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立新(宽甸满族自治县文化馆 辽宁丹东 118200)
2011年初,文化部出台的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要求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该意见实施两年多以来,根据宽甸满族自治县文化馆整合文化活动场所,加强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现状,提出如下思考。
县文化馆是国家设立的当地群众文化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是国家赋予文化馆的工作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是我们群众文化工作者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文化馆人努力工作,辛勤耕耘,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提高业余文化生活质量、提升民族文化素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党和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文化馆的设施设备也随着政府投入的增加,有了良好的改善,使文化馆成了当地群众活动的阵地。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文化馆的免费开放,最欢喜的是那些直接接受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大众群体,最基层的群众文化活动爱好者和文艺骨干,他们由原来的多处分散活动点,有了现在的固定场所,各类艺术活动的队伍进行了整合,活动的质量与影响力不断得升,文化馆派出的辅导干部常年跟踪辅导,群众文艺队伍也不断壮大。在去年举办的“喜迎党的十八大”和丹东地区“四城联创”专场文艺演出宣传活动中,从节目的策划、创作、编排、演出都由他们自己组织实施,县文化馆只是给予舞台搭建、灯光、音响等间接的支持。2012年的宽甸“五彩周日”文化广场活动,这些文艺骨干和骨干队伍真正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打破了以往文化主管部门的垄断搞活动,费时、费力、费钱的模式,使活动充满了活力,为群众增添了乐趣,增加了活动魅力,创造出一批群众艺术的精品和品牌,真正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文化的基本权益和发展成果。
文化馆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场所大小、服务项目的多少,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群众受益于文化活动的质量。由于历史的原因,多数县级文化馆活动场所狭小和设施设备落后,对建设和服务于公共文化体系还呈滞后状态。尽管近些年国家和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文化建设,逐步加大了经费投入,改善了部分办馆条件。但是,因过去欠帐之多,加之社会发展太快,人们的审美需求不断提升,馆舍面积的狭小,就达不到对广大群众全面开放的需求,同时就失去了对一些群众参与活动的吸引力。就我县文化馆而言,馆舍面积1300m,提供免费开放的面积近一半,因各类来馆活动的团队较多,往往会出现为“争地盘”发生争执,弄的馆长经常出面调解,有时还达不到满意。
没有足够的场馆面积,自然影响了对外服务工作的开展。而设备缺乏,器材陈旧得不到更新也是问题之一。应该说,自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化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在逐年增加,加大了对县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投资,使县区文化馆的办馆条件在不断改善。尤其是文化部的两次评估,促进了设施设备的改善。我县文化馆就添置了流动舞台、音响、灯光和部分乐器等,应该说有了一些家底,但这些消耗品需不断维修、更新,才能跟上不断创新和群众活动提升的需求。但事非所愿,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不同,往往是财政一次性采购后,后期根本不问津,你若再申请,回答是:“你不是有了吗?”如果你争取到的上级专项资金,如当年地方经济条件好时,还能拨一些给你使用,否则,将杳无音信,想要申请地方财政资金更是难上加难。我省财政厅、文化厅文件明确规定,县级文化馆免费开放后给予补助资金20万元,目前只见文件没见兑现,而免费开放后的我县文化馆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只能自己想办法,要想打开文化服务的各种渠道,保证免费开放的实质成效,还真有些忧虑。
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文化馆的职责要求,也是文化馆多年来的光荣传统。免费开放,这不仅仅是一条路,而是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平台,便捷和无障碍服务。笔者认为,现阶段的免费开放工作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1.以政府为主导,加强行政推动作用,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设备和服务经费的投入。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保证文化专项资金的投入和正确使用,监督文化馆对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聘用和使用,强化对文化服务者功效和绩效的考核,以保障免费开放后的服务质量。
3.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程建设,全力打造资源共享工程,建立激励和奖励机制,让社会每个单位、每个公民都成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参与者和享受者。
文化馆的免费开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为群众文化工作者提供了施展才华的机遇,只要我们把握契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就会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为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服务的权力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