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碧仪
“此时顾客都已散尽,酒保也拉上了铁门。椅子都架到桌上了,好方便隔天一大早过来的小男生打扫拖地。门已上了锁,所有的灯也都熄了─只除了我俩头顶上那盏铅罩的玻璃灯。我们隔着桌子对坐,手里捧着华特芙大酒杯,他喝威士忌,我喝苏打水。”─劳伦斯·布洛克《烈酒一滴》
我很熟悉这场景,那些架上桌子的椅子和只剩一盏的灯,我能想象空气中那种混合着啤酒、汗酸和褪色荷尔蒙味的空气,以及木制桌面夹缝间的污垢。我甚至能在脑海中将自己置身其中:马修和“屠夫”小声谈论着故人的死亡,劳伦斯·布洛克在幕后小声喃喃自语,“屠夫”一杯接一杯的十二年陈年Jameson威士忌之间, 横亘着绵长的时间。
把酒吧凳子收上桌子之后,我常常边拖地,边想着消夜吃什么,随后整理脑中残留的一些吧台前发生的故事。巧合的是,许多故事都以威士忌为背景。这种在盖尔语中被称为生命之水的金色烈酒,似乎为故事们增加了质感。从出生于世界最初威士忌厂的Bushmill,到打败王道的苏格兰威士忌,于2008年得到年度第一威士忌名号的日本威士忌“余市”,有这些“生命之水”做背景的故事,总是很难褪色。
在第一杯和第二杯威士忌之间,一个家庭幸福事业有成的男人告诉我他暗恋一个高中女同学二十年,在酒吧的墙上看到和她同名的酒客留言,他忽然心跳加速。在第二杯威士忌和第三杯威士忌之间,一个黑社会老大用一桩生意交换一个小黑社会老大娶了他手下一个妓女,威胁小黑社会老大要是对他妹妹不好就灭了他。在第三杯威士忌和第四杯威士忌之间,阔少向美女求婚,她笑着答应了。
雷蒙·钱德勒和劳伦斯·布洛克是爱在书中提威士忌的人,他们让笔下的侦探菲利普·马勒和马修·斯卡德一杯又一杯地喝着威士忌,虽然马修后来戒酒了,可有他出现的故事仍是威士忌味的。对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威士忌场景,是村上春树的《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巨人三下五除二摧毁了男主角的家,砸烂可砸的所有一切,割破了他的肚子,连门框都扭烂。巨人走后,男主角筋疲力尽,他走到水槽边找到打烂的酒瓶……瓶底还剩有大约一厘米的威士忌。检查过没有玻璃渣,便坐在废墟中喝起来。
从书中回到现实,这几年威士忌在中国似乎开始慢慢流行。说自己爱喝威士忌显得很酷,说自己只喝单一麦芽威士忌是准高端的体现,喝调和威士忌就输了!事实上,让全世界人都接受威士忌的功臣正是调和式威士忌。因为掺了顺口的谷物威士忌,调和式威士忌比单一麦芽更柔顺,多层次,它和单一麦芽威士忌不同,可并不比它差。许多威士忌酒厂都将自家Master blender(调酒师)视为最重要的资产,不夸张地说,他们是艺术家,塑造酒厂的性格。
我想,其实并非时时需要那些让人留下深刻记忆的酒。厚实的泥煤味,华丽的皮革和坚果味、妩媚的蜂蜜味都不重要。有时我们只是需要一个有威士忌的场合,一杯不强调自己存在的威士忌,一个放松的领口,最好还有几个脱了鞋子躺在沙发的朋友。
“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那么一切都会变得自然。我将杯子递出,你就着杯口喝下,非常简单,非常亲密,非常正确。”—村上春树《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