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 云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在一切历史阶段和实现一切历史任务都必须坚持的根本政治路线、根本组织路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永恒不变的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它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是要使党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也是要使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群众路线简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核心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我们党之所以必须以群众路线作为根本的路线,取决于党的性质和宗旨。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组成的先锋队,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并以人民利益为最高标准的。这就决定了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而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能否始终保持与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乎党的兴衰成败、生死存亡。
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又称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它从根本上科学地回答了谁是历史的主人、历史的创造者、历史进步发展的决定力量。毛泽东强调: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归根结底,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和历史运动的主要推动者。1945年,刘少奇在党的七大所作的《论党》的报告,把群众观点的内涵概括为四条: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指出“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共产党员如何对待群众,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世界观问题,党性问题”。
需要特别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决定》在概括这六个观点后紧接着指出,“这些重要观点,近几年来,有的被搞乱了,有的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淡漠了”,强调要“用这些观点武装全党同志,划清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界限”。可以说,23年后的今天,情况大体还是如此,划清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界限,仍是我们当前面临的紧迫课题。
多年来,究竟有哪些观点“被搞乱了”或“淡漠了”?
1871年法国巴黎工人起义中成立的巴黎公社,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述巴黎公社时,明确地把人民群众定位为社会主人,把公职人员定位为社会公仆,指出公社的一个极为重要和宝贵的经验,就是用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公仆变成主人和官僚。我们党秉承这一原则,历来把人民群众当作社会主人,把党员干部当作人民公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属性,就来自于此。
早在1944年,毛泽东就说过:“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几十年来,特别是执政以来,党始终是以此对党员干部进行角色定位,用老老实实地做人民的勤务员来要求党员干部,一以贯之地强调党员干部决不能高踞于人民群众之上当官做老爷的。
但是多年来,在一些党员干部中,社会主人与社会公仆的关系颠倒了。有的同志不懂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历史活动的主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至于对于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称作社会公仆感到惊讶,难以接受。他们或以“领导者”自居,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发号施令,官气十足,把“不听话”的群众看成自己仕途上的障碍,还把某些因维权受挫而有过激言行的群众视作“刁民”,动用不正当手段甚至专政工具任意处置;或以“利益主体”自居,似乎自己是G D P的主要创造者,理应享受比人民群众更高的待遇,获得比人民群众更多的利益等等。这一切,说到底是把自己当作社会主人乃至官老爷,而把人民群众当作仆人,是一种严重的角色错位。
今天在群众观点上正本清源、返璞归真,就是要重申马克思主义对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的角色定位,不折不扣地把人民群众当作社会主人,把公职人员当作社会公仆。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所作报告中说:“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我们相信工具论。”“群众是从实践中来选择他们的领导工具、他们的领导者。被选的人,如果自以为了不得,不是自觉地作工具,而以为‘我是何等人物’,那就错了!我们党要使人民胜利,就要当工具,自觉地当工具。”
邓小平指出,共产党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自觉地甘愿充当人民群众的工具。
一些党员干部如今仍未懂得马克思主义“工具论”的道理,于是滋长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命令主义等不良作风。正如邓小平在八大所作报告中指出,不确认关于党是人民的工具的观念,就会认为党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的权力,有向人民群众实行恩赐、包办、强迫命令的权力,有在人民群众头上称王称霸的权力。
今天在群众观点上正本清源、返璞归真,就是要重申马克思主义的“工具论”,不折不扣地把党当作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具。
当年,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公社实质上是无产阶级掌权的国家,是崭新的民主国家。公社代表和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由人民直接行使权力。
毛泽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1968年在《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中旗帜鲜明地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其后,党的第二、第三代领导集体和胡锦涛、习近平同志,一再重申这一点,要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但是,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搞乱了或淡漠了。
首先是认为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是上级机关给的,而不是人民群众给的。即使对于选举产生的职位,也认为其实是领导决定的,而不是选票决定的。殊不知领导机关代表着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权由领导机关所授,实质还是由人民群众所赋。不懂得这个道理,于是只对领导感恩,对上级负责,而不对人民感恩,不对群众负责。毛泽东曾指出:“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也是我们的“出发点”。而一些同志把这一“出发点”忘记了或者扭曲了,把这种“一致性”人为地割裂开来了。有些公职人员甚至把这两者截然对立起来,发出了“为党说话还是为群众说话”、“听党的还是听群众的”之类的“雷”言“雷”语,可谓荒谬绝伦。
其次是由此而来的罔顾人民群众的利益,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而不是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慎用权力,为民用权。如今,一些干部一味追求“政绩”,动辄凭权力拍板,沽名钓誉,不惜劳民伤财搞这样那样的“形象工程”;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腐朽哲学,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现象,正是权力观扭曲变质的突出表现。
2002年,江泽民在中纪委十五届七次全会上说: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世界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中,权力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
今天在群众观点上正本清源、返璞归真,就是要重申权为民所赋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不折不扣地恪守权为民所用、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刘云山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搞好这一活动,首要前提是进行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再学习、再教育、再武装,划清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界限,使群众观点从来“被搞乱了”或“淡漠了”中重新确立起来,使之回归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