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曙光 陈志军
(常州工学院 体育教学部,江苏常州 213002)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我国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公共体育场地的建设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通过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对公共体育场地的现状研究,将有助于在深层次上全面反映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类型、分布状况、隶属关系、经济成分、投资方式、场地使用率等各方面的情况,为今后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和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科学、客观的决策依据。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符合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条件的全国公共体育场地,并对我国公共体育场地从类型、分布状况、隶属关系、经济成分、投资方式、场地使用率等方面进行分析。
本文主要从第五次全国场地普查的相关数据出发,对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结构问题从微观和宏观上进行研究。主要采用了以下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专家访谈法等。
依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共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有关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界定,所谓公共体育场地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体育场(馆)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1]。
公共体育场地是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健身活动的主要场所,在体育场地的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但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的现状不容乐观,根据第五次普查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地(包括标准和非标准)仅有311121个(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占地面积528939173 m2,建筑面积26125795.59 m2,总场地面积为372848620 m2,人均仅有 0.29 m2,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严重不足[2]。
2.2.1 公共体育场地的类型
公共体育场地分为标准和非标准场地,其中标准体育场地193420个,占公共体育场地总数的62.17%;占 地 面 积 421257864m2,占 全 国 的79.64%;建 筑 面 积 22401897.53 m2,占 全 国 的85.75%;场 地 面 积 302286450m2,占 全 国 的81.03%[3],在公共体育场地中标准公共体育场地占多数,其场地类型包括篮球场、小运动场、排球场、门球场、健身房(馆)、田径场、乒乓球房(馆)、室外网球场(馆)、台球房(馆)、足球场、室外游泳池、羽毛球房(馆)、游泳馆、室外轮滑场、室内网球场(馆)、体操房(馆)、摔跤柔道房(馆)、保龄球房(馆)、室内轮滑场、举重房(馆)、射击场、手球场、赛马场、水上运动场、壁球馆、攀岩场、田径房(馆)、棒垒球场、滑雪场、室外射箭场、击剑房(馆)、攀岩馆、手球房(馆)、跳水馆、室外曲棍球场、自行车赛车场、卡丁车场、汽车赛车场、高尔夫球场、室内人工冰球场、摩托车赛车场、室内射箭场等近60种。其中标准场地最多的种类是篮球场、排球场等普及程度高的运动项目所占的场地数量大(如表1),最少的是一些规模大档次高的场地和新兴项目场地,如汽车赛车场、高尔夫球场、摩托车赛车场、室内射箭场等。非标准体育场地是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体育场地,因而未对其类型进行区分。非标准公共体育场地为117701个,场地面积70562170 m2。
表1 全国公共体育场地的数量最多的前10类场地
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共体育场地状况
调查发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共体育场地发展状况严重不平衡,公共体育场地数量最少的是西藏自治区,仅有275个公共体育场地,较多的是广东和浙江等省份。河南、重庆等经济不是很发达,人口较多的省份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严重不足,人均不足0.2m2,与全国人均水平有较大差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最高的省份是海南省,为0.74 m2,其次为浙江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和广东省,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都在0.53m2以上。
2.2.3 公共体育场地的区域分布
根据中国三大地带的经济区域划分:东部地区一般指东部的11个省份;西部地区为西北和西南的12个省份;中部地区为其余的8个省份。我国东部地区的公共体育场地数量是236525个,场地面积为209806074.7m2。其中,拥有公共体育场地数量最多和场地面积最大的是广东省,有公共体育场地37692个,场地面积41927082.51 m2,而人均场地面积最大的是海南省,人均场地面积达到0.74 m2;中部地区公共体育场地数量是49022个,场地面积是60070838 m2,其中湖北省在公共体育场地数量、场地面积、人均场地面积方面均高于中部的其他省份,有体育场地10686个,场地面积是13876186m2,人均场地面积0.23 m2;我国西部地区拥有公共体育场地数量为108115个,场地面积为102971707.3m2,其中拥有公共体育场地数量最多的是云南省,有体育场地26407个,拥有教公共体育场地面积最大的是四川省,场地面积为24694043 m2。人均场地面积最大的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均场地面积达到0.54 m2。具体数据,详见表2:
表2 全国公共体育场地的区域分布情况
2.2.4 公共体育场地的场所分布状况
表3 全国公共体育场地的场所分布状况
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的场所分布,校园占50.23%,乡(镇)村占17.28%,机关企事业单位占10.05%,依次是居住小区(街道)、厂矿、广场、公园、宾馆饭店等等。有一半的公共体育场地分布在校园,表明教育系统的场地是公共体育场地的主体,而且教育系统场地数量较多,若能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教学需要和公益性的基础上,提高教育系统场地的对外开放率,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我国公共体育场地面积不足的紧张局面[4]。
2.2.5 公共体育场地的隶属关系
调查发现,在我国现有的公共体育场地中,隶属于县一级的有268104个,占全国公共体育场地总数的86.17%,隶属于地市一级的有26030个,占全国公共体育场地总数的8.37%,隶属于省市级的有12972个,占全国公共体育场地总数的4.17%,隶属于中央部委的有4015个,占全国公共体育场地总数的1.29%。虽然隶属于中央、省和地区一级的体育场地数量较少,但从它们的场地数量占全国场地总数的比例与其建筑面积、场地面积以及投资总额占全国比例之间的比较可以看出,隶属于中央、省和地区一级的公共体育场地质量要高于隶属于县一级的公共体育场地。
2.2.6 公共体育场地的场地使用率
体育场地的利用率主要通过参加活动人数来反映,(下面以周为单位进行统计)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绝大多数的公共体育场地的参加活动人数集中在每周500人次以下和每周501-2500人次之间,这二者的场地数量占全国公共体育场地总数的87.57%,而周参加活动人数在5001人次以上的场地数量较少,这表明我国公共体育场地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表4 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的使用情况
