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红漫
30多年的改革开放将我国经济推上了快车道,也让贫富差距渐次拉大,用“遗产税”优化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呼声日渐高涨。
遗产税的运作机理就是通过削弱财富在代际间的传承能力达到缩小贫富差距之效。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遗产税已在抑制贫富差距所引发的社会负面效应、平衡纳税人心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年前巴菲特与盖茨来华高调举行慈善晚宴,让国人看到了国外顶级富豪的“慷慨大义”;去年曝光的苹果CEO库克天价年薪,不仅未遭致美国舆论界质疑,反倒多有褒奖之声。诸如此类现象表明,贫富差距并未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引发各阶层间尖锐的对立情绪,公平的创富机制甚至让富人们成为了励志标杆和学习楷模。以遗产税为代表的制度设计引导了富人群体更多关注社会慈善事业、强化了个人凭借奋斗成功的社会理念和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
相形之下,我国基尼系数也已经越过了贫富差距的警戒线,2012年该系数达到了0.474,明显高于印度、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水平。在“隐形富豪”大量存在、致富模式复制难度较大的背景下,贫富差距已影响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质量。恰因此,我国亟待通过制度创新促进财富在各阶层间的合理流动,以此化解阶层相对固化的现象,而遗产税就成为其中较为有效的备选工具之一。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报告认为,开征遗产税的时机已经成熟,起征点应定为500万元。有机构据此测算,1亿资产缴纳遗产税之后所剩可能不足千万。在国人养儿防老、光耀门楣的传统理念中,个人财产最终是要留给子孙后辈的。若遗产税开征后亿元家产在身后将会化为乌有,许多人恐怕在情理上难以接受。今年年初深圳开征遗产税试点传闻就立刻触动了高收入者的神经,向保险公司咨询“保险避税”的企业主络绎不绝。而此前为了预先规避遗产税,许多人也主动以孩子的名义购置房产,以至于“小鬼当家”现象在各大城市纷纷上演。可见,富人群体对遗产税动向颇为敏感,如果税负偏高就会导致资本财富外流风险。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富人移民潮已然搅动了财富转移的一池春水,业界担忧遗产税出炉将会加剧这一现象蔓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发展和财税收入的稳定。更何况在房价飙长的语境下,一线城市一套房产轻松就可突破500万元的“红线”,遗产税极有可能沦为平民税种,与“削峰填谷”的税收机理产生背离。
以此观之,遗产税开征需以完备的信息统计及资产管理措施为重要前提,否则不仅征收标的难以厘清,而且还可能会反向加重财富分配不公现象。遗憾的是,信息系统滞后恰恰是当前国内的一项软肋,我国尚未实行统一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税务机关主要掌握的仅仅是公民工资收入信息。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住房信息联网工程已在住建部的努力下推行了近十年,至今仍未真正成形。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尚且举步艰难,我们更难奢望有关部门能在短期内精准掌控珠宝首饰、股票等个人其他财产的统计数据。这意味着,拥有更多资产配置形式的富人群体,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财产转移与避税,这无疑给遗产税的公平征收形成了羁绊。另一方面,海外遗产税征收运作较为平稳的国家,大都有完备的社会福利体系“兜底”。 因为只有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百姓生活需求均获得完备保障之后,遗产税开征所面对的现实阻力才会减小。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处于积极构建的过程中,包括财政资金拨付、市场化补充渠道畅通等工作均需得到进一步夯实。而在居家养老模式尚未大规模向社区、机构养老过渡之前,遗产税开征环境也难言成熟。
遗产税之名在国内盛传已久,但真正被纳入税收体系或许仍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