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世新
针对全球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和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小微企业,可能面临更大的生存危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一些金融机构立刻向小微企业抛出了橄榄枝。在今年首届“321中国创业节”上,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联合飞马旅以及嘉定区政府,推出适合创业企业各个成长阶段的金融系列产品。
今年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雷军是一名天使投资人,他觉得如果想要全方位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应该大力倡导天使投资。美国有40万活跃的天使投资人,每年的投资总额甚至超过创业投资(VC),而中国目前活跃的天使投资人仅有1万人左右。在我国,天使投资的重要性仍未形成共识,现实中天使投资遭遇了种种制度障碍。
我国现行《公司法》有一些不完善之处,甚至某些地方与国际通行的做法完全脱节。在 国外,天使投资人“出钱多占股少”的现象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国内,则为公司法所禁止。我国对创新型公司在公司注册、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所占比例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相当滞后和不合理。投资人被迫采取各种变通方法,变通后,天使投资人在转让、退出等方面会遭遇更多问题。
在很多投资人看来,如果溢价增资的问题解决不了,天使投资在国内很难发展壮大,在工商登记中应接受对溢价部分的出资进行验资,这需要修改现行公司法。注册公司是创业的第一步,解决公司注册难问题已开始了破冰之旅。今年3月1日,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已经开始在深圳、珠海试点,不需要注册资本验资、不要注册地址文件。业内人士希望,新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能尽快应推广至全国。显然,放松公司注册过于苛刻的监管制度,向国际通行做法看齐,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是,如果我们的诚信体系建设不能跟上步伐,造成更大伤害的不仅仅是天使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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