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洁 ,刘峥男,韩秀华
(1.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西安 710049;2长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西安 710064)
我国森林资源有限,人口众多,与森林密切相关的生态问题也十分突出。生态补偿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要方式,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自20世纪80年代末,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就已经引起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正逐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主要以政府的公共财政手段为主,如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
我国学者对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也进行了大量研究[1-7],提出了需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发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尤其是,环境税收政策是调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包括环境税、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税收和优惠政策、消除不利环境影响的补贴政策以及生态环境的收费制度。我国环境税费制度已经具备一定的基础,目前正在征收的环境税费包括排污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土地损失补偿费、育林费、耕地占用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等,这些税费的征收为调节生产者行为、筹集生态环境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8]。
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生态税,但许多税收政策做出了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可以被认为是生态补偿的一种方式,这样的税收政策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土地、矿产等开发的资源税方案等。征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税可以促进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目前我国对森林生态效益税虽有一定的研究,但对于该税收的影响和效应尚未有定量的预测分析。本文将以陕西省为例,根据陕西省2007年投入产出表,将预测和定量分析森林生态效益税对陕西省各产业价格所带来的影响,从而为设计和实施我国的“森林生态效益税”提供参考。
近十几年来,国家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视不断加强,出台了各种林业税收优惠政策,使得林业赋税总体变轻。我国林业企业的现行税费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林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的税收政策规定,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的企业和单位就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屋、土地和车船使用所征收的税给予优惠。林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制度包括:林业收费(维简费和林业保护建设费)、林业政府性基金,如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目前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没有设立专项的税收。育林基金也有生态补偿的性质,但育林基金的征收对象只针对国有林区和集体林区,不包括利用森林资源进行生产活动的下游企业和个人,征收范围较窄。具体见表1。
表1 我国主要林业税费项目Table 1 Main Taxes and Fees in the forestry industry in China
1.2.1 森林生态效益税的理论依据
森林资源属于公共资源,具有稀缺性,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由生态环境资源占用者向国家或公众利益代表提供补偿。该原则可应用在资源和生态要素管理方面,如占用耕地、采伐利用木材和非木质资源、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在取得资源开发权时,需要向国家交纳资源占用费。
以往研究者,如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提出了完善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设想,即逐步实现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完善、补偿基金与生态税并行阶段、到2016—2020年完成生态税的独立运行[8]。即从长远来看,我国未来需要建立“生态税”制度。森林生态效益是一种公共产品,必须通过政府行为,根据使用者付费原则(UPP)和“受益者付费原则(BPP)”,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该森林生态效益税可以用以补偿生产森林生态效益所耗费的成本,维持生态产品的再生产,以实现效益最大化。由于税收有宏观调控和融资的双重功能,具有法律效力和长期的稳定性,森林生态效益税能够有效地保护森林,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的保护。
1.2.2 森林生态效益税的课征对象
