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赵进一
633.19亿元!疯狂的网蛭
文/本刊记者 赵进一
633.19亿元,这是怎样的一个概念?
633.19万个1万元,1万元的633.19万倍!
这633.19亿元是以上海无业人员寿某为首的特大赌博犯罪团伙在短短一年内,通过境外网络赌场创下的赌博“业绩”。
这个犯罪团伙犹如一条附着在互联网上的巨蛭(吸血蚂蟥),疯狂地吸取国人的血汗,然后通过网站赌博账号将国人的血汗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境外……
2012年7月,当这个特大犯罪团伙还在加紧活动之际,高悬其顶的达摩克利斯剑横空劈了下去,17名犯罪团伙成员落入法网。
2013年6月7日,这个堪称全国最大的网络赌博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审。
胡某,一位年过半百、下岗多年的中年妇女。她含辛茹苦地培养儿子上了大学。正当她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之时,忽然发现刚上大二的儿子终日魂不守舍,无心学业,面容也日渐憔悴。
一个偶然的机会,胡某从儿子的手机里发现有人向他逼债的短信,方才明白儿子委靡不振的原因。尽管她心里很急,但还是好言抚慰儿子道,儿子你不要担心,欠了债妈帮你还就是了……到了这个地步,已经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儿子不得不向母亲道明了真相——原来他在过去几个月里,深陷于网络赌博,由于赌债越积越多而难以自拔。他知道母亲为了供他上大学,做了多份钟点工,每天要连续工作十多个小时,他当然明白家里是绝对还不起这笔如天文数字般的赌债的,他为此忧心忡忡,噩梦连连,还一度萌生了轻生的念头。
赌博伤身、败业、毁家、危及子孙后代,一旦沾此恶习,就会像吸毒那样上瘾,要改也难。对于母亲来说,儿子参与赌博这件事不啻是一个晴天霹雳!听儿子说完参赌的经过以后,母亲愣了半晌,说不出话来。当她回过神来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去报警。儿子说如果报警,他将会受到报复,可能性命难保。母亲害怕了,问到底欠了多少赌债,儿子吞吞吐吐地说,十多万吧……母亲咬咬牙,把家中仅有的一点积蓄(准备以后为儿子娶媳妇所用)全部拿了出来,再到亲朋好友处东挪西借,好不容易凑了14万元,问儿子够不够,儿子不敢正视母亲的目光,含混地点了点头。
但是钱交出去没几天,讨赌债的人居然上了门。一问数字,母亲急得差点背过气去。她知道这是个永远填不满的无底黑洞。考虑再三,觉得儿子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为救儿子和全家,也为了使这个犯罪团伙不再危害社会,她不再犹豫,也不顾儿子的阻挠,毅然跨进黄浦公安分局的大门报了警。
那天是2012年1月6日。
让胡某想不到的是,她这一报警,竟牵出了一个涉及境外10多家赌博网站、涉案近50人(其中17人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投注金额累计高达633.19亿余元的网络赌博大案。据了解,这是迄今为止全国投注金额最高的一起网络赌博案件。
赌博害人害己,祸国殃民,网络赌博尤甚。胡某的报案引起黄浦警方的高度重视。尽管她提供的犯罪线索十分有限,但黄浦警方立即进行认真查证,第二天就以赌博罪立了案。
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场,不法分子可以经常改变网络服务商和网络地址,并把架构网站的服务器设置在境外,隐蔽自己的身份,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所以,此类案件侦查起来难度非常高。好在高科技在公安机关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宽广。黄浦警方以胡某提供的线索着手,顺藤摸瓜,一点点地扩大线索,终于摸清这是一个以本市无业人员寿某为首、已经活动了一年的网络赌博犯罪团伙。历时半年,警方运用多种高科技手段,掌握了这个犯罪团伙的活动规律及团伙成员的居住地址。
