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翔
(北方工业大学英语系 北京 100144)
受“词无定类”观点的影响,过去的汉语词典除了标注虚词和实词中的代词、数词和量词的词类外,很少标注其他词类。汉英词典也不例外。北外的《汉英词典》初版(1978,以下简称《汉英1》)和修订版(1995,以下简称《汉英2》)仅标注副、介、连、叹、助、量词和象声词七个词类。随着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日益深入,系统标注词类在汉语或汉外词典中成为趋势。北外新近推出的第3版(2010,以下简称《汉英3》)不仅顺应发展趋势,全面标注词类,而且“再进一步,把标注做到底,做到单个的字”(见《汉英3》序)。如何给字标注词类?与同类汉语或汉外词典相比,《汉英3》在词类标注方面有何特色?本文通过两部汉语词典和两部汉英词典的比较,试图从字、语素和词三个层面讨论《汉英3》词类标注的特点与不足。
汉语(或汉外)词典与欧美语言词典的一个明显不同是,前者以“字”为纲,以词为目。汉语中作为语言单位的“字”,有的可以做词用,如“大、打”等;有的本身有意义,却不能单独使用,如“鹌、楠”等,常称为语素字;还有些本身没有意义,也不能单独使用,如“肮、踯”等,常称为非语素字。要把汉语中每个字的用法严格区分开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许多词典注意到了对成词单字和不成词单字的区分,但没有进一步将非语素字区分出来,如《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2005,以下简称《现汉》)在凡例中说明:“单字条目在现代汉语中成词的标注词类,不成词的语素和非语素字不做任何标注。”上述语素字“鹌、楠”和非语素字“肮、踯”在《现汉》中这样处理:
鹌[鹌鹑]名 (繁体或异体字、音、义略,下同)
《现汉》没有对这四个单字做任何标注,只是标注了由它们组成的词的词类,也就是说,这里的语素字与非语素字没有明确区分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2版,2010,以下简称《规范》)也没有把非语素字明确区分和标注出来。《汉英3》则不同,它对语素字和非语素字做了进一步的区分。其凡例中说明:
上述四字在《汉英3》中这样处理:
明确区分语素字与非语素字,可以帮助读者弄清哪些字本身有意义,哪些字本身没有意义。对于母语是汉语的词典使用者来说,这一语法标记也许没有太大作用,但对于国外汉语学习者来说,这一区分还是非常必要的,它体现了汉语“字”的不同用法和语法特征。最近出版的《汉英大词典》(第3版,2010,以下简称《汉英大》)主要对“字”进行标注,但也没有明确区分非语素字,如上述四个字中,“鹌”和“肮”被解释为“构词成分”,“楠”标为名词,“踯”标为动词,即前两个字被处理为词素,后两个字被处理为词。相比较而言,《汉英3》的处理更为准确、细致。
需要指出的是,《汉英3》中的语素字和非语素字标注也存在一些失误:凡例中指出,“澈、澡”属于语素字,“蜘”属于非语素字,但词典正文却做了如下标注:
笔者特地为此向词典主编姚小平先生“问责”,姚先生解释说:“可能是因为条目太多,前看后忘,虽然立有判别的标准,也没能贯彻始终。”词典编纂之不易,只有亲身体验者才能感知其一二。
当然,要把标注细致到“字”的层面,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因为没有意义的非语素字少,有意义的语素字多;而且绝大多数语素字既可以做构词成分,又可以单用做词,有的语素字不能单用做词,有的单用做词时需要一定的条件。吕叔湘(1979:19)总结出有意义的语素字共有四种情况:
(1)能单用的,单用的时候是词,不单用的时候是构词成分。(2)一般不单用,在特殊条件下单用的,单用的时候是词。(3)不单用,但活动能力较强,结合面较宽,有单向性,即只位于别的语素之前,或别的语素之后,或两个语素之间。这是所谓“前缀”、“后缀”、“中缀”,可以总的称为“词缀”或“语缀”……(4)不单用,结合面较窄,但不限于在前或在后,专作构词成分,可以称为“词根”。
这里第三、四类语素数量不多,且易于确定,《汉英3》使用标记来标注第四种语素字,另使用标记标注“词缀,包括前缀和后缀,如:阿、老、们、子”,而上述第一、二类语素由于数量众多,情况复杂,《汉英3》没有进一步区分,而是都按词来处理,标注相应的词类,这实际上模糊了词和语素之间的界限,同时与凡例中的指辖范围不一致。