森林资源也属于生态环境稀缺资源,凡在我国境内受益于森林生态效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森林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按规定交纳森林生态效益税。这样,一般而言,森林生态效益税的征收范围是:有经营收入的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力发电厂(站)、大中城市自来水厂(公司)、以森林景观为依托的风景旅游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内河航运企业、淡水养殖、采集林区野生植物资源、林区附近的煤矿等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森林生态效益税。考虑到现实可行性,本文仅选取对森林资源有直接和间接利用的产业进行征税,即林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并将它们组合成3种征税方案。
1.2.3 森林生态效益税的征收方式
生态补偿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量征收,即按固定量收取固定的税额;一种是从价征收,即按售价收取一定比例的税额。从量征收的方式比较简单、便利,但征收的数额与价格无关,弹性较小,税收不会随着价格的波动而变化,因此,从量征收的方式在各国使用的较少,一般都采用弹性较大的从价征收方式,本文也采用从价征收。
1.2.4 森林生态效益税税率的确定
从理论上看,森林生态效益税的征收标准应当满足生态资源恢复的需要和弥补生态环境价值的损失,如:因森林资源的利用和破坏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等。在实际生活中,生态环境价值的损失很难用科学的手段进行估量。根据以往林业相关税费的标准,本文确定的森林生态效益税的税率为10%,以下以税率10%进行价格影响的定量分析。
投入产出法是在一定经济理论指导下,编制投入产出表、建立投入产出模型,综合分析国民经济各部门、再生产各环节之间数量依存关系的一种经济数量分析方法[9]。由于投入产出法可以将复杂的经济内涵通过简洁的数学模型清晰的表现出来,所以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如被用作经济预测的工具、政策效应的模拟分析、经济-环境的依存关系等。投入产出分析方法也一些内在假设,如产业的规模报酬不变,每个产业只生产一种产品,并由固定比例的中间投入和主要的生产要素构成,也假设部门收益为零等[10]。
投入产出模型可以用于模拟和定量分析税费等政策对于国民经济整体价格和各产业价格水平的影响。如Tan等应用投入产出价格模型分析了对中国能源密集型产业征收差异化的电费对国内生产总值和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影响[11]。Lopez-Morales使用投入产出表来分析政府政策对墨西哥农业灌溉技术、灌溉用水和农产品价格所产生的影响[12]。Liu等采用调整的投入产出价格模型分析了中国实施不同的能源政策、能源价格对生产价格、消费价格和居民收入的影响,同时,也使用了能源投入产出表,定量分析了中国西部进行资源税改革,如对煤炭课征5%的从量税,对生产价格和消费价格、地区就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平等的影响[13-14]。
国内外一些学者也利用投入产出表来研究森林生态补偿,如学者们构建了宁夏地区资源-能源-经济-环境绿色综合投入产出表,预测了退耕还林对宁夏的产业总产出规模、种植业和林业增加值的影响,即从地区经济产业关联的角度分析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宁夏地区经济的影响[15]。其他如采用投入产出法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对我国以及云南省的经济影响进行了分析和预测[16-17]。
投入产出价格模型主要用于分析个别产品部门价格变动对其他产品部门价格变动的影响。国民经济体系的各部门是彼此联系的,若第n部门的产品价格发生变化,由pn变成了pn+Δpn,那么其他n-1部门的价格也会相应变化。这样可以把第n部门看成是外生变量,它对其他n-1部门的产品价格产生影响,因此,根据投入产出表的平衡关系,只需关注前n-1个方程:
写成矩阵形式:
其中
整理可得:
当第n部门的价格由pn变成pn+Δpn时,由上式可得出:
两式相减得:
将R还原为向量形式得:
同时可以证明,上式的形式还可以表示成如下形式:
式中,bij表示完全需求系数。
上述是一种产品价格变化对整个价格体系的影响,用同样的方法可以推导出两种产品价格变化对整个价格体系的影响以及K种产品价格变化对整个价格体系的影响:
现实中,企业定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成本定价法,另一种是溢价定价法[18-19]。以下将企业的两种定价方法结合进入前面的投入产出价格模型。成本定价法假设企业价格等于生产的平均成本。假定一个地区有42个产业部门,如果记,j=1,2,…,42,则产业j的价格结构可以表示成:
式中,pj表示j产业的产品价格,w、r分别表示劳动力(工资)的价格和资本的价格。aij表示投入产出直接消耗系数;lj和kj分别代表劳动力和资本系数,其经济含义就是1单位j部门产出所使用的劳动力和资本的数量。
上式表示的是一种价格均衡状态。当对产业e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te时,如果企业使用成本定价法,就可以使用如下的模型来评估其对产业j价格的影响:
式中,e代表了所要征税的产业,te代表所征收的森林生态税税率。溢价定价法可以表示为如下形式:
因此,这两个不同的投入产出价格模型的区别就在于对待产业部门收益的方式不同。就成本定价法来说,假设r是常量,这就意味着所有生产活动都有着固定不变的收益(rkj),在这种情况下,资本价格和收益是常量。而溢价定价法则假设生产部门有着自己的一个固定的利润率(bj),这也同时意味着每个生产部门都有一个固定的资本回报率,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价格维持在部门收益的一个固定百分比的水平[18-19]。如果是对多个部门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则依据公式(7)、(9)和(11)进行计算。本文中陕西省各产业部门的利润率利用《2007陕西投入产出表》中营业盈余与总产出的比例进行了估算。
《2007年陕西投入产出表》中分别编制了9部门、42部门和142部门的基本流量表,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选择142部门基本流量表进行合并。为突出本文的研究问题,同时借鉴以往文献对林业内涵或产业分类的研究[20-21],从142部门中选择出4个林业及林产品加工部门,它们分别是:林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业和林业同为基础性产业,其关联性较强,这里将农业有关的部门也分别单独列出;此外,也单独列出与林产品有关的食品加工业,如谷物磨制业和植物油加工业。根据《2007年陕西投入产出表》142部门表和陕西省生产总值的构成,将与林业联系不是十分紧密的第二三产业中相似或相近的部门适当合并,最后第二产业合并为17个部门,第三产业共合并为15个部门,最终形成一个