我国现有各种公共体育场地有311121个,公共体育场地总场地面积为372848620 m2,从数量上来看,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相对于我国13亿的人口而言,人均公共体育场地的面积仅有0.29 m2,每万人公共体育场地数量不足3个,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体育场地在20世纪90年代就超过5个[5],我国现有公共体育场地多以简便易行、高普及率运动项目室外的低档次的体育场地为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严重不足且场地质量普遍不高,远不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群众健身活动的需要。
我国现有公共体育场地中,室内体育场地较少,多以室外场地为主,室内体育场地建筑面积仅占体育场地总面积的6%左右。在各种公共体育场地中,篮球场、小运动场、排球场、门球场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6],各种场地之间的比例失调,尤其是新兴运动项目和普及率的运动项目的场地比例更低,不仅制约了部分运动项目的全面开展,也使得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公共体育场地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经济的发展,从整体来看,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均,致使各区域的公共体育场地发展呈现明显的区域性差异。西部地区无论是在场地规模、数量,还是在资金投入上,均低于中部和东部地区。自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公共体育场地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场地数量、规模、资金投入上略高于中部地区。从各省市来看,公共体育场地较多的省市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地区。
在城市中,城镇居民一般习惯在居住小区或居民住宅区附近的公园和广场参加体育活动,分布在这些场所的公共体育场地数量偏低,影响当地居民的全民健身活动的正常开展。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绝大多数场地分布在学校校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楼院内等一般不对外开放的场所,不利于附近居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在农村,与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相比,分布在乡(镇)村的公共体育场地比例更低,这也是制约我国农村体育运动开展的原因之一。
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的投资方式,主要以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为主,社会捐赠、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其他方式对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的投资比例较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有的经济结构呈现国资、民资以及外资三足鼎立的多元趋势。在我国现有公共体育场地投资中,虽然民间资本和外商等非公有制经济对公共体育场地有一定的投入,但私营资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兴建的公共体育场地数量还比较少,与我国多元经济结构中非公有制的地位极不相适,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我国公共体育场地中,大部分场地利用率不高,甚至个别场馆建成后就出现闲置。2012年10月10日的《南方日报》报道:坐落于番禺亚运村的亚运沙滩排球场看上去有些荒凉,平时几乎难见人影……据统计我国公共体育场地中周参加活动人数大多数在500人次以下,而周参加活动人数在10000 人以上的场地仅占 1.78%[7]。
由于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国目前公共体育场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各省应重视本地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把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纳入各地的发展规划,加大对公共体育场地建设的投入,同时,各地体育行政部门应会同计委、规划、城建和土地等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地的公共体育场地发展规划,预留足额的体育发展用地,保证公共体育场地数量和质量的不断增加和提高。
2)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应因地制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共体育场地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逐步完善公共体育场地的布局结构,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文化活动为主要目标。各级地方政府尤其是要避免为“应景”或“面子”而浪费有限的资源,建造使用率低下的公共体育场地。
3)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如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在满足学校体育教学需要的同时,逐步提高教育系统体育场地的开放率[8]。同时,其他拥有公共体育场地的系统也应按照中央有关加强体育场地对群众开放的要求,延长对外开放时间,努力提高本系统的体育场地的开放率,充分发挥公共体育场地的社会效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的需要[9]。
4)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体育场地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出台相应的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扶持政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公共体育场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拓宽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资金的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外商投资于公共体育场地建设[10],促进全国公共体育场地的发展。
5)确保有关保障公共体育场地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完善相应的体育场地法治建设,加大《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额指标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通过合理而健全的法制手段推动我国公共体育场地的建设和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EB/OL].http://www.china.org.cn/chinese/SPORT - c/365406.htm,2003 -07 -14.
[2]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EB/OL].http://www.chinasfa.net/tyjs/3tycg/20050128-1 .htm,2005-01-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4[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4]章莺,单国铨,陈婕.高校体育场馆现状与走向[J].体育文化导刊,2001(5):29.
[5]苏连勇,大桥美胜.日本社会体育场地设施概述[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1994,9(2):22-30.
[6]周翔.我国大型体育场馆产业化发展研究[D].武汉: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6.
[7]黄静珊.陕西省城市居民小区体育场地与设施现状的调查[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3,21(2):14-16.
[8]周之华,纪仲秋.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状况的研究[J].解放军体育学院学报,2003,22(4):104 -107.
[9]汪玲玲.关于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的对策研究[J].浙江体育科学,1999,21(3):60-62.
[10]黄继珍.我国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利用之管见[J].中国体育科技,1999,35(1):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