收网的时机终于成熟。黄浦警方决定组织警力,对所有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抓捕。在作出周密部署以后,警方于2012年7月11日上午7时闪电出击,分赴本市龙吴路、海江二村、江浦路、申滨路、志丹路、西藏南路、宜川五村、会稽路、周家嘴路、上钢八村、南丹路、乳山二村、金汇路等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当场将寿某等10余人抓捕归案,并扣押了赌博用电脑、记账本等作案工具。另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当时不在现场,后逐一到案:一人因涉嫌赌博罪被江苏省溧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警方行动时他不在家。七个月后,警方在本市武川路发现了他,遂将其拘捕归案;一人在警方行动时闻风潜逃,三个月后,此人慑于法律的威力,主动到所在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又经过近九个月的艰辛侦查,黄浦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寿某等人的供述,综合证人证言、网络赌博截屏账号、QQ聊天记录等书证以及鉴定结论等证据查明: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36岁的无业人员寿某从境外获取皇冠、新宝、太阳城、永利高、沙巴、蓝盾、美联社、利记等赌博网站代理账号并担任代理。之后,他招募蒋某、陈某、宋某等五人担任其下级代理,接受投注,并从中抽头渔利。寿某所持有代理账号内投注金额共计人民币633亿余元,从中抽头渔利人民币1100余万元;蒋某等五人从寿某处拿到“一级代理权”后,又一级级发展下级代理人及参赌人员,从中牟利,仅蒋某代理的赌资数额就高达人民币53亿余元。
为了更好地掌控和管理赌博账号,寿某的赌博团伙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专人算账,专人开设账号,专人交接赌资。
有个绰号叫“小虎”的人曾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以帮人做网站谋生。寿某找到他后,发现此人聪明伶俐,便将其提拔为“左膀右臂”,让其用子账号登录境外赌博网站,获得结算账户,每周结算赌博输赢,计算投注总数,结算返水(即投注手续费等)和佣金。寿某看过账目后,再由“小虎”用司机朱某的银行卡网银结算,现金部分则派陆某至下级代理处收取赌资。除了帮助做账,“小虎”还协助寿某联系参赌人,发送账户信息等。
寿某的主要利润来源是佣金,警方查获的报表显示,寿某的下级代理约有四五十人,寿某个人每月获利在四五十万元之间。
此案备受社会关注,影响巨大,在警方移送起诉之前,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就提前介入,由公诉一科科长潘薇杰牵头,成立了五人专案组,分工负责证据的采集、审核(合法性)、庭审及与公安的沟通等方面的工作。
鉴于本案的证据主要是电子证据,要求内容真实、收集程序合法,所以专案组专门设计了一整套工作方案,指导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根据2010年8月新出台的两高一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的有关条款,专案组指导公安机关严格按照“两高一部”的要求开展电子证据收集工作:在移送起诉的同时出具工作记录,把每个起诉对象的涉案情况都详细地罗列出来;对于能够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都要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提取、复制、固定,并配以文字说明,同时把案由、对象、内容以及提取、复制、固定的时间、地点、方法、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一一记录在案,然后交电子数据的持有人、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最后把电子数据交审计部门统计、计算,所得结果与电子数据一并随案附送。
对于网络赌博案件的侦查工作来说,还有几个难点:有的电子数据储存在境外的计算机上;侦查人员从赌博网站提取电子数据时,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电子数据的持有人无法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等,遇到此类情况,公安机关还必须由能够证明提取、复制、固定过程的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以证明有关情况。
侦查工作和案件审查都艰难而繁杂。检察员王文涛感慨地说,“这种新类型的犯罪案件对我们的办案能力是一个挑战,我们在办案中不断学习、研究、提高。公安的同志们非常辛苦,日夜加班查案,但我们还是要在证据上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定罪证据确凿充分。”潘科长也表示,“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在法庭上面对辩护席上的17位律师,拿不出实打实的证据,怎么让人心服口服?!”
