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推进现代农业体系建设

2013-07-19 08:38吴舰航
学理论·上 2013年5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哈尔滨市

吴舰航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通过对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分析,找出制约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提出推进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86-02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组织、中介、载体、服务四大功能和不改变成员财产所有权关系、进退自由、专业性强、民办民营民受益、合作区域可突破区域界限五大主要特征。因此,探索农民合作组织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健康良性发展,对加速哈尔滨市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扶持引导下发展迅速,不仅直接带动了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而且对构建新型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1年,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288个,是2007年(158个)的20.8倍,带动农户15.8万户,是2007年(0.7万户)的22.6倍。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一)服务领域越来越广泛

完善的社会化服务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几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从单纯的服务于农业生产环节,逐步向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扩展,涌现出一大批水稻、玉米、马铃薯、肉牛、奶牛、浆果、蔬菜、农机等专业合作社,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和资源的整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增收。2011年,在全市3288个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合作社1965个,占总数的59.8%;养殖业合作社848个,占总数的25.8%;农机专业合作社312个,占9.5%;农副产品加工、经销及其他各类合作社163个,占4.9%。合作社开展代播50.2万亩、代收99.7万亩,代整地111.8万亩。

(二)组织带动作用越来越强

合作发展的优势在于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农业生产集聚起来,形成集团优势;把有限的资源整合起来,使资源效益最大化;同时促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2011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村土地流转面积72万亩,占全市农村土地规模经济面积的20.5%;合作社实现经营总收入6.8亿元,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 434.6元;建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百余个,推广示范水稻智能育苗、玉米膜下滴灌、测土配方施肥、棚室增温采光等技术210万亩次,促进了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组织形式更加多样

几年来,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由过去单纯的村集体创办向农村能人创办、城市资本下乡领办、龙头企业带动创办等多种形式发展。主要模式有四种:

1.村委会创办型。由村委会或村干部带领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资源优势和群众基础优势,为合作社的主要类型。如双城杏山乡顺利村的顺利有机农作物合作社、呼兰区许堡乡蒲井村的蒲井农作物合作社等。

2.能人创办型。由农村经济人、返乡农民工等组织创办的合作社,特点是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和群众优势。如香坊区幸福镇农民韩文臣创办的北北食用菌生产合作社、巴彦县巴彦镇农民王立彬创办的立彬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等。

3.城市资本下乡领办型。由城市科技人员、工商业户、产业工人到农村带领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科技、市场信息和资金优势。如五常民乐乡水稻专业合作社,是由哈市某大学讲师于松柏带领村民创办;宾县新跃农民合作社,是由职业党校教师陈海龙带头创办的,以种植黑加仑、黑树莓等浆果为主。

4.龙头企业带动创办型。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创办,特点是具有资金、技术、加工、销售优势,产业链长,产品附加值高。如五常美裕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依托中粮美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尚志市蚂蜒太和奶牛专业合作社是依托尚志市蒙牛乳业集团组建。

(四)品牌意识逐渐增强

品牌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质量是创建品牌的根本,标准化生产是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通过规模发展,促进了农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创立了自主发展品牌,逐渐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目前,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58个,注册商标品牌186个。如南岗红星合作社的“红星特菜”品牌、呼兰大用合作社的“禾下土”品牌、五常丰粟合作社的“君丹”品牌、阿城金京合作社的“鸭稻米”品牌、双城顺利合作社的“双城堡”品牌等等。

二、哈尔滨市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规模较小,实力不强

我市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弱、产业层次低。2011年末,我市仅有5名成员建社最低标准的合作社为1709个,占总数的52%;能够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综合性经营服务的合作社仅有62个,占总数的1.9%。全市多数合作社缺乏经营实体,服务功能单一,经营带动能力仍然较弱。

(二)内部运作不规范

许多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意识淡薄,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重大事项不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财务管理、资金积累、风险保障、盈余返还分配等机制仍不健全;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松散,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等问题普遍存在。

(三)政策扶持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监管

几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在财政资金、专业项目、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了合作社极大的扶持,但合作社的整体发展仍显得投入不足。在合作社运行的监管上,《合作社法》赋予了合作社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规定了合作社“由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内部审计,也可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这种“内审”机制更多依靠的是经营者自身的自律性、廉洁性和公正性,因而极容易产生监管不力、违规操作的局面。

(四)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的“带头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主要由其内部的农民来担任,他们在科技、管理、经营等方面的能力不高,应对市场经济的意识不强、信息不畅,对现代农业技术、生物技术、化工技术等缺乏了解,更谈不上灵活运用,从而导致产品竞争能力不强,经营规模难以做大,带领社员开拓市场的信心不断减弱,而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不断增强。

(五)资金问题比较普遍

由于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社员的入股资金、经营盈余提取的公积金、政府财政直接补助和社会捐赠,加上合作社对社员服务的非营利性和发展起步阶段的现实,合作社普遍面临着资金紧张的困难局面。同时,由于农业投资项目周期长、风险高,以及合作社资金实力弱、缺少有效抵押物,因而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三、推进哈尔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合作,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载体作用

加强合作,一是要鼓励村集体、农村经济人等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专业生产基地、专业园区,将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产业规模共同闯市场;二是鼓励龙头企业、社会资本下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其技术先进、装备先进和信息渠道较宽的优势,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带领农民致富;三是强化合作社与农户、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和风险共担责任关系,形成合作发展、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良性互动的长效发展机制,真正走出一条合作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二)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发展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但要注重数量的增加,更要注重规模发展和产业水平“质”的提高。一是鼓励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装备入股、资源入股等形式,吸纳更多的农户加入到合作组织中来,形成土地集中、产业集中、资本集中的规模化发展优势;二是鼓励专业相同、产业相近的小型合作社,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建立规模更大的合作团队,发挥集团优势参与市场竞争;三是拓展服务范围,合作社的服务领域不但要在种植、养殖领域形成规模优势,在农产品的加工、储运、经销等领域更要向外扩展,尤其是农产品的经销服务,要打破地域,向国内市场、国际市场扩展,提高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使我市特色、优质的农业资源融入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中,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态势。

(三)政策引导,规范运作,建立合作发展的良性机制

针对我市合作社初级阶段的发展现状,政府部门要以“强化引导、适度监管、自我完善”为原则,促进合作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一是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合作社,给予设备购置补贴、交易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二是适度监管,督促合作社规范发展。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规定了任何部门、组织不得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合作社政务、财务不向社员公开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政府给予合作社的直补资金、项目资金等运行情况,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监管。三是完善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对合作社的融资安排、风险保障、体系建设、跨国经营、税收政策、行业监管等未予明确,应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加强培训,培育合作发展的“带头人”

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关键是要具备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带头人。一是通过与企业对接、与科研单位对接等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经营理念、管理能力和对现代农业科技的掌控能力;二是对懂经营、会管理的乡村干部、农村经济人、返乡农民工、小型合作社带头人等,通过提供装备补贴、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他们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鼓励大专院校专业教师、大型企业技术人员、城市下岗职工、个体工商业户等,利用他们的技术和信息优势,到农村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形成全民参与、共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农业合作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一是鼓励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在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三是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猜你喜欢
农民专业合作社哈尔滨市
画作选登
会走路的爱心蘑菇伞
有失尊严
破解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 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水平
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创新: 案例剖析
隆阳区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问题及思考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困境与出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3名黑龙江越狱逃犯1人被抓
我们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