做法,为用电客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其次,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位。合理安排稽查工作的实行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从而保证稽查工作展开的科学合理性,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于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当前社会的供电能力已经不能满足工农业生产的需要。在没有切实可行地新能源取代现有发电机制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有计划地分配用电指标来控制用电负荷,面对求大于供的形势。 在实际生活中,偷电、窃电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直接影响电网供电的安全性,威胁用户人身安全。只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需要严密的组织和完善的调配系统。 为了保证国家利益的不受损害和用电用户的人身安全,供电企业开展以防为主的反窃电和防窃电工作、做好内部监督是必要且急切的。 作为供电企业的监督管理部门,稽查管理工作要树立正确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 要做好用电稽查管理工作,仅从技术上的改进是远不够的,还需要稽查制度体制的创新[4]。 只有根据实际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地改进用电稽查的管理模式,才能提高用电稽查的效率,保证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

[1]段建明.如何做好用电管理和稽查工作[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02).

[2]丛宇庆.加强用电稽查规范用电管理[J].内蓉古科技与经济,2007(11).

[3]卢振宇.加强企业人性化管理的几点思考[J].中国建设信息,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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