正是凭着这份执著和敬业,承办检察官在审理中还发现案中另有两名嫌疑人构成犯罪,即向公安机关提出将其追诉到案。
也正是凭着这份执著和敬业,让一开始什么都不肯承认的犯罪嫌疑人在铁证面前无话可说,老老实实地作了供认。
2013年6月7日,这个堪称全国最大的网络赌博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审。
法庭上,公诉人朗声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寿某伙同被告人胡某、陆某、朱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并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赌资数额高达人民币633亿余元,情节严重;被告人蒋某、陈某、宋某、庄某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招募下级代理,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寿某、蒋某、陈某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胡某、陆某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
磨刀不误砍柴工。公安与检察无缝对接,公诉人当庭出示的电子证据链细致扎实,环环相扣,采集程序规范合法,律师与法官均无异议;面对检察官的指控,17名被告无不当庭认罪。
如此大案要案,法庭上却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内行人一看就明白,那是因为——功夫在庭外。
网络赌博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衍生出来的一种新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境内外一些不法分子互相勾结,利用互联网大肆组织赌博活动,致使网络赌博非常活跃,形形色色的参赌人员沉溺其中。
他们都不知道这种网上赌博,完全是由软件控制的,输赢的几率基本上都可以控制,大多数玩家并不知情,所以越输越多。由此酿成了一起又一起的人间悲剧:本案中有位大学生为了归还赌债,连爷爷的房产证也偷偷地拿出去作抵押;有的企业职工为还赌债,竟然将租来的汽车卖了抵债;一些迷恋网络赌博的蓝领、白领乃至企业高管为之背上巨额债务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网络赌博不但害人害己,还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由于网络赌博不需要现金交易,这就为洗钱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数据显示,境外网络赌博每年从我国抽走上千亿资金,造成我国资金大量外流,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了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危及国家金融安全,也污染了网络环境和整个社会风气。
治理、打击、根绝网络赌博已是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尽管打击、预防网络赌博的难度极大,但只要有关部门痛下决心,牢把“三大关口”,还是有办法攻克这道难题的——
第一道关口是银行。本案的被告人就是通过银行个人账户转账,且这些账户均有正常生意上的资金往来,鱼目混珠,所以查证难度更大。由于源源不断的大笔赌资必定要从银行这个口子进出,所以,银行犹如足球场上的守门员,只要银行的监管部门牢牢把住这个出入口,对频繁流动的大笔资金进行严格监控,就等于扼住了网赌的咽喉,使其难以为继;
第二道关口是网络管理。只要相关部门规范网络运行标准,对网络代理商实行严格的审查,抬高网络运行的门槛,这就从根本上防止了境外赌博网站在中国“生根发芽”;而对本地网站、虚拟主机和主机托管服务商应尽快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全面清理与赌博团伙勾结发布赔率信息、赌博网址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服务的网站、虚拟主机和托管主机服务商,网络管理这道关把好了,形形色色的赌徒们就没了施展之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最后一道关口,就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参赌人员下注的资金,都得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即某个商号),第三方支付平台再根据赌博公司的指令,将汇集的赌资打向一批对公账号,而这批账号,基本上都是地下钱庄所设立的。赌博公司在境外,它的赌资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一些地下钱庄出境的。
好在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被赌博违法犯罪分子广泛用于洗钱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在去年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规定支付机构“明知或应知客户利用其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停止为其办理支付业务”,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2010年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如果明知客户是赌博网站,支付平台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应视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明确的法律规定必将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产生强烈的震慑。
如果扎紧了这三道篱笆,网赌这条野狗怎能钻得进?
事实上,我们与网络赌博间的战争早已打响。2010年年初,公安部等八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集中查处利用互联网组织赌博活动的大案要案,打掉境内外勾结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赌博团伙,严惩相关违法犯罪分子,全面清理赌博网站和赌博信息……
如果这场战争能深入持久地打下去,那么,网络赌博在中国就一定会“死”得很惨。
编辑:成韵 chengyunpi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