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思宇 宫艺兵* 单 珍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空间句法(Space Syntax)作为一种新型的研究方法开始被不同领域的研究人员所重视,在建筑领域主要用来揭示建筑物内外空间的结构模式。作为一种设计手段,在室内空间中的应用主要针对建筑物内部空间进行研究。探究我们身边接触到的各类室内空间。它作为我们居住和活动的场所,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间接引导活动于此空间的社会组织,用物质形体的结构来再现我们的社会组织。也就是说室内空间的社会维度体现了人们潜意识默许的用组构进行思考的习惯。这种习惯类似我们的语法,空间中的设计元素和物体关系就像语言里的一个词或者一组词,被直觉性的运用法则和结构模式进行思维。
本文主要分析空间句法在室内设计领域应用的方法,探究室内空间本质上组构性的不可言性规律对室内设计的影响和指导作用。
房屋和建筑为何存在可辨,是房屋高于建筑还是建筑高于房屋,它们真正的所指又将是什么。这是需要被区分和分析的两个基本词语,这两种物体或者这两种过程究竟有什么不同。
起初的“房屋”都被冠以“遮风挡雨”的目的,这是一种对于房屋功能性逻辑错误的一种延续。惯性思维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某一个时期房屋只是起到了“庇护所”的作用,所以我们会将“遮风挡雨”定义为其主要目的。然而房屋在社会文化发展中的复杂性体现了它除了基本框架提供了“遮风避雨”的功能以外,必定有着稳固的机构,以此创作出一个保护性的空间。它的某种空间布局将服务于社会关系的组织与活动安排,它还为物体的摆放提供了场所。“建筑”作为一种存在的确是超越和高于“房屋”的,即使是在没有建筑师参与的情况下。国内外有代表性的建筑是否可以被我们再复制成建筑,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也无法依靠一个刻意的复制品在大家面前得到认可,建筑是不可复制的房屋。究竟复制隐藏了建筑的什么特性,从定义上可以推断,这些必将不是我们以上推论出来房屋的“原始空间性”与“物质功能性”。复制使得具有建筑特性的房屋不再是建筑,复制只保留了建筑的成品特性,它只是物品,而失去了建筑的活动过程,即创作过程。我们常听到的“设计师处理……的手法、设计……的构思、解决……的方法”都是对建筑创作过程的认可。室内空间作为房屋和建筑的内部空间是本文探讨的主要空间来源,我们有必要从上文的论证中了解室内空间设计的初衷,不仅可以将空间设计为可运行的社会性模式,而且可以把物质形式与界面规划为体现文化或者审美特色的模式。从房屋和建筑本身的空间性与功能性出发,注重创作过程的理论分析,帮助完成成品建设。
室内空间设计不仅仅是建筑设计初期的任务,更多的建造规则是在室内空间的二次设计中得以完成,这一点在室内公共空间里体现得尤为突出。建筑设计只完成了空间的围合与部分分类。如果“设计”成为一种必需,那么必然成为一种更为复杂的过程。类似室内空间这种“庇护所”的建造都比洞穴、帐篷等仅具有庇护功能的物体要复杂得多。室内空间是不可触摸的东西,不等同于房屋或者建筑,不可以想当然的将其按以上理论当作一件物品。即便是相互关联的空间我们也无法一览无遗,需要从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来移动感受,所以首先要将其空间与周围空间区分开来。其次还需要从类别和逻辑上来区分。这就是室内空间的客观关系和主观逻辑。我们必须先将其看成一个客体,空间的每个变量必定是相互依存的,一个暗含着另一个,如同认定一个空间必定认定这个空间以外的另一个空间。这就是客观的空间关系,而这种关系既不存在于空间中,也不存在于事件中,既非物质,也非精神,但它是某种东西。人类行为也并非简单地在空间中发生,它有其自身的空间形式。偶遇、聚集、回避、互动、居住、教导、用餐、协商等等,并不仅仅是发生在空间中的活动,而且它们自身也构成了空间模式。这种主观的逻辑性体现了人的组构与空间组构的相互影响。客观的关系与主观的逻辑进一步从社会知识领域分析是利用了有意识的规范、法则、理念来指导无意识的演讲、社会行为、空间、理念等等时空事件;从分析知识领域分析则是利用“事实”、现象再分析得出有意识的理论、假设、范式等抽象原则。
