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萍
摘 要:随着SA8000这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逐渐被广泛接受,全球范围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程度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虽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还不乏模糊之处,但伴随着我国与国际交往越来越深入,我国企业要与世界接轨提升自身竞争力就必须跟上履行社会责任的步伐。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主要探讨企业如何在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之下履行社会责任,打造中国企业负责任的形象。
关键词:企业;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推进机制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6-0065-02
引言
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济组织。从企业的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企业不同于其他组织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它以盈利为目的,这在一开始往往成为一些专家学者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由。哈耶克曾辩驳道,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活动必然招致政府更多的管制,妨害了企业的经济自由。然而在笔者看来,同人有两种属性——自然人属性和社会人属性一样,企业也有两个不可分割的属性——经济组织属性和社会组织属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首先离不开社会系统的支持,比如从社会中获取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在这些基础之上才能谈企业的盈利即它的经济组织属性,如果企业无视雇员的利益、无视环境保护,必然失去社会的支持,企业的一切将无从谈起。因此,为了企业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企业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SA8000是1997年10月份公布的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它要求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承担对环境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涉及童工、强制雇佣、健康安全、联合的自由和谈判权、差别待遇、惩罚措施、工作时间、报酬、雇佣体系等九个方面的内容[1]。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凭借它们的强势地位要求其供应商通过SA8000认证,否则就取消“订单”。但是我国的企业通过认证的情况并不乐观,目前认证数量在全球排第三位,被意大利和印度超越,特别是与意大利的差距非常大。截至2012年6月30日,意大利通过认证的企业达到966家,而我国只有473家,①这与我国世界加工厂的地位极其不相称。如何推进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或许可以从利益相关者理论中找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理论
根据卢代富的定义“所谓企业社会责任,乃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2],可以看出企业除了在追求经济利益之外还有许多重要的价值要协调许多的利益要平衡。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受多种市场和社会影响的组织,不应该是股东主导的组织制度,应该考虑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3]。企业是其利益相关者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它通过各种显性规则和隐性规则来规范其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与企业利益的直接和间接相关者的利益需求都应该照顾到,进而为其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有效地创造财富,当然这里的财富是广义上的,不仅包括物质财富还包括精神财富。因此,各利益相关者从自身利益需求出发对企业施加压力,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推动力。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分析
美国经济开发委员会将企业社会责任区分为两个基本的类别,其一是纯自愿性的行为,这些行为由企业主动实施并由企业在其实施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二是非自愿性的行为,这些行为由政府借助激励机制的引导,或者通过法律、法规的强行规定而予以落实[2]。但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许多非自愿性的行为也可以通过其他利益相关者来实现。通过以下这个表格可以更加直观地看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动力来源。
从上表可以看出企业的自愿性的行为可以视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内部驱动力,比如领导的意愿、雇员的反应和组织惯性等;非自愿性的行为可以视为来自外部的驱动力,比如来自政府的管制、社会公众的期望以及同行的行为等。可以根据企业内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整理一个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思路。
首先,从企业自身来讲,可以分为三部分的内容,既有起掌舵作用的领导也有负责划桨的雇员,还有一种隐形资产——企业文化。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领导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导向作用。领导决策基本对企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领导的个人因素显得极为重要。对于国有企业来说,需要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具有更强的责任意识,不仅满足于给国家上缴更多的利税,还要有更多的担当,为其他类型的企业率先垂范。民营企业在当代中国占据绝对的数量优势,理应成为社会责任建设的重中之重。而民营企业负责人作为普通公民的一员,加强他们的公民道德教育,提升他们的个人道德修养非常关键,并且应让他们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盈利并不是矛盾的。相对于国内企业,外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更为超前,他们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有效的营销手段,在提高自身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同时,为产品也开拓了市场。这对我国的企业领导者也是一个很好的启发,领导者应该积极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应制度建设。
雇员是企业存在的基础之一,没有雇员的辛勤劳动,任何企业都无法存在,因而企业与雇员是一种共生关系,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造离不开雇员,雇员自身生活需要和职业发展需要也离不开企业的支持。企业保障雇员的权益实际就是在承担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但各种侵犯雇工权益的事件都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拷问。企业劳动者作为切实的利益相关者应该拿出行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会作为一个劳动者组织,应该时刻为工人着想,不能仅听取企业领导的命令,而要为劳动者发声,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使得工会职能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处。当然,雇员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应不满足于对自身权益的维护,还应督促管理层做出有益于社会责任履行的决策,这不仅需要雇员自身有良好的公民精神,还需要民主的企业文化做支撑。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有形的规章制度或者无形的企业氛围,是为企业全体人员所共同享有的价值信念和共同认知,对企业的运营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或者阻碍企业发展或者促进企业发展。如果企业将中国的传统文化融入到自身的文化建设当中,树立起正确的义利观,摈弃见利忘义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相信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将取得长足的进步。当然,良好企业文化也是领导者与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福建福耀集团12年来共计捐赠36.4亿元,不能不说慈善文化已经渗入到企业的骨子里,否则一个企业不会有如此的动力坚持捐款如此之久数额如此之大。