式中,bj表示的是产业j的溢价,即超过生产成本的那部分价格,或企业预计的赢利水平。当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时,则上式可以表达成:突出林业的2007年陕西省42部门投入产出表。
在10%的森林生态效益税率下,本文考虑了3个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的方案。方案一是仅对林业部门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方案二是针对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三部门同时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方案三是对林业,家具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四部门同时征税。
根据前述投入产出价格模型,分别构建投入产出成本定价模型和溢价定价模型,在3个方案下征收10%森林生态效益税对陕西省各产业所带来的价格变化结果如表2。
表2 征收10%森林生态效益税3种方案下的陕西各产业价格变化/%Table 2 Price changes of all the industries in Shaanxi Province after 10%forest eco-benefit tax under 3 different schemes/%
续表
首先,根据表1中方案一的数据结果,对林业征收10%的森林生态效益税引起了陕西省各产业部门价格普遍略有上涨,尤其是农林牧渔服务业,在成本定价法和溢价定价法情况下将分别上涨0.3591%和0.4012%,其次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在成本定价法和溢价定价法下将分别上涨0.3549%和0.5459%。从表中也可以看到征收该森林生态效益税引起其他产业部门价格上升的情况。其中,相对于其他产业,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对家具制造业和建筑业价格的影响更大;
其次,在方案二下,从成本定价法的计算结果来看,征收10%森林生态效益税引起价格升高最大的几个产业分别是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和烟草制品业,它们的价格将分别上升3.5499%、1.1832%、0.8832%和0.7179%。在从溢价定价法的计算结果中,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食品制造业这3个产业的价格上升幅度都达到了1%以上。
再次,由于扩大征税范围,采用方案三比方案二应给陕西省价格体系产生更大的冲击,但总体上看,方案二和方案三对陕西价格体系所产生的影响相差不大。部分产业在两种方案下的产品价格变化几乎相同,如邮政业,教育,住宿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烟草制品业等。从溢价定价法的结果来看,在征收10%森林生态效益税的情况下,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这3个部门产品价格上升都超过了1%。
最后,在3种不同方案下,两种定价方式所得的结果大致相同,采用溢价定价法计算的结果略高于成本定价法的结果,但差别不大。这说明企业无论采用何种定价方式,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对整个陕西价格体系的影响差异不大。
政府财政手段是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措施。当前扩大资金来源、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也日益成为我国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税收是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特征。生态税费可以改变市场信号,提高生态效益的占用和利用成本。同时,依据环境经济学理论,相比于行政管制手段,生态税费对相关利益主体具有经济激励机制,也有利于提高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率。
未来我国将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税费体系。本文提出了森林生态效益税,依据使用者付费原则(UPP)和“受益者付费原则(BPP)”,该税是对那些受益于森林生态效益、对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森林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生产、经营、开发者为征收对象,向相关受益产业所征收的税费,如木材加工、家具制造、造纸及纸制品企业等。当然,实施该森林生态效益税必须进行科学、严谨的论证,如立法依据、课征方法、税收所带来的资源配置效应、公平与效率情况,也包括对地区经济总量和价格水平的影响等。
本文在论证和设计森林生态效益税的基础上,通过构建2007年陕西省林业投入产出简表,利用投入产出法分析了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对陕西省价格体系产生的影响。在确定课征对象、征收10%森林生态效益税的3种方案中,方案一、方案二和方案三所引起价格体系的变动幅度依次上升,且方案二和方案三的差别不大。因此,征收森林生态效益税不会对陕西省价格体系造成大的影响,在我国实施森林生态效益税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方案二和方案三中,食品制造业、印刷及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这3个产业对征收森林生态补偿税的反应都较为敏感。因此,政府在制定森林生态效益税方案时应重点考虑该税收对这三个部门的影响及其承受能力。此外,投入产出分析中两种价格模型的计算结果略有差异,溢价定价法得到的结果要略高于成本定价法的结果。这两种定价方式现实中都存在,企业也经常采用这两种定价方式,两种结论可以同时参考和借鉴。
当前一些我国地区发展资源采掘业也造成了较严重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本文的研究方法也适用于政府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采掘业征收生态补偿税时,该税收对该地区各产业价格水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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