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静
(中共衡水市委党校 河北衡水 053000)
有项抽样调查显示,有75%的新生代农民工愿意将自己认定为产业工人,属于工人群体,仅有8%的人认为自己是农民。所以,对于农民身份,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没有认同感,而是更倾向于把自己看作工人群体。此外,“新生代农民工”相比较老一代农民工,普遍具有“三高一低”的特点: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在很大程度上,普遍都有“眼高手低”的共同缺点。他们把外出流动视为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发展空间的机会。和第一代农民工相比,身为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由原来的“生存”型农民工转变成“发展”型农民工,通过劳动谋求自身发展,进而实现自己的城市梦想。
相比上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的眼界更开阔、思维更活跃、接受信息的能力更强,算得上是知识型农民工。他们跟随信息的发展,同样渴望更高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品质,追求像城市人一样的工作和生活。由于自身的局限性,虽然大多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扎根城市的梦想,但是现在城市劳动分工细致,并且经营方式多样,很多农民工对应该有怎样的具体目标、采用何种方式实现自身的发展感到困惑和迷茫。甚至一些人对低俗文化,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严重错误的价值观存在不分是非,盲目模仿的危险倾向,以致滋生犯罪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整体比较淡薄。仅有16.7%的青年农民工真正了解劳动法,大多数青年农民工只是对劳动法了解一点,而15.3%的人则一无所知。法律知识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由于学校、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也导致新生代农民工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生活工作中遇到不平事,往往采取一些比较偏激的手段解决,甚至铤而走险,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成为社会的一大隐患。
一直以来,国家不断提高对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视程度,也分别2006年、2009年、2010年发布一号文件关注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但是该方面还是存在一定问题。
1、思想教育工作的教育主体不明确。农民工进城之后,没有相关机构、部门、社区主动组织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等各方面的教育培训,一般是直接进入工作单位,大多是一些私人企业,这些企业只关注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企业文化建设,无暇顾及员工思想文化素质的提升,也就是说谁是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这个问题仍不明确。2、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农民工思想教育应包括多方面,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主要方面,但一些企业只是注重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教育,只追求业务和技能素质,没有精神文化追求。单一的教育内容只采取单一的“填鸭式”说教,农民工接受起来效果不佳。3、农民工思想教育缺乏有效的载体。由于二元制户籍管理,农民工没有城镇户口,对其思想教育没有行之有效的载体可以利用,像一些管理载体,文化活动载体以及大众传媒载体很少有针对农民工思想教育的。
1、明确教育主体,双方齐抓共管。建立起以工会为主,社区为辅的教育主体建设。开展多种形式,主动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工会,使其了解工会的性质和作用,调动起新生代农民工入会的积极性。定期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上要主动倾听农民工诉求,解决思想上的难题。在新生代农民工生活聚集的生活区域内,广大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应该建立起专门的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并且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加强管理的同时注意保护他们的安全和权利,这也是规范的社区环境的重要内容。时刻关注农民工思想动态,做到管中有教,说教结合,以理服人,积极引导他们思想中好的方面,寓教于乐,引导其与城市居民正常交往,,创建和谐共存,互助发展的新型社区环境,帮助其融入城市生活。
2、创新教育方法,完善教育内容。我国现在尚未形成完整的农民工思想教育理论体系。内容也是用人单位随机而定。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教育体系的内容,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的制定体系和内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是最为基础的教育内容,不可忽视。法制教育更是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不失时机的结合市场经济中的个性案例开展法制教育,使其不但理解法律制度的含义,认同法治社会的各项理念,更应该以此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方法上,单纯说教的教育方法很难收到好的效果,不妨多采用典型示范法,寓教于乐法等农民工更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
3、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教育环境。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内容和方法的问题,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它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努力。温家宝总理曾在政府报告中指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业,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让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逐步转变为城镇居民。”为此,首先应该有个良好的经济环境。严格执行劳工合同制度,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用工关系。改变不合理的用工制度,消除同工不同酬现象。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失业保障方面,用人单位应该为新生代农民工缴纳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在医疗保障方面,国家近年逐步普及全民医保,各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与医疗保障问题。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国家应改革现行教育制度,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纳入城市教育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再次保证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受教育权利。
4、优化舆论环境,加强人文关怀。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舆论的力量是巨大的。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特殊身份,一些市民对其存在歧视心理和行为,媒体报道也是多以负面信息为主,这就加剧了对新生代农民工心理上的精神上的伤害。政府此时必须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关注,使广大市民树立尊重,平等对待农民工的思想和风尚。
我们全社会都应该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以一种包容,真诚,友善的态度去对待新生代农民工,让他们活的有尊严,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