其次,外部利益相关者也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企业行为虽然分为自愿性和非自愿性两种,但这两种区别并不是绝对的。企业的非自愿性的行为在外部压力或示范之下,很可能被培养成一种习惯然后转化为一种自愿的行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可能完全依赖企业的自愿行为,必要的外部压力是不可或缺的,比如政府、社会组织、同行等。
政府在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可以做的工作主要有:加强相关立法和对企业的监管,以及制定相应的政策导向以激励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市场因其固有的缺点比如自发性、滞后性等而必须得到政府的调控,这也是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积极性不足的一种有力的矫正措施。政府首先可以做的有力工作就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相关立法,法律规范因其具有很强的制约力,可以对企业的行为构成强有力的约束,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对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起到推动作用的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生产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这些法律也仅仅是对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做出了要求,一部《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法》亟待出台。政府日常的执法检查活动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也是一种督促,比如环保部门对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劳动执法部门对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可以减少乃至杜绝非法雇用童工的现象,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改善用工环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之后,将实现监督管理职能的整合,对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起到重要督促作用。当然,政府还可以通过发布一系列政策来体现政府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政策导向,比如福建省泉州市对通过SA8000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虽然与申请通过认证的成本相比,这5万元确实微不足道,但这个奖励就像是一个指挥棒,引导企业纷纷争取这个认证,在促进企业出口贸易的同时,也改善了当地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另外政府可尝试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予以曝光,从而发挥全社会的监督制约作用。
企业在社会中生存,社会成员是最大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正是因为数量巨大缺少代表而缺少话语权,成为最容易被忽视的利益群体,在一些重大社会责任事故中往往成为受害者。但是在公民社会日渐成气候的今日中国,大量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存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期望,特别是一些环保组织、慈善组织、基金会的成立,给企业施加了相当大的影响力。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的中国慈善企业排行榜,依靠民政部的权威捐赠数据,每年对企业的捐赠情况进行排行,榜上有名的企业不仅做善事更有动力,而且变相地给企业做了宣传,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因而许多企业也越来越热衷于公益事业。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2年7月12日由多家基金会、企业、深圳慈善会等发起的深圳市创新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该中心以借鉴国际专业理念、模式和经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创新为使命,旨在传播现代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这里,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是其他城市值得效仿的地方。但社会团体也有无能为力之处——约束力不足,没有强制力,对于不自觉的企业就无计可施了。除了社会组织以外,社会成员也可以通过个人行为发挥自身作用,比如可以通过用脚投票来体现对企业的认可程度,以给企业一个明确的社会责任信号。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竞争,健康的自由的竞争氛围对企业尤为重要。同行的行为在竞争激烈的领域都是企业密切关注的,并且本身企业行为也会存在从众效应,即会模仿同行的行为。人民网就曾发表文章《伊利蒙牛为赞助奥运撕破脸皮》报道伊利蒙牛为赞助奥运展开的激烈竞争。伊利和蒙牛争相赞助北京奥运会,这种行为具有两种性质:一是尽社会责任,二是打营销牌,并且更多的是通过尽社会责任来达到营销的战略目的。由此可见,在同行的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如果竞争对手能够从中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这对企业本身将是一个很大的激励作用。
三、结论
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是多方利益群体共同作用的结果,既离不开企业的自律也离不开外部环境所施加的压力。文章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各动力源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但实际情形要复杂得多,并且理论本身也存在着缺陷。首先,在各个利益相关者中存在着相互竞争的利益,这些利益往往是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根本利益与非根本利益之间的区别,如何衡量哪种利益优先,哪种利益更具价值正当性是一个难题。其次,在存在多种利益相关者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各方协调行动推进社会责任是一个考验。各利益相关者并不是分散的,应该在发挥自身力量的同时实现多方的合作,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共同为社会谋福祉。再次,要注意到的是,在当代中国企业的发展层次区别很大,有的企业连基本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都难以保证,而有的则走得很“超前”,比如王老吉、福耀集团。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推进机制也要分层次分重点,这样才能提高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
参考文献:
[1]景云祥.回应挑战: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中国的对策选择[J].甘肃社会科学,2005,(1).
[2]卢代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界说述评[J].现代法学,2001,(6).
[3]刘长喜.利益相关者、社会契约与企业社会责任——一个新的分析框架及其应用[D].上海:复旦大学,2005.
[4]陈支武.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