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34年》
(2013年第46期)
近年来,在国内外多种场合,人口计生委高级官员经常用“30年少生4亿人”来强调计划生育政策对控制人口增长的贡献,同时作为延续独生子女政策的依据。这种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30年前即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早已由1970年的5.8降至2.75(1979年)。而中国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始于1980年。事实上,1979年至2009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仅从2.75降低到目前人口计生委认定的1.7。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无论如何计算,即便把这30年来的生育率下降全部归因于计划生育政策,也少生不了4亿人。
我们选择了1970年时出生率与中国相似,即出生率在30‰和38‰之间、人口在100万以上的16个国家作为比较。这16个国家中,有12个国家在1970年时出生率比中国高,但都没有实行严格控制人口的独生子女政策。1985年以后,中国实际的出生率与16个比较国家的实际出生率越来越呈同一趋势。由此可见,中国人口计生委高级官员所引用的“计划生育30年或40年少生4亿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假想的“中国生育水平过高”得出的,其依据仅仅是对计划生育人口效益的十分简单的估算。假想的生育水平越高,这个“效益”就越大。
按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05年时,泰国和印尼人均GDP与中国的水平几乎一样,而它们的生育水平均值为2,略高于中国官方所公布的1.7。如果把上述两国的生育率从5.8降至2.0归因于社会经济变化和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而2.0至1.7的差别归因于中国特有的独生子女政策,那么中国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仅占过去35年间生育水平下降总量的7%。
1970年后,与中国出生率相似国家都出现了出生率的下降,但没有哪国像中国这样以巨额的社会投入、耗费巨大社会成本控制生育,更没有要求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让个人家庭做出沉重牺牲,同时孕育未来巨大的社会风险。这些国家的经验也表明,中国取消社会经济代价巨大的独生子女政策,不会造成所谓的人口失控。
那么,独生子女政策30年,中国到底少生了多少人呢?假设中国生育率水平保持在1979年的水平(每个妇女期望一生生育2.75个子女)不变,与2009年官方认定的生育率水平相比,1979至2009年30年间,少生人数约为2亿多人,远低于政府官员所宣布的“30年少生4亿人”。这个结论的前提是假设这30年来中国人的生育水平根本不变。也就是说,是把少生的2亿多人全部归因于独生子女政策,完全不考虑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变化对生育行为的巨大影响。
大概没有任何证据能支持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人的生育观念与行为没有任何变化的判断。如果把这30年减少出生数的一半归因于独生子女政策,少生的人也只是1亿左右,也与“30年少生4亿人”相差极远!
总之,“30年少生4亿人”是对一个原本没有经过认真科学论证的计算并被进一步误传的说法。这种说法由国家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高级官员之口多次强调,并传播于国际社会,本是不该发生的事情。
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 王 丰
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 蔡 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