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狗和马:关于动物的儿童书

2013-07-13 08:41:32邱华栋
博览群书 2013年10期
关键词:时代广场斯特尼克

○邱华栋

我小时候最爱看的书就是关于动物的文学作品。我记得我9岁的时候,用零花钱买的第一本书,就是《中国动物故事集》。那是一本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于1978年的书,我一直保存到今天。在那本书里,中国动物的奇妙故事,以寓言、童话、传说、故事的方式,带给了我幼小的心灵以很大的震撼和想象力。

再大一点,我就喜欢读加拿大作家西顿的《狼王洛波》等系列动物故事。西顿的作品描写了加拿大荒野上人和动物的关系,文笔生动,深沉有力,是写动物的最好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的特点是笔下的动物都和人一样的丰富和复杂,有的动物甚至有人性。

后来,我上高中的时候就写了十多篇和动物有关的短篇小说,大都是西北地区的动物,黄羊、黑熊、汗血马、银雕、火狐狸、雪豹等,看来和我阅读的那些与动物有关的小说有关系。下面介绍的三本书,也是关于动物的儿童小说,大人和孩子都值得一读。

一只蟋蟀的心路历程

美国儿童小说作家乔治·塞尔登的代表作《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部十分有趣的书。阅读这本书,我总是想起来爱尔兰的成人大作家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来。其实可以这样说,《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儿童小说中的《尤利西斯》,当然,《尤利西斯》中主要描述的是英雄奥德修斯回家的艰难历程,而《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蟋蟀柴斯特,则是离开了故乡,进行了一次向这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奇妙旅行,而正是这次旅行,使蟋蟀柴斯特见识了各种各样的风景,还认识了一只聪明的老鼠,一只憨厚的猫做朋友,最后,柴斯特成熟了,也知道了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它终于回到了久违的家乡。

柴斯特是一只乡下的蟋蟀,它生活在美国康狄涅格州的农场里。它很调皮捣蛋,属于特别不安分的那种小家伙,后来由于一次嘴馋的原因,跳入了一个野餐的篮子,结果就这样被带到了纽约市最繁华的地方,也就是纽约的时代广场。

对于世界上大多数成人来讲,纽约时代广场,也是他们向往的繁华之地,何况蟋蟀柴斯特呢。于是,流浪汉、蟋蟀柴斯特,开始了它艰苦但是总能逢凶化吉的经历。它先被报童玛利欧带回了家,安顿了下来,接着,又遇到了十分聪慧但是又十分狡诈的老鼠塔克,此外还认识了一只十分憨厚忠诚的猫亨利。

纽约是一个十分冷漠和不容易生存的大都市,但是,塔克和亨利使柴斯特相信,自己有着可以在生存艰难的纽约大展身手的能力,最后,柴斯特果然成为了一个音乐家。我们都知道蟋蟀会唱歌,而柴斯特是蟋蟀中最有音乐才能的,所以,它用自己的音乐天赋,不仅给自己在生活中找到了位置,报答了帮助它的朋友、老鼠塔克和猫亨利,还使收留它的报童玛利欧贫困的家庭状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它功成名就了,成了闻名纽约的蟋蟀音乐家。可是,就是在这个时候,它却开始怀念家乡康涅狄格州的大草场了,最后,朋友们恋恋不舍地给它送行,蟋蟀柴斯特最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这本书是一本成长之书。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总是在想着要尽快长大,因为只有长大了,我才能够到更远的地方,看见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事物。我想,包括小时候的我,每个孩子在小时候,都像这只聪明调皮的蟋蟀柴斯特一样,向往着更加阔大的外面的世界。因为在孩子们的想象当中,外面的世界总是非常的精彩,总是有着奇妙的吸引力,和未知的无限魅力。但是,每个人,都会像蟋蟀柴斯特那样,在经历了一次找寻自我的过程之后,最后都发现了适合自己的最好的位置。

我想,这本书属于那种你一旦在小时候读过了,长大了你也不会忘记的作品。因为,我们人人都是蟋蟀柴斯特。

流浪狗杜明尼克的冒险生涯

我小的时候阅读一本书,总是把自己当作书中的主人公,这样就可以和小说中的人物一起经历各种各样的艰难曲折,最后和主人公一同体验了实现自己梦想的美妙历程。现在,又有这样一本书,可以让我们以这样的心境来阅读了。这本书就是接近百岁的美国作家威廉.史代格的小说《帅狗杜明尼克》。这本书是他60岁时候的作品,但是却成了一部让人难忘的儿童小说名著。

假如你想做帅狗杜明尼克,那你的选择就对了。但是。杜明尼克也是不好当的。这个有些野性和过于活泼的猎犬,非要见识外面的世界,于是,它自我选择,进入了一个险象环生、到处都是陷阱的世界。这本书既是一本儿童小说,也是一本成人世界的寓言,讲述了我们每个人,应该如何在复杂多变的世界中,结交好朋友,辨别大坏蛋,最后安全地找到自己的安身之所。

