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施坚轩
检察院里来了专职人民调解员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化解涉检信访矛盾侧记
文/施坚轩
2013年1月7日,家住上海市普陀区的市民朱某与王某这对曾经拳脚相向的“仇人”,在检察官等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普陀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这是他们从2010年下半年在全市率先开始探索“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来,成功调解的第81起案件。去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中,由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推进“检调对接”、“四员”工作模式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三项工作机制示范项目,依法保障检察信访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31356件,成功做好检察、调解对接案件50起,对3406起案件开展风险评估,对231起有信访风险的案件有效落实风险稳控。
普陀区居民唐某因与邻居纠纷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面对20多位邻居希望从轻处理唐某的集体来访,在查清事实、综合评估基础上,将案件转入“检调对接”程序。检察官根据本院有关加强“检调对接”前、中、后期三段配套制度的规范,由第三方专职调解员主持双方达成谅解并签订赔偿协议,最终案件由公安机关撤回另处,信访群众反响普遍良好。
无独有偶,市民曾某因医患纠纷,拒绝火化其母遗体,愤然辞去工作开始持续长达10年、多达500余次的信访。该区检察院及时将该案纳入“检调对接”程序,多次会同调解员与曾约谈,往返奔走于医院、卫生局、司法鉴定所,最终促成双方就赔偿补助款达成协议,被冰冻10年的其母遗体才得以妥善安葬。
该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恒进告诉记者,普陀区常住人口多、居民成份杂,群众诉求多元,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他们探索检察机关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对接工作。采取整合区域资源、加强组织保障、更新执法理念等措施,与区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实施检调对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司法局还委派了专职人民调解员,第三方参与“检调对接”;成立了“检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职办公室,配备经验丰富、擅长调解办案的资深主诉检察官,集中办理“检调对接”案件等。
该院还探索制定了“检调对接”前期审查评估、中期情绪掌控、后期跟踪回访等前、中、后期三段配套规范操作程序,先后制定了《检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刑事和解案件后续处理规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以及《检调对接引入心理疏导暂行办法》等制度,使每阶段工作都有章可循。“检调对接”工作探索施行两年多来,该院共受理调解案件115件,调解成功90件,其中促成刑事和解84件、民行申诉和解2件、涉检民生诉求和解4件,涉及金额440余万元;获得当事人赠送的锦旗或感谢信20余件(次)。经调处和解的各类案件,至今未发生一起当事人违背承诺不履行协议的情况。
松江区地处上海郊区,所辖乡镇多,农村人口占较大比例,近年来涉农矛盾、涉农案件逐年上升,该区检察院对涉农信访进行分析研究,推出社情民意调研员、释法说理讲解员、止诉息访调解员、帮困救难扶助员的“四员”工作模式,从源头上化解防范信访矛盾。
据了解“四员”工作模式,就是要求办案检察人员秉承执法为民的宗旨,从“四员”工作的视角,把工作的着力点下沉,放在及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据悉,自去年“四员”工作模式推行以来,该院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为96.5%,上升20个百分点;重复信访和集体信访比例下降80%,仅为2.3%;没有发生越级信访。该院检察长徐金贵对记者说,“四员”工作模式为解决涉农信访问题注入新的活力。
前不久,佘山镇凤凰村等80余户动迁农民对安置情况不满,准备越级集体上访,区检察院从选聘的信访联络员处获悉情况,立即与当地有关部门共同约见集访代表开展思想工作,经耐心的解释和反复疏导,最终有效防止了越级集访事件的发生。该区检察院在相关乡镇、社区设立5个检民联系站,选择了3个司法诉求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社区检察室,还选聘一批信访联络员,通过民意调查,汇总民生诉求等,形成广泛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
在“四员”工作模式下,检察官在办案中自觉做到对不捕、不诉、不立案审查、不立案侦查、不提请抗诉等案件释法说理;对可能引发办案风险的止诉息访;对有困难的涉案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社会合作、心理疏导帮困救难。前不久他们在处理答复某村30余名村民联名反映村支书经济问题举报信的基础上,根据该村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了公开村财务收支情况的检察建议,被采纳后获得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去年以来该院刑事被害人救助中,先后对16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额近10万元。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195人次,发放救助金128万元。
安徽人凌某在奉贤区租借沈某的厂房开设服装厂已经多年,2011年的一天,凌某与设备突然全部“失踪”,凌某因拖欠工人工资、货款等共计80余万元,被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移送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过详细调查认为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存疑不起诉。但考虑到案件涉及 14名被害人,其中有人多次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有人要求严肃处理凌某四处信访,如果就案办案,矛盾恐会进一步激化。该区检察院对案件“风险评估”,将此案定为较大风险,随后要求公安机关及时补充构成和不构成犯罪的全部证据;对凌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后,又及时做好工作要求凌某偿还被害人的损失,促成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此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据介绍,这样的做法在奉贤区检察院从2010年就开始探索,逐步推出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通过评估范围“全覆盖”、评估期限“全透明”、评估环节“全过程”,做到执法办案风险“全化解”。据该院检察长孙静介绍,所谓评估范围全覆盖,就是将受理的案件、线索和反映干警执法办案问题的投诉件均纳入风险评估,所有办案部门包括监察等部门均是评估责任主体,做到每案必评、每个线索必评;评估期限全透明,即指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案件,依据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审查期限分类限定评估时限;评估环节全过程指承办人员关注执法办案的实时动态和风险变化,将风险评估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同时,他们总结制定了细致和简便的操作规程以及量化的考核方法。
去年他们在总结近两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构建了“评估、预警、化解”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并依托案件管理平台对矛盾化解效能进行监督,努力从源头上防控执法办案风险,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该院探索推行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化解工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涉检信访量稳步下降。2009年该院处理涉检信访23件,2010年处理涉检信访14件,2011年仅有6件。尤其是2012年,该院对3047件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成功实现了涉检零信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