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借鉴世界各国的反腐成果,中国特色的科学反腐制度,主要应包括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金融实名制度、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反腐败国际合作制度五种,并且要科学设计和强力推行下述五项制度: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有关家庭财产申报、登记、公布的制度,是科学反腐制度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体现“终端治腐”理念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起有效的财产申报机制,将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庭财产,置于人民群众和国家法律制度的监督之下,使其非法所得无处存藏,就会使腐败分子难以为所欲为,从而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金融实名制度。反腐败的实践证明,金融实名制度是目前世界上最好、最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金融实名制的推行,使个人收入的来源更加透明,使腐败行为在透明的金融交易中难以遁形。
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在中国实行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有利于淡化腐败动机;有利于将部分灰色收入和非法所得转化为国家收入、增加国家财富;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公民信用号码保障制度。设立公民信用保障号码,不仅有助于重塑社会信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降低社会犯罪率,而且有助于切断腐败分子处理非法所得的途径,打击贪官外逃。
加强国际合作。随着腐败犯罪越来越呈现出组织化、跨国化的态势,反腐败国际合作成为世界各国反腐败的必然选择。根据国际惯例,我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制度主要包括腐败资产追回机制、外逃贪官刑事缺席审判机制、外逃贪官引渡机制、司法协助与执法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