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代表履职 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2013-08-09 10:36胡燕平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4期
关键词:选民人大代表意见

文/胡燕平

服务代表履职 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文/胡燕平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吴邦国同志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内容,把握代表履职需求,加强服务保障,进一步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履职。结合一年多来的人大工作实践,我认为,发挥代表作用,要在激发代表履职动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彰显代表履职活力上下功夫、求突破、见成效。

激发代表履职动力

有动力,才有工作的热情,这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代表工作也是如此,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强不强,决定了代表的履职成效。发挥好代表作用,前提是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增强代表履职的职务意识、责任意识。为此,首先要加强对代表尤其是新任代表的履职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充分认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为履行职务打下思想基础。其次要在实践中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通过组织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和参加闭会期间活动,行使选举表决权、提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等,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第三要靠监督推动,即代表履职情况要接受选民的监督。去年,青浦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两次人大代表集中进社区活动,第一次进社区主要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带上来,转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第二次进社区主要把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的答复处理情况当面告知社区群众。应该说,代表集中进社区活动也促使代表通过提出议案、书面意见等,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了使代表联系选民做到常态化,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又新制定了《关于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办法》,明确规定每位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要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行职务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接受选民的测评,以推动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此外,增强代表履职动力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保护好代表的履职热情,这方面关键是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的督办,提高解决采纳率。去年我们采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约见区政府领导等方式,加强了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今年拟增加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件的数量,督促解决代表反映集中且多次提出的问题,让代表感到他所提出的建议得到了重视、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从而增加履职的成就感。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代表履行好职责,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能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从代表自身来说,要加强个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关注发展大局,了解选民需求,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意见的能力和水平。从常委会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角度来说,要为代表学习提高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去年,我们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年中集中视察和约见区政府领导、执法检查、监督调研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参与的同时,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方面作了一些新的探索实践。比如,建立常委会学习会(扩大)制度,围绕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和全区中心工作,先后举办了6次专题学习会,每次学习会都邀请部分代表参加,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全区工作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重点;健全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每季度一次听取政府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先后听取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人口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完善农民建房政策、创新社会管理、“三农”工作等情况的通报,这些情况代表都比较关注,听了以后普遍反映有感触、有收获。再如,在代表任期的第一年就举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传递代表履职的正能量,促进代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今年,我们将在继续开展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代表专题视察检查活动的内容,并把视察本区有关工作和学习考察周边区县相关情况结合起来,以使代表进一步开阔眼界、拓宽思路,通过比较分析后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们还修订了《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办法》,通过联系走访、集中座谈、双向约见等方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引导和鼓励代表善于由点及面、立足全局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彰显代表履职活力

代表履职有了动力,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履职成效就有了一定的保证。但仅仅做到这些还不够,为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还需要在丰富代表活动方式、发挥代表作用上不断创新实践。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动员和鼓励全区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这一具体实践,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我们已决定在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履职为民,共促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这次人大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时间安排上从2013年3月开始,至2016年6月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表彰和成果运用四个步骤;内容上,主要包括代表加强自身学习、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加代表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等五个方面,并对代表提出议案和书面意见、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监督调研等活动提出了量化意见;保障措施上,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组织指导,强化宣传发动,建立代表履职活动情况的档案记录等。我们设想通过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这一平台载体,凝聚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引导和激励代表围绕全区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社会管理、生态治理等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推进青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力量源泉在代表。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和服务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是人大工作的永恒命题。现在青浦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中都有代表的参与,都能听到代表的声音,代表是人大工作主体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还不够宽,代表参与活动的实效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年年初,根据代表法及本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的规定,我们在总结多年来代表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和制定了涉及代表工作方面的五项制度,使往届代表工作成功经验与本届推进代表工作的创新举措在制度中体现出来,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后,我们将始终围绕发挥代表作用这一主题,努力为代表履职搭建更多的平台,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优的服务。

(作者系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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