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才刚刚开始

2013-05-30 10:48夏佑至
新民周刊 2013年46期
关键词:管制罚款生育

夏佑至

和其他难解的全局性问题一样,关于中国的人口政策,有维持现状、小步改良和推倒重来三种意见。大多数人口经济学家持最后一种立场,尽管他们以各自的方式淡化这一立场的激进色彩——比如设置一个时间不长的政策过渡期,但最终目标仍然是全面放开生育甚至鼓励生育方案。

在宣布放开“单独”家庭生育二胎的限制之后,卫计委强调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贡献,以及在当前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这并不出人意料,但说服力却很有限。在中国社会,四个因素显著地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使计划生育这种曾被看作是必要和正确的社会政策,逐渐遭到政治、法律和伦理上的责难。

第一个因素是人们认识到,不可能有温和的生育管制政策。政策的调门越高,执行的标准越严格,针对妇女、胎儿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体伤害就越是严重。和维稳考核体系一样,生育管制是衡量官员施政的硬指标,中止妊娠和绝育手术因此屡见不鲜。贩卖婴儿屡禁不绝,在很大程度上也和生育管制有关。有些交不起超生罚款的家庭愿意出售婴儿,希望有更多孩子但受困于生育管制的家庭成为潜在的买家。在“邵氏孤儿”这样的案例中,地方政府剥夺父母的抚养权,福利院伪造被遗弃儿童或孤儿的身份,把孩子交给海外家庭收养,从中获利。

计划生育的手段超出了法律边界,但如果不这样就无法完成法律规定的政策目标——这种悖反说明,不可能通过调整法律来适应层出不穷的暴力,最后人们只能怀疑,计划生育的目标到底能不能为现行法律体系所包容。

实施高强度计生政策的前提是限制人口流动,这个前提如今不复存在。20年前的小品《超生游击队》已经发现了如下现象:人口流动能有效地削弱计生政策的效力。尽管10年前还有内地的乡村干部被派往东部沿海城市,监管本地外出务工人员不要违反计划生育,但这种缘木求鱼的愚蠢做法只是昙花一现。对计划生育进行异地监管的经济和社会成本是如此之高,遠远超出了任何一级政府能够承受的限度。

与人口流动的效应类似,官员的牟利行为进一步导致政策松弛。管制毫不意外地产生了腐败,为获得生育指标而造假屡见不鲜。管制使行贿泛滥,通过向官员行贿,可以获得政策之外的许可,或是缴纳比规定数额少的罚款。与此同时,中国家庭的收入增长使罚款的震慑力急剧下降。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发现,在生育问题上他们有了更多选择。生育管制的权力性质,从事前审批变成了事后罚款。换句话说,一个人合法生育后代的机会,取决于他支付罚款的能力——至此,生育权利变成了特许经营,管制变成了歧视。这扭曲了政策的出发点,动摇了人口管制政策的意识形态根基。

最后,对流动和罚款都很敏感的城市中产阶层,在生育上受到的限制最严。他们中很多人出生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后,可以清楚地看到上一代人如今面临的养老危机。生育管制改变了这代人在人口结构中的位置,当他们老去的时候,养老危机将更加深重。

生育管制政策形成之初,特定的权威使得以政治运动的形式推行这一政策成为可能,创造现代化国家的意识形态图景,让人们在一定程度上甘愿接受管制。但在那之后不久,经济学重新解释了人口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但中国却没有跟上这个重大的转变。在社会观念层面,“生育管制是必要的”这种看法已经被抛弃。但政策调整却迟迟没能启动。时间流逝,良机难再,结构失衡、老龄化和生育率低下的状况积重难返。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城市中产阶层怀有的强烈的相对剥夺感,本不应该延续三代人之久。展望未来,中国的人口政策调整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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