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敏,时茜茜,蒋力飞
目前对于我国高校而言,比较重要的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技奖励高等院校科技奖励、其他省部级科技奖励以及何梁何利等民间科技奖励等。国家科技奖励的对象为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5个奖项,是中国最高等级的科技奖励。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则由国家教育部颁发,主要面向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校科技工作者和单位,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专利奖。该奖项在奖励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同时,也承担着向国家科技奖励直接推荐优秀项目的职责。近年来,高校获得的教育部颁发的科技奖励数目占全部奖项数目的比例高达80%以上。因此,通过对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成果经济效益的统计与分析,能够有代表性地反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
国内对于科技奖励经济效益的研究多集中在经济效益的考核与评价等问题上。王炎坤针对我国现行科技奖励经济效益考核中“潜在经济效益与现实经济效益难兼顾”、“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产出比的计算方法有缺陷”以及“取得经济效益证明难”等三大问题提出了改革与完善的建议[1];姚昌瑞等人指出了科技进步奖重视经济效益的特点,对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进行设置,并提出了六种情况下的经济效益计算与申报方法[2]。
除了理论研究以外,近年来学者们开始通过对各级科技奖励经济效益数据的分析,为我国科技奖励的发展与管理提出了有效的对策与建议。蒋景楠等人依据2004—2006年上海市获奖科技成果的调研资料,通过对项目获奖前后新增产值、新增利润、新增税收的对比分析,讨论了获奖科技成果的奖后效应及其对经济效益的影响[3];危怀安等人通过2000—2003年国家科技奖获奖前后经济效益的实证分析,提出了加强对获奖成果的后续管理和跟踪研究的必要性[4]。
综上所述,现有关于科技奖励经济效益实证分析的研究不多,对科技奖励经济效益的内涵界定较为模糊,且文献所使用的数据较为滞后,缺乏2006年以后的最新经济效益数据,难以有效反映当前科技奖励管理工作的现状。因此,本文将系统地对科技奖励经济效益的涵义进行界定,依据2006—2010年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经济效益的数据,分析“十一五”期间中国高校在科技奖励制度激励下科研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分布与发展规律,为“十二五”及今后的高校科技奖励的申报与评审工作提供对策与建议。
回顾国外由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基本情况的相关文献[5-7],我们发现尽管国外科技奖励肯定了科技成果转化所带来的经济效应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把经济效益作为衡量成果水准的量化指标之一。可以说将科技成果应用的经济效益考核作为评审的量化标准是我国科技奖励的一大特色。
经济效益是典型的中国特色产物。《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把经济效益定义为经济活动中投入(人力、物力消耗的各种费用开支)和产出 (产品、劳务等成果和效用)的对比关系[8]。危怀安等将科技奖励中的经济效益定义为:经济效益就是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所获得的净效果或纯收益,即实现利润[4]。姚昌瑞等认为提高经济效益应该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提高社会财富的增值,二是以尽量小的劳动消耗创造尽量大的有效劳动成果。他们还明确指出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有新增产量、新增产值、新增利税等[2]。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与循环经济的发展,目前国家科技奖与高校科技奖将经济效益的内涵进一步延伸,将经济效益分为新增利税、创收外汇与节支总额三类。
高等院校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与专利奖都将“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即“能产生重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作为获奖的重要衡量条件之一。这里的经济效益既包括奖前已获得的现实经济效益,又包括奖后可能获取的潜在经济效益;既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又包括间接经济效益。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科技成果转化定义为:“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奖励成果对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集中表现在奖励成果经转化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如上所述,奖前效益是指科研成果获奖前经转化与推广所获的经济效益,科技奖励对此种效益的产生具有良好的引导作用;奖后效益是指科研成果获奖后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科技奖励对此种效益的产生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见图1)。
图1 科技奖励经济效益与成果转化关系