设计的本质是人的一种活动,实际是通过这种活动来建立一组存在于事物间的关系,其中所有事物又依赖于某种整体的结构。室内空间设计近年也在不断地发展,国内大部分对室内空间设计的理论知识带有过于强烈的规范性,缺少实创性的分析。过于表象的追求给大众了解建筑内部环境带来了一定的阻力。因此,将室内空间作为人造物来进行分析,从空间关系和空间模式出发来进行探究。
空间组构有条理的展示了两个空间之间相邻以及互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在其中任意一个或者两个连接到至少其他第三个空间时发生了改变。原关系被两者与第三空间之间的关系而重新定义。
如图1c1)显示默认以外部空间为出发点,大圆空间内中心空间与二级空间相毗邻,二级空间每两个子空间原始原则上相互对称,表现出子空间与中心空间的客观属性。任何空间的组织关系都需要通过平面布局来展现,下面通过较基本的空间组织方式来对空间句法的不可言特征进行探究。
图1a1)~图1a3)显示的是线性结构空间的建筑平面图、空间实体关系图和空间调整图。图上清晰的表现出该结构以直线、折线、弧线来逐个连接的特征,是最简单的空间结构之一,这种以廊为主的组合方式,在办公室、酒店、医院空间划分的时候较为常见。图1b1)中相邻空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图1b2)空间实体关系变成了轴心形,由一个中心空间和若干个向外辐射扩展的线式空间组合而成,图1b3)的调整图在空间关系上也有了更强的适应性。图1c1),图1c2)取消了所有二级子空间的互通关系,每个子空间都与中心空间互通,这种以中心空间为主,由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围绕形成的放射性空间结构,在博物馆和画廊里常见次空间结构。
以上线性空间结构、轴心空间结构、放射性空间结构都属于无环结构,也就是在图1a3),图1b3),图1c3)中没有形成环路的空间结构,此类结构的特点是一个空间到其他任意一个空间只有一条路线,由于组构特点此类空间的连接路径比被连接空间数量上少一个。这是在室内空间设计时,设计师对空间结构设计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图2a1),图2a2)为无环结构的有环设计,在空间的连接上,使得每个二级子空间都互通,并能至少有两个以上的二级子空间与中心空间互通,图2a3)清晰的表现出组构有环结构的“拓扑深度”及从模式中的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有可供选择的其他路径。不同的有环结构的拓扑深度不一样。图2b1)~图2b3)显示的栅格形结构,以重复方式并列在一起,各空间之间没有次序关系,空间由组构带来丰富的“拓扑深度”并在时空中与人的组构融合在一起。正是通过这些差异的出现以及分布,空间才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基本要素,使得文化在室内空间的结构中得以传递,并且室内空间成为了建筑的探索与创造的一种有力工具。
室内空间在房屋范畴内的不可言形式与空间的组构方式形成了文化和社会产物,但当分析性、理论性的空间分析方法使得我们了解了这种组构,并将室内空间组构的结论提升到有意识的比较思维,这种创作性目的使得组构方式不再被当作下意识遵循的规律,这样才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室内空间的设计。本文探究了房屋跨越到建筑给室内空间设计带来的物质改变和过程改变。空间的组构一旦从房屋中那些不可言的直觉中得以创新,就上升到了建筑空间设计的领域。空间一组关系的变化可能影响到整个空间的“拓扑深度”而对空间结构进行改变。建筑室内空间中不可言表的组构维度从文化复制被带入到自身抽象,以及对多种可能性的抽象组构探索之中,正是这种过程成为社会性、分析性的抽象理论。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这种被室内空间设计所需求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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