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大代表履职新规

2013-05-14 16:53滑璇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24期
关键词:南岸区评议选民

滑璇

担任区人大代表已有两年的王蔚邦最近感觉很有“压力”。

王蔚邦是重庆市南岸区人大代表,他的压力来自最近对选民作出的承诺。5月23日,他和另外9名区人大代表来到南岸区长生桥镇,在镇政府门前的露天广场上,每人宣读了一份人大代表“履职承诺书”。

当天的气温已达到35度,但广场上站满了200多名选民。王蔚邦的承诺一共四条,前三条和其他代表一样,主要是积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最后一条则是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自选动作”。

对选民当面作了承诺,如果接下来做不好,评议时就会收到选民的“不信任票”。王蔚邦说,这让他开始感到压力。

2013年3月,南岸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承诺、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在人大代表履职方面再次加码。目前,辖区内各街镇均已完成第一步“承诺”,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每年都将陆续有人大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选民评议。

“自选动作”

与长生桥镇不同,南坪镇白鹤苑社区没有举行具有仪式感的集体承诺会。在社区“代表之家”,辖区内22位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照片被贴上了墙壁,照片下方写有代表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代表级别以及本届任期内的履职承诺。

承诺的内容同样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但白鹤苑的公示栏中,只贴出了五花八门的自选动作。区人大代表、重庆渝建实业公司董事长肖基成承诺,“捐赠辖区10万元,修建一处居民健身场所”。区人大代表、南岸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皓承诺,“成为大家的免费健康顾问,每年免费提供一次‘义诊活动”。区人大代表、78408部队主任雷静的承诺是,义务提供教官对辖区物管、保安、志愿队伍等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培训。作为区镇人大代表、白鹤苑社区党委书记,张绍勇则承诺,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小区外墙砖脱落、下水道堵塞、化粪池塌陷事宜。

与履行监督政府、参政议政的代表职责相比,自选动作更像是“做好事”。

张绍勇认为,自选动作大多是代表们结合各人本职工作提出来,这些具体的“实惠”某种程度折射了基层的现实。“承诺主要来自于选民意见。那些反映人数最多、涉及面最广、最急迫的问题一般就会成为我的承诺,但是如果只是个别人的个别问题,肯定就不能作为承诺的一部分。”

张绍勇说,宣布承诺也比较直接,除了张贴,辖区内人大代表的承诺很多是在社区内部的业委会、党员会、居民代表会等会议上宣布的,参会者会将承诺向身边的选民告知。

此外,他本人还趁着夏日傍晚居民在社区内纳凉等机会,与选民进行面对面的接触,直接把承诺告诉大家。

公开的承诺有时也会遭遇质疑。一次,有选民对张绍勇说:“你说要解决外墙砖脱落,去年开发商就没修。今年你一承诺,他们就能过来修?”

张绍勇坐不住了,经他联系,6月20日上午,小区开发商以及区征地办人员来到社区和居民代表座谈。但各家聚在一起,没说多久氛围便有些紧张。

“他们来是为了解决外墙砖脱落的事,这是很多年的老问题了,总修总掉。昨晚下了场雨,又掉了不少,很吓人。” 张绍勇说。2011年底成为代表前,他会把类似的事情向当时的人大代表反映,以督促解决。“社区毕竟只是基层自治组织,没什么权力,哪能调动政府机关。”有了代表的身份,他可以直接对承办此事的部门进行询问,在职能协调、解决进度上起到监督作用。

“今天还不错,征地办的人表了态,要让开发商尽快解决。”张绍勇说,如果没有代表的监督身份,事情办起来很可能没这么快。

不履诺将被“劝辞”

“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就是反映选民的问题,并监督政府解决。而人大代表作为监督者,自身也要接受选民的监督,这就是在人民代表制度中引入法治。”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胡静说。

除了承诺,南岸区还对监督的环节进行了设计,即对于代表承诺,从第二年开始陆续述职、评议,每年若干人次,保证每人每届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而对履职承诺的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测评结果当场向代表和选民公布,并将记录在代表的履职档案中,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承诺书就摆在那里,上面的一二三四都是代表自己列的。针对这些承诺,选民就要进行评议,做了哪些、没做哪些,没做的原因是什么,代表都要说清楚。”胡静介绍,“像修桥补路、义务巡诊之类的承诺,非常直观。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一目了然。”

王蔚邦对此深有感触,“因为有后面的述职、评议,所以承诺的时候必须慎重,既不能说空话套话,让选民反感,又要量力而行,不能开空头支票。”

王蔚邦的另一身份是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属“专职工作人员”, “充分发挥人大专职工作人员作用,做好本职工作”,王蔚邦自己的承诺中这样说。

与其他代表相比,自己的这条承诺稍显简单了。王蔚邦说。

“一般来讲,选民不会和代表撕破脸。如果评议结果是不满意,那问题一定非常严重。”王蔚邦说,一旦出现“不满意”,则会给代表半年时间进行“整改”。

“整改之后再评议,如果还不行,就要启动罢免程序了。”胡静介绍,罢免有两条路径,其一是向区人大递送报告,劝代表自行辞职;其二是选民联名提案,强制性罢免。“当然,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走第一种途径的应该多一些。”胡静说。

“目前只是第一个承诺环节,最后结果怎样还要等它运行一段时间后进行观察”。胡静认为,尽管程序尚未完成,但引入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初衷很明显。“代表们作出承诺后,会有鞭策、有约束,不再只靠一腔热情履职。虽然述职、评议还没有进行,但效果值得期待。”

将履职“坐实”

事实上,南岸区对人大代表引入监督机制并非完全凭空想象。其中一些做法,在街镇层面,以及重庆、甚至全国一些地方已有尝试。

“其实从去年年初开始,南坪的人大代表就已经开始向选民公开承诺了。我们的做法比区里要早”,南坪镇人大主席彭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区人大一些制度之所以能够形成,首先是在下面的试点积累的实践经验。

在胡静看来,试行履职承诺,某种程度上因为此前述职比较“务虚”。

“代表们原来就有述职行为,可完全没有针对性。”胡静说,此前,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区人大代表们都会向选民收集意见,同时,对上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如果不述职,光了解情况,一些选民就会产生质疑,‘你们老来收集意见,收集了这么多,到底监督政府做了多少事情、解决了多少问题?”胡静说,但代表每年接待的选民可能完全不同,选民提出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如果只做概括性述职,代表就会只说那些监督效果好、解决效果好的事情,而对工作不到位的事项置之不理。

“述职其实早就有了,全国都有,但是很少有人承诺。”王蔚邦说,“没有承诺的述职,我们总觉得缺了点东西。毕竟,选民也不知道去年收集了哪些意见,代表应该对哪些政府工作展开监督。”

在胡静看来,以后代表必须对自己的承诺进行述职,不能再为惰性找借口,“你要干什么、该干什么、干得怎么样,大家都看着呢。”

尽管已经上升为制度并出台文件,南岸区却没有对各街镇人大的“承诺、述职、评议”活动提出具体的形式要求,各街镇对各环节实施时间、具体操作方式自由掌握。

“我们已经对人大代表的履职形成了一种直观的、量化的考核方式。最终评议时,打分项目、标准也都是一致的,这就行了。”胡静认为,最重要的不是外在形式,而是内在的约束机制。

这样的约束机制显然已开始发挥效力,“我现在确实感觉压力比原来大了,每天都要想着还有哪些事没做。”张绍勇说,“至少,不能让别人说我开空头支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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