科技奖励能提高获奖成果的社会影响与知名度,奖项的权威性也使获奖成果更容易得到社会企业的信任,从而促成高校与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合作,增加成果被应用转化的几率,创造的产品或技术也更有竞争力,更受市场青睐。同时,由此获得充足的资金以及与市场的紧密结合使得科研进一步发展,不断创新进步,获得持续的经济与社会效益。科技奖励在转化过程中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公布的数据[9],2006—2010年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总数为1504项,其中,自然科学奖557项,技术发明奖159项,科技进步奖716项,科技进步奖推广类47项,专利奖25项。除了自然科学奖以及部分未提供经济效益数据的其他类型奖项以外,有效统计奖项合计为682项,其中科技进步奖552项,技术发明奖110项,专利奖20项。按照新增利税、创收外汇与节支总额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可发现获奖项目通过成果转化共创造了四千多亿人民币的经济效益,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图2统计了2006—2010年各年度上述三类科技奖项经济效益的变化情况。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创收外汇呈逐年上升趋势,创收外汇分别约为:1.69亿美元,7.36亿美元,7.69亿美元,33.91亿美元,54.88亿美元。而新增利税与节支总额无明显变化趋势。
通过对全国各地区高等院校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经济效益的分类统计,我们发现排名前10位的地区在全国均具有一定的经济地位。将2006—2010年全国各地区GDP总量的统计数据[10-14]与同期各地区科技奖励经济效益的数据进行对比 (见图3),可以发现除北京以外,各地区获奖项目的经济效益排名与有当地GDP总量的排名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作为中国的首都及政治文化中心,尽管北京地区的GDP总量不高,但汇集了众多国内一流的高等学府,使得该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科技创新优势。此外,江苏作为教育大省,其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在全国范围内也排名前列。因此上述两地区的获奖项目通过成果转化所获得的经济效益遥遥领先于其他地区。
图4为2006—2010年“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专利奖”的经济效益比例情况。由图可知,科技进步奖创造的利税所占比重最大,专利奖的获奖数量较少,但其产生的新增利税也较可观。
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经济效益申报值最大,所占比例最高。这不仅与获该奖的项目数量有关,与其授奖对象、奖励范围、授奖条件等都有一定的关系。科技进步奖的获奖成果通常都是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研究成果。因此经济效益指标在高等院校科技进步奖的评审中占有更大的权重,科技进步奖获奖成果与现实经济活动结合更加紧密。
经济效益已成为评估高等院校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与专利奖成果价值最重要的标准之一。然而在对2006—2010年高等院校科技奖项获奖成果进行整理和统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科研成果“经济效益”的申报缺乏显性的填报规范与标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图2 2006—2010年高等院校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经济效益变化情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图3 2006—2010年各地区高等院校科技奖励获奖项目经济效益总和统计图 (单位:亿元人民币)
图4 2006—2010年高等院校科技奖励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比例情况
经济效益内涵理解不统一。科技奖励的经济效益既包括现实效益,又包括潜在效益;既包括直接效益,又包括间接效益。然而由于潜在的经济效益靠预测估计,而间接经济效益靠连带递推,故在科技奖励申报表中规定的经济效益主要以奖前现实经济效益为依据进行填报。
通过对2006—2010年高等院校科技奖励申报书的梳理,我们发现有些获奖成果是以产生或增加的利润作为经济效益,而另一些获奖成果却可能统计的是产生或增加的产值。例如,获2006年高等院校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的“结构健康监测的光纤光栅传感技术及其应用”项目分别将成果前3年的新增产值58万元、258万元、440万元作为新增利润进行了申报,而将前3年的新增利税8万元、25万元、38万元作为新增税收进行了申报。此外,有些成果仅考虑了成果转化的直接现实经济效益,而有些成果还估算了可能创造的潜在经济效益或间接经济效益。例如,2010年高等院校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电力变压器状态监测与在线评估关键技术”项目不仅将间接效益记入经济效益总值,还给出了间接效益的计算方法:间接经济效益=应用本产品用户单位的节资总额+因减少停电给用电企业创造的间接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统计年限不统一。根据规定,申报高等院校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申报。其中申报高等院校科学技术进步奖 (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者获得部委 (省)级 (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而申报高等院校技术发明奖与专利奖项目的经济效益申报没有具体年限规定。有些项目成果经转化并不能立即产生经济效益,因此申报的经济效益是成果获奖前一年的累计,有些项目成果经转化产生效益较早,因此统计了前三年的效益总和,造成了不同项目在申报经济效益时的统计年限不统一现象。
经济效益计算方法不统一。项目申报书中经济效益一栏明确规定应申报新增利润、新增税收、节支总额与创收外汇四项经济效益,但并未给出各项效益的明确定义与计算方法,特别是前两项经济效益指标的计算方法分歧较大。例如,2009年高等院校科技进步二等奖项目“济阳坳陷深层精细勘探和油气快速检测技术研究”根据投入产出法计算经济效益各项指标:新增税收=总产量×价格×33%;新增利润=单位利润×总产量-新增税收。而2006年高等院校技术发明一等奖项目“优质棉的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计算各项指标的方法为:新增税收=新增产量×利润×33%;新增利润=单位利润×新增产量。不同口径的计算方法造成计算结果上的差异,也使得成果的经济效益指标失去了公平性与可比性。