帅狗杜明尼克很不安分,我想每个有些创造力的孩子都是不安分的。它是一只小猎犬,在巫婆的预言下,它决定进行一次探险。于是,它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环境。但是它刚刚出发没有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土匪匪帮,然后掉进了陷阱。土匪匪帮的头子是一只十分狡猾的狐狸,杜明尼克巧妙地和狐狸周旋,结果逃出了陷阱。

在路上,它搭救了一只遇险的黄蜂,碰到了一只叫姓獾的老猪巴噻勒谬先生,这个老猪在床上都几乎不能动弹了。老猪检验了杜明尼克的心胸,决定要它继承自己的遗产,杜明尼克成了遗产继承人。但是,土匪帮来抢遗产了。然后,它以一当十,进行了一场十分壮烈的守护遗产的战斗,眼看着情况十分危急,在黄蜂群的帮助下,终于打败了企图占领遗产的匪帮。

此后,它遇见了一只十分懒惰的公驴,一只行走很快的乌龟,一头哭哭啼啼的野猪,成全了野猪的婚事,识破了狐狸的各种诡计,帮助了一只母鹅。它还带领参加野猪婚礼的各种朋友们,一起和土匪匪帮进行了一场决战,最后胜利了,杜明尼克继续自己的旅程,在一只开屏的孔雀的引导下,和一只漂亮的母狗见面了,有了自己的爱情归宿。

杜明尼克是一只性格热情、开朗,求知欲十分旺盛的狗,它在旅途中表现出来了勇敢、善良、慷慨和勇敢的品性,还锻炼出来了足智多谋与助人为乐的性格特点,得到了很多友谊和情感。所以,杜明尼克的旅行,其实可以看作是人生之路的一种隐喻,没有它在路上的艰难跋涉和各种考验,杜明尼克最终一定得不到爱情和幸福的归宿。

看来,阅读这本书,我们就知道了,人生中的必要的考验和挫折,有时候恰恰是成功的前提和垫脚石。这本书给孩子们最大的启发应该就在这里。

一匹马的传奇生涯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亨利6岁的时候就喜欢上了马,她的哥哥当时让她经常用手抚摩自己的马。所以,她就喜欢写和马有关的小说。

很多人都曾经有怀才不遇的心情和身处逆境的时刻。而这部小说《风之王》,讲述的就是一匹马,是如何在逆境中重新证明自我的价值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两百年前的故事,故事发生的地点在摩洛哥,一个北非的王国。

小说主人公是一匹名字叫做“闪”的阿拉伯骏马,它所经历的逆境,也是它重新找回自我和自信的历程。

当然,这部小说还有另外一个主人公,就是王宫里面的马童,哑巴男孩阿格巴。他照顾闪的母亲,生下了小马“闪”,因此他觉得自己可以称为是闪的父亲。他对闪进行了庄严的许诺,说闪早晚也要成为最引人注目的英雄。

但是,像人一样,一匹马在成为万人瞩目的英雄之前,要走很多艰难的路,同时也要经历很多严峻的考验。

小说的开始是从多年以后加拿大的一场赛马会讲起的。一匹名字叫做“战神”的马,“战神”虽然没有血统证明,但是它却最终战胜了所有的对手。胜利之后,它的训练师李德突然宣布,决定不让它再参加比赛了,因为它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于是,为了解开朋友们的疑窦,他给大家讲述了阿拉伯马“闪”的故事。

任何幸福的结局都是苦尽甘来,骏马闪的生命历程也不例外。闪因为摩洛哥王室的原因,先是被摩洛哥国王当作礼物,送给了法国王室,后来又到达了英国,然后,变成了一匹拉车的马。在这样的辗转中间,它从一匹血统高贵的马,变成了一匹十分平常的马,被残酷和乖张的命运所捉弄。于是,它变成了一匹被人们驱使和利用的普通的马,在庸俗的市井社会里挣扎。

而哑巴阿格巴一直跟随着它,他想尽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就是为了把闪的命运改变,使世人看见闪的真正光彩的一面,就是闪是一匹真正的好马。他和闪互相信任和依靠,最终通过他和闪的努力,闪成为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获得了赛马比赛的冠军,洗刷了自己的血统不明不白的名分,成为了被英国王室嘉奖的马。

一匹血统证明书丢失的马,历经各种艰难险阻,最终依靠自己的实力,重新获得了成功,这样的故事,就是告诉我们,可能你确实是一匹千里马,因此,即使你身处逆境也不要绝望,真正需要证明的,也恰恰是你自己,假如你真是一匹千里马,最终总是会有出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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