《现汉》则对成词语素和不成词语素做了区分:对不成词语素不做标注,成词语素按词处理,标注相应的词类。判断语素是否成词,主要看其是否单用,但上述第二类语素不容易判断,吕叔湘(1979:19)解释“特殊条件”包括:1)在一定格式里,如“医院、剧院”中的“院”不单用,但在“院领导、院一级”里单用;2)在专科文献里,如“叶”一般不单用,但在植物学里单用;3)在成语、熟语里,如“虎”一般不单用,但可以说“前怕狼,后怕虎”;4)口语中不单用,如“时”,但书面语中单用。《现汉》凡例中除了规定不成词语素和非语素字不做任何标注外,还规定:“单字条目中的文言义,只给数词、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标注词类,名词、动词、形容词不做任何标注。”这里以“工”字条为例,比较两部词典在区分成词语素与不成词语素方面的不同。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汉英3》除了没有解释“工”做姓氏的用法外,其他义项与《现汉》一致,但词类标注有很多不同。《汉英3》给“工”标注名、动、形三种词类,其中名词下有七个义项,动词、形容词下各一个义项;《现汉》仅在第二和第六义项下标注名词(第十义项不在比较之列),说明它们可以单用,其他义项中,第八、第九义项是文言义,分别是动词、形容词,依据凡例中的规定,没有标注词类,其余义项都是不成词语素,不标注词类。读者通过《现汉》的标注可以明白,“工”作“工人”“工程”“工业”“工程师”理解时是语素,不能单用,但若依据《汉英3》的词类标注,读者会误以为“工”的这些词义都可以单独使用,母语非汉语的使用者据此可能造出类似“我遇到了一位工”这样的句子。
《汉英大》对“工”字的标注与《汉英3》相同,即对语素是否能够成词不做区分,一律标注词类。《规范》也是如此,其凡例做了如下说明:根据语素、词在构成上一级语言单位时,其语法功能具有较明显一致性的特点,对语素的各义项也按照、、等标注其语法功能类型。这里姑且不谈这个理由是否正确,根据孙德金(2004)、马楠(2009)等人的研究,给不成词语素标注词类存在明显缺陷,会带来消极作用。我们赞同姚小平(2002)的观点,认为汉英词典中的语法信息不宜过少,也不必过多,细腻的区分可以留给专门的语法词典去做。同时,我们也认为,既然《汉英3》在凡例中规定了要将语素明确标示出来,而且语素字与非语素字已经有了不同标识,成词语素与不成词语素最好进一步区分开来,使“字”的标注有一个完整的体系,既然有《现汉》做参考,这项工作还是能够做下去的。当然,汉语词典在修订时也可以向《汉英3》学习,明确标注语素字和非语素字,文言义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也宜明确标注。据此,我们可以对汉语词典和汉英词典中的“工”字条做如下改进:
词典标注词类,主要目的是说明词的用法,最大的好处是提高释义的准确性。汉英词典中标注词类对提高释义、配例及其翻译的质量都有益处,姜亚军、张辉(2004),王仁强(2007)等对此有详细讨论。词类标注的这些好处在多义词,特别是兼类词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兼类词条目在词典中虽然不占多数,但兼类词的词类标注是汉语(或汉外)词典编纂中最为棘手的问题(钟梫1980;郭锐1999;赵大明1999;杨同用2010)。
汉语兼类词有两种:一种兼类词词义有差异,如“领导(动、名)”“死(动、形)”“圆(名、形)”;另一种兼类词词义相同,如“变化(动、名)”“健康(形、名)”“胜利(动、副)”。对于前者,一般的词典都会处理为兼类词,而对于后者,不同词典处理策略不同。有的词典依据语法功能标准划分兼类词,有的词典依据意义标准。依据意义标准的词典认为“词义不变,词性不变”,杨同用(2010)认为《现汉》和《规范》“基本遵循这个原则”。如上述“变化、健康、胜利”三个词,《现汉》《规范》都没有把它们处理为兼类词。《汉英3》则不受意义标准的限制,只要语法功能不同,尽管意义相同,仍然视为兼类。
依据词义不变、词性不变原则确定词是否兼类可以减少兼类词的数量,有助于节省辞书的篇幅,这对于编纂中型工具书来说,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国内读者只看重词义,不看重用法。但是,汉英词典的服务对象还包括部分国外读者,更多的语法信息有助于他们理解词义和用法。而且,划分词类的依据是语法功能标准,而不是意义标准。汉语界对此有比较深刻的认识,如郭锐(1999)认为“应以明确的语法功能为划类标准,不能以意义为划类标准”;袁毓林(2006)也认为,“语法功能绝对性地压倒意义类别(包括语法意义等)”,“离开了语法功能,词类划分工作将寸步难行”。
此外,要想提高词典编纂质量,就有必要尽可能客观地描写词语用法。《汉英3》在兼顾词典篇幅的同时,尽可能反映汉语语词的各种用法,力求对汉语兼类词做全面记录。上述“变化、健康、胜利”三个词在《汉英3》中都处理为兼类词,但在《现汉》和《规范》中仅作单性词处理。像这类意义相同、功能不同的兼类词在《汉英3》中还有许多,我们统计了《汉英3》《现汉》和《规范》中A部、N部和W部所有兼类词目(单字条目除外),发现《现汉》和《规范》中处理为兼类词的词目,在《汉英3》中基本上都处理为兼类词。具体数据如图1所示:
图1
据我们统计,有70个词目在三部词典中同时处理为兼类词,如“安定(动、形)”、“鸟瞰(动、名)”“卫生(形、名)”等;16个词目在《现汉》《汉英3》中处理为兼类词,在《规范》中处理为单性词,如“伪作”在《规范》中仅处理为名词,在《汉英3》《现汉》中处理为动词和名词;8个词目在《规范》《汉英3》中处理为兼类词,在《现汉》中处理为单性词,如“奥妙”在《现汉》中处理为形容词,在《规范》《汉英3》中处理为名词和形容词;1个词目(“难堪”)在《现汉》《规范》中处理为动、形兼类,在《汉英3》中处理为形容词;另有1个词目(“拿人”)在《现汉》中处理为动、形兼类,在《规范》和《汉英3》中处理为动词。此外,我们还统计出《汉英3》中有48个兼类词在两部汉语词典中处理为单性词,另有16个兼类词两部汉语词典没有收录。也就是说,在这三个部分中,《汉英3》处理为兼类词的词目共158个,《现汉》88个,《规范》79个,《汉英3》处理为兼类词的词语数量远远多于《现汉》和《规范》。这些数据和词例表明,《汉英3》判断兼类词的依据主要是语法功能,词义相同的词也有可能标为兼类词。