此外,项目申报方上报的经济效益也缺乏足够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尽管按照规定申报方需要提供足够的材料来证明申报项目所获得经济效益的真实性,例如,所有申报高等院校科技进步奖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然而,由于企业无须为出具不实的效益证明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由生产单位所出具的证明就无从考察其真实性。例如,2011年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撤销了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其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注明:“2001年度新增产值 (产量)599万元,2002年度新增产值 (产量)1250万元,2003年度新增产值(产量)4092万元。”而事实上出具证明的企业自2001年至2005年持续处于亏损状态。
由于间接经济效益与潜在经济效益的难以预估性,获奖前的直接经济效益成为奖项评审的重要标准,因此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对高校科研工作人员的成果转化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但同时也导致了高校科研工作者以获得奖励为科研目标,重视奖前直接效益的转化与申报,一旦获得奖励后,便不再关心成果的应用效益。高校研究人员与应用企业缺乏充分联系,对奖后的应用情况知之甚少。当前中国高校与企业、市场的联系不紧密,尚未形成有效的产学研体系,科技奖励是联系高校与企业的一个良好途径,而不合理的评审体系使许多科研成果难以获得科技奖励的青睐,更谈不上得到认可和推广,从而失去得到成果转化的机会。而一些优秀的科研成果具有市场前景或存在开发潜力,在转化中也因创造者撒手不管而缺乏技术指导,以至成果或者难以转化,或者转化效果不好。
受到西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情况和企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制约,西部地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明显落后于中东部地区,以对2006—2010年各地区高等院校科技奖励获奖项目经济效益总和的统计为例,仅陕西和四川进入前十,西部地区高校产生的总经济效益仅占不到10%。由此可见,同样的评审标准下西部地区高校的竞争力不如中东部地区,因此西部高校恰恰更需要科技奖励制度的支持,以促进成果转化。
针对项目经济效益申报规范性差的现状,奖励部门应通过高校科技管理人员向科研工作者宣传科技成果经济效益的内涵,对经济效益的类型、申报口径、计算方法作统一规定。同时,个别出具经济效益证明的企业缺乏自律,加之良好的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少数科技奖励申报单位和完成人与应用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共同利益驱使下虚假申报。针对这一问题,可考虑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企业的经济效益数据,并附上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完善申报机制与审核体系。
“重奖励,轻应用”是反映出我国高校科研工作者普遍存在的一种心态,这和我国科技管理体制和评价导向机制存在问题具有很大的关系,特别在科技人员晋升、评价中反映尤为突出。我国的科技奖励通常授予成熟的科技成果,而国外的科技奖励不仅关注已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成果,也注重奖励还没有完全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的科研成果。因此,一方面可借鉴国外科技奖励制度的经验,适当增加奖励一些具有很好的科研前景与应用前景、但还没有完全成熟的科研成果,注重培养和发现具有发展前景的科学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应加强对获奖成果的后续跟踪管理,以保证科技奖励对项目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
从对2006—2010年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统计看出,西部地区获得科技奖励的比例远小于中东部地区,有一些地区常年“剃光头”。科研成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是显著的,西部地区在科技奖励中的弱势,不利于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战略。因而在高校科技奖励中可适当平衡奖项的地区分布,或专门设立西部地区的特别奖项。因为只有通过科技奖励的这个平台让更多的企业关注到西部的科研成果,才能帮助其进一步进行成果转化,产生广泛的经济社会效益,带动西部地区的发展。
[1]王炎坤.科技成果奖励中的经济效益考核问题[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1993,(01):25-27.
[2]姚昌瑞,胡淑礼,尹良明.工业性科技成果经济效益的计算及评价[J].研究与发展管理,1995,(01):49-52.
[3]蒋景楠等.上海市获奖科技成果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09,(10):83-87.
[4]危怀安,胡晓军.国家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经济效益分析[J].科研管理,2007,(02):146-151.
[5]黄忠德,李雪梅,谢海波,高阳.国外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的基本情况、特点及对我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的思考[J].科技管理研究,2010,(06):253 -256.
[6]张忠奎.国外科技奖励初探[J].科学学研究,1990,(04):85 -90.
[7]黄灿宏,王炎坤.国外政府科技奖励的基本情况及特点[J].科学学研究.1999,(01):104-107.
[8]马国泉,张品兴,高聚成.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314.
[9]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高校科技奖励报告(2010)[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