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 斌
代表书面意见助推人大工作
文/魏 斌
加快人代会电子化、无纸化进程,人大常委会启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调研,把政府投资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建立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反馈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由同级人大任命,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机制,开设上海人大官方微博……这一条条建议来自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期间提出的书面意见,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词”——人大。
对本市各方面工作提出书面意见,是市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法定权利,是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一条重要法定途径。今年是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年初举办的人代会上,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732件,广泛、真实地反映了社情,表达了民意,相当程度上汇聚了民智。
2月26日上午,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四家办公厅联合召开2013年度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为明确任务分工,3月4日市人大机关召开会议协调部署办理工作。
根据大会秘书处的分办情况,732件书面意见中,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和工作部门主办的有10件,会办的有3件。从数量上看,仅占全市书面意见的1.4%,但这些书面意见针对性都很强,对于人大发挥好法定职能作用具有积极意义。据统计,13件书面意见中,涉及立法工作方面2件,监督工作方面5件,代表工作方面3件,自身建设方面3件。而从内容上看,连任代表、新任代表关注的问题各有侧重。
一些连任代表对人大工作有较多的体认,思考也比较深入。他们从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的角度,对人大监督工作、代表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如预算审查、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等提出建议。比如曹兆麟代表提出对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进行专题调研的建议和进一步完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机制的建议。人大工作在代表们眼中是大有可为的,有些工作当前尚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而一些连任的代表在长期的工作“接触”中了解、发现有关情况和问题,不约而同地提出相关书面意见。例如,史秋琴代表就人民陪审员的相关工作提出了书面意见,建议落实人民陪审员应由同级人大任命;而柏万青代表提出的书面意见标题则更加不留情面、一针见血:切实改变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这两件书面意见都针对目前人民陪审员的名单产生机制提出意见,希望人大能够在任命人民陪审员这一环节上不仅是“走程序”,更要“关口前移”,将“人民陪审”落到实处。有的连任代表再接再厉,针对一些多年提出的问题继续要求市人大专门委员会跟踪调研推进相关工作,并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比如,曹兆麟代表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建议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继续开展专项工作调研。四年来,曹代表已经就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开展试点工作提出10多件书面意见,问题分析日益深入,建议针对性也越来越强。目前这项工作也得到了市领导的关心,本市相关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取得的点滴进展可以说是与代表们的执着、智慧与韧劲分不开的。
新任代表看人大工作有新眼光新视野,对人大工作有新要求新期待。林晶代表提出加快人代会电子化、无纸化进程的建议,要求减少人代会上纸质文件的使用量,推广应用信息技术,鼓励使用电子媒介。建议从简报无纸化着手,同时相关部门要组织代表开展使用信息技术的学习培训。李小丽代表提出关于开设上海人大官方微博的书面意见。她认为,这将进一步畅通人大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增加人大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透明度,鼓励更广泛的群众通过有序的渠道参政议政,逐步提高人大的影响力。该微博具有发布人大信息、收集群众意见、动员群众一同调研、征求群众建议等功能,不定期开展与群众实时沟通的“微对话”活动,也可和“上海发布”微博联动,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同时代表着眼于实际操作,提出该微博账号要实现专人管理,并建立发布内容内部审核流程。这些建议既有助于市人大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又契合人大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节能降耗、信息化等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表示,办好本届第一年的代表书面意见,使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及时采纳,反映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有益于进一步激励代表们的履职积极性,依法行使职权,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具备更为深厚的民意基础。“领受”承办任务的各委员会和工作部门都表示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好书面意见,同时交流了一些工作思路和打算。大家感到有些书面意见的综合性要求较高,需要市人大各个委员会和多个部门协作办理。从分办情况看,关于开设上海人大官方微博的书面意见就涉及到人事代表工委、办公厅、研究室,微博的发布内容内部审核流程则与机关各委员会、各工作部门都有关联,相关工作部门都表示将在办理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有的代表提出书面意见,希望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推进历年多次提出的有关工作。对此相关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代表的建议,对于代表提出专门委员会开展相关调研的建议予以采纳,在研究委员会今年工作时把书面意见办理与委员会调研工作结合开展,督促相关政府部门认真办理代表的意见建议。同时也将同代表加强沟通,对于该项试点工作的进展以及制度建设、财力支持等工作的解决落实,能够从试点工作的实际出发稳步推进,不急于求成。
【链 接】
市人大机关办理代表书面意见进行时
推进立法工作的制度化。针对庄振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化建设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和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内在规律,牵头起草有关后评估工作的制度性规范,完成了《关于完善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制度的研究》。
促进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水平。预算工委针对徐伟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工作的建议》,督促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充实提请大会审查的相关材料;进一步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并做好有关内容的解读;确保市人代会各代表团(代表小组)会议专门审查预算的时间不少于半天,组织政府财政部门和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部门人员到代表团(代表小组)现场答疑解惑;在办理厉明、朱如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加政府财政预算透明度的建议》等书面意见时,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报送市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范围,逐步建立完整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查专题培训等多项措施。
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吸纳代表书面意见建议,落实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制度;进一步加强代表专题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登记信息系统;创新了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形式,增强督办实效;对加强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学习提出工作设想。
把“解决落实”作为办理实效的体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办理常江代表提出的《关于“人代会期间设立吸烟室,禁止卫生间吸烟”的建议》时,反应迅速,及时采纳代表建议并抓紧落实相关措施,成为人代会会议期间首件完成办理答复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