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诚
“唯GDP论英雄”的干部任用倾向或将遭到重大修正。6月底,在建党92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称,要改进领导干部的考核方法手段,“再也不能简单以GDP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这也是继2003年执政党提出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新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之后,中央高层对干部考核体系欲行调整的再度发声。
在经过30余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之后,资源环境、社会生态的修复等愈发成为约束中国下一步发展的重大瓶颈。在此背景下,适时淡化GDP考核,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为纠正一些官员日渐畸形的政绩观提供了缓冲空间。
目前,各地对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并无统一的模式。通常是,各地级市自行设定辖区内的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然后各区县之间展开争先抢位的“竞赛”。
为了完成考核目标而被迫“政绩造假”,不仅毒害了官场生态,还会给地方发展带来一连串恶果。比如,由于夸大、虚报投资项目等数据,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会被迫水涨船高,向上缴纳的各种税费也被迫逐年增高,而从上级获得的各种转移支付却会下降。有的基层政府甚至连公务员的工资都要拖欠,只得“负债”运转。
实际上,从2003年起,当新一届党中央就提出要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此后,各地在对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上,开始逐步降低经济类指标在总考核体系中的占比分量。
从表面上看,经济发达地区开始表现出越来越淡化GDP考核的倾向。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再考核GDP”,而是考核的手法更为隐蔽化而已。比如,最近3年,温州对各区县市的考核只保留了“固定资产投资”一项经济类指标;南京也从2011年起对辖下6区县的66个乡镇(街道)也不再进行GDP总量考核,其中“经济发展”类指标只保留了“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两个指标。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南风窗》记者解释说,尽管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对官员的考核项目上,不再把“GDP增长率”、“人均GDP”、“财政收入”等相关指标列为考核项目,但其保留的一两个经济指标,如“固定资产投资”之类,也是与GDP呈正相关关系的。换句话说,从实质上看,这还是对GDP的另一种变相的、更加隐性化的考核。
最近10年来,改变“唯GDP至上”的考核机制一直呼声不断。然而,给外界的感觉却是,倚重GDP的考核方式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是愈演愈烈。尽管国家统计局也先后开发了“绿色GDP”和“综合发展指数”等更为科学的综合性考核指标,但更多的地方政府并无足够的动力来实施,这是为什么呢?
在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系学者徐志国博士看来,这是由当前我国政府的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决定的。在党管干部的组织管理体制之下,各级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多是由上级任命的。为了激励下级领导人实施上级政府规定的政策目标,上级政府就采取政绩指标考核的方式,把任务和指标,层层量化分解,下达给下级组织和个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然后根据完成的情况进行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奖惩。
而下级地方党政领导,为了在任期内获得晋升,就会与同僚之间展开一种类似锦标赛式的竞争,在这种竞争下,如果GDP数字相比别的竞争者落后了,对于仕途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他们更注重短期内立竿见影的显性政绩。在这种“锦标赛体制”的竞争法则下,地方官员获得升迁的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做大地方的GDP和税收增长业绩,以免落后于人。
这也意味着,在考核目标的压力之下,如果上一级政府不对下一届官员的考核评价方式做出重大调整,则下一级官员通常并无动力兼顾地区的长远发展(“隐形政绩”)。换言之,如果中央政府不下定决心铁腕推进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方式的改变,则地方各级党政领导通常会持续甚至加剧既往的发展路径。
近年来,如何设计出一套科学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甚至学术界津津乐道的话题。
“人们似乎普遍乐观地认为,通过设计更为合理的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就可以改变当前地方官员日渐畸形的政绩观、实现公共服务型政府。但实际上,这种自上而下的官员考核方式有着内在的无法克服的缺陷。”公共管理学者徐志国博士对《南风窗》记者说。
因为,在目前的考核体系下,地方官员孜孜以求的是上级政府“最看重的那些指标本身”,而不会去考虑那些指标“背后的实质”。譬如,当上级政府青睐GDP指标的时候,官员们就采取各种办法让GDP数据膨胀,甚至造假,而不管这种“增长”是否改进了民众福利、是否付出了过多的资源环境代价。
为走出这一困境,不少学者建议,对于地方官员的激励与考核,必须引入“民主”等非指标化的制度加以配合。也就是,增进地方民众对于地方官员的约束力,促使地方官员以“民意”为施政方向,从而构建自上而下(现有考核体制)与自下而上(“民意”约束)相配合的激励与约束体系,真正遏制住“GDP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