《汉英3》在参照汉语词典基础上,扩大了兼类词的标注范围,这有助于进一步研究汉语词类。当然,汉语兼类词问题讨论了几十年,仍然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不同词典标注不统一是可以理解的,同一部词典内部也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汉英3》中的“提议、指示”都处理为动、名兼类,“提示”则处理为动词是否合理?《规范》把它处理为动、名兼类;又如《现汉》和《规范》把“亲热”处理为形、动兼类,《汉英3》则处理为形容词;再如“危险”标注为动词,提供的译义却是形容词“dangerous;perilous”,所配例证又是名词:脱离~out of danger/冒生命~at the risk of one's life/有电,~!Danger!Electricity!相比之下,《现汉》标注为形容词,《规范》处理为形、名兼类可能更妥当。
尽管如此,《汉英3》知难而上,力求全面、准确反映汉语词的兼类用法,值得赞扬。该词典前两版没有标注名、动、形等词类,无须考虑兼类词问题,但质量未免大打折扣。请看下面三个词在《汉英1》《汉英2》和《汉英3》中的不同:
爱抚 show tender care for
耐烦 patient:显出不~的样子show signs of impatience
新潮 无。《汉英1》
爱抚 show tender care for:她用~的眼光看着那个婴儿。She looked at the baby tenderly.
耐烦 be patient:显出不~的样子show signs of impatience/谁~你的絮叨?Who can bear the endless chatter of yours?
新潮 new trend;new fashion:~服装new fashions 《汉英2》
可以看出,《汉英2》没有改变《汉英1》的译义,仅仅新增了例证(另外增添了“新潮”条目),由于没有标注词类,所提供的例证与译义值得商榷,如“爱抚”解释为动词,给出的例证是形容词性的“爱抚的眼光”,例证的翻译使用副词“tenderly”;又如“耐烦”解释为形容词,提供的例证含动词用法“谁耐烦你的絮叨”;再如“新潮”解释为名词,例证却是形容词性的“新潮服装”。《汉英3》标注了词类,不仅增加了义项,还更新或增加了例证,如“爱抚”的例证;重要的是它的译义更加准确,它的配例更能说明相应的意义和用法。从上述兼类词的译义和配例可以看出,词类标注对提高词典编纂质量起了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汉英3》明确区分和标注了语素字与非语素字,但对成词语素与不成词语素没有做进一步区分和标注;它最大范围内考察了词的兼类用法,这对准确描写词语,提高译义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同类汉英词典的词类标注中,它无疑走在了前列,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汉语词典。而今词类标注成为汉语(或汉外)词典编纂的趋势,这意味着汉语(或汉外)词典编纂逐步走向客观和科学。
词典编纂,尤其是中、小型词典编纂,在考虑客观科学的同时往往要顾及实用。这与读者定位直接相关。《现汉》或《规范》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中等或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国内读者,其词类标注无须全面或彻底,但汉语学习词典的服务对象是国外汉语学习者,它的词类标注宜详细具体。同样,《汉英1》《汉英2》或《汉英3》都把服务对象定位于“翻译工作者、英语教师和学习英语的读者”,以及“学习汉语的外国朋友”(见《汉英3》序),这样的定位过于宽泛,不利于词类标注原则的确定。依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汉英词典可以分成内向型和外向型两种:内向型又分为供国内翻译工作者使用和供国内英语学习者使用两种,前者注重英汉对等词或对等语的比较,词类标注可以从简,后者则应详细标注,因为词类标注有助于词义和配例的确定;外向型汉英词典又可以细分为供国外读者了解中国文化,或供外国人学习汉语用两种。前者可以不标注词类,后者则应标注词类,而且标注宜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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