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安全事故依旧飙升

2013-05-03 02:17冯跃威
中国石油石化 2013年2期
关键词:化工厂炼油厂石油

○ 文/冯跃威

2012年,全球石油石化行业安全事故依旧飙升!除了企业发展模式和经营策略不科学等原因之外,也有政府习惯于用数量型政策工具管理市场,以及缺乏有效监督的行政不为等因素。

随着美国联邦政府2012年11月15日为英国石油公司(BP)开出45.25亿美元巨额罚单,并终结了墨西哥湾漏油事故的全部处理程序后,这一前车之鉴和新的制度安排应该使墨西哥湾更加安全了。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12年11月17日凌晨,在墨西哥湾施工的休斯顿公司的采油平台爆炸起火,导致2人失踪、11人被送医治疗。11月28日美国政府以BP在2010年深水地平线石油泄漏事件中“缺乏诚信经营”为由,禁止BP签订新的联邦钻探合同。尽管BP已经支付了巨额罚金,美国政府还是痛下杀手,使国际石油市场准入与恶性事故之间建立起了关系。

其实,这只是2012年全球石油石化行业恶性事件之一。

全球:效益下降 隐患上升

2010年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全球恶性石油石化事故约有60起,死亡94人、受伤297人。2011被关注恶性事故增到了268起,死亡392人、受伤1373人、失踪187人。2012年这些恶性事故竟增加到了322起,死亡353人、受伤4646人、失踪30人。5000多人的伤亡、上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与环境负债,以及直线上升的事故发生率却始终得不到相关政府和相关企业的足够重视。

2012年全球(不包括中国)油气产业各类事故发生了104起,共造成了250人死亡、3736人受伤和17人失踪。从事故发生部位看,油气管道运输系统事故41起,油轮21起,罐车10起,油罐火车1起,仅在储运系统上的事故就占到事故总量的70.2%,比上年同期暴增了24.13%。此外,炼油厂事故13起,化工厂10起,钻井平台8起。从事故性质看,违规操作48起,占总事故的46.2%,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1.37%;恐怖袭击39起,占37.5%,大体与上年的情况相当;第三方暴力施工造成的事故有16起,占15.4%。从伤亡事故分布看,在死亡事件集中的运输事故中,共死亡182人,占总伤亡人数的72.8%,炼油厂56人,占22.4%,化工厂12人,占4.8%。而化工厂发生的事故成为受伤人数最多的重灾区,达到了3259人,占总数的87.2%。

从国别看,美国发生事故18起,占总事故的17.3%,其他7个OECD国家24起,欧佩克及其他18个产油国共54起。美国依然是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国家,且运输事故占据了一半,管道系统老化和第三方暴力施工是美国管道安全的最大杀手,违规操作和忽视安全生产依旧是美国炼油厂和化工厂的旧疾。从全球其他国家的情况看,储运过程中的恶性事故更加突出,尽管多国对恐怖主义进行了全球性治理,但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频率不但没有减少,绝对值反而还在增加。同时,深受全球经济危机不断恶化的影响,石油石化企业效益普遍下降,安全生产管理和投资不足,又导致了违规生产、设备老化等管理方面的恶性事故增加。

中国:范围更广 类型增多

在中国,2012年被媒体关注的石油石化产业各类事故共218起,事故造成死亡103人、受伤910人、失踪13人。从行业看,化工厂事故有100起,占总事故的45.9%,死亡50人,占死亡总数的48.5%,受伤837人,占总人数的92%,单起事故平均伤亡人数为8.87人。与2011年相比,虽然单起化工厂事故的伤亡人数大幅下降,但事故总量增加了51.5%,不仅展示出了与社会和产业发展阶段相对应的特征,而且在全球独树一帜,那就是中小化工厂仍旧是中国石化事故的重灾区。从事故性质看,不到1%的事故是天灾所致,其余的事故几乎是人祸,不是违章操作就是第三方暴力施工所致,已经成为中国重化工业身上的顽疾。

2012年,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事故有44起,占总事故的20.2%,排在分产业事故的第二位。在这类事故中,70%是外部第三方野蛮施工造成的管道破坏,而违规操作、因盗油对长输管道的打孔和管道老化各占三分之一;罐体事故有32起,占总事故的14.7%,排在事故高发产业的第三位。其中,化工原料罐爆炸、着火事故占这类事故近一半,而LPG罐体爆炸事故是2012年新的事故源;非法土炼油厂事故19起,排在第四位;油轮事故9起、钻井平台8起、石化仓库4起、炼油厂3起。在这些事故中,明确构成比较严重环境危害的有42起,约占事故总比例的20%。

这些事故已经分布到了30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江苏、浙江、山东位居事故总量的前三名,分别占有10.6%、10.1%和8.7%,而湖北、安徽、广东、河北、湖南紧随其后,分别占有5.9%、5.5%、5.5%、5%、5%,八省垄断了全国事故总量的56.4%。与2011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的面更广了,新类型的事故增加了。同时,2011年山东依旧是安全事故数量最大的省份之一,而陕西因媒体的关照退出了黑名单,但实际情况恐怕不会比2011年好到那里去。而上述新入围的企业多集中在沿海、沿江等发达的或GDP增速极高的省份中。他们在实现了化工产业密集布局和大量利税实现后,环境风险与伤害似乎早已被经济增速的指标吞噬或淹没。

多方因由欲破海因法则

针对安全隐患的概率,美国著名的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了300∶29∶1法则,又被称为海因里希安全法则。纵观全球,特别是中国的事故发生强度和频率,似乎正在打破海因里希的这一经典的研究成果。它有可能增加保险公司使用这种方法为中国石化企业提供保险时的风险。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压力已经十分巨大。它直接影响着中国可持续发展和走向国际化的进程。

2012年,除全球经济危机给微观企业造成的经营环境被恶化等外部压力外,企业为了生存而形成的内部竞争压力,使企业不能很好地权衡事故损失与企业生存或利润之间的关系,这一特征在全球更加突出并具有普遍性。他们不按操作流程、不按规章制度、不按设计、不按标准、第三方野蛮施工等违规行为层出不穷,所造成的事故达到了全球事故总量的67%,而造成的损失不仅只是数千人的伤亡和数百亿美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大量的环境灾难。

面对危机,各国政府为了拯救本国的经济或追求经济的增长,对安全生产的疏忽又加剧了恶性事故隐患的生成和事故的发生。这一规律已被历史反复证明。而中国,似乎同样没能跳出这一经济减速与事故发生频率及其损害成反比的魔咒。尽管各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打压事故苗头,但迫于经济增长压力或政绩考核的需要,“善意”地“忽视”事故风险,似乎已成为应对事故发生的合理抓手。

仅以非法土炼油厂为例。2012年,他们的储油罐、运油罐等各类型事故就有19起,接近全国事故总量的9%。尽管本世纪初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就一直明令要求将其取缔,但地方政府的懈怠不仅没能彻底根除非法土炼油厂,相反,土炼油厂及其相关的装备配套业、产品的产供销体系如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即使不计较这些事故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每次事故几乎都以一人伤亡为代价,但也未能引起相关地方政府的足够重视。

最令人担忧的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小型化工厂也一同进军大西北的三江源地区,特别是一些能源大省。那些非法土炼油厂、小煤制气厂、小化工厂已经对环境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一些事故已经对黄河造成了在事故期间的污染,而成百上千亩土地遭到了严重的污染与植被的破坏。

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的确存在企业发展模式、经营策略以及产业经营不科学的问题,也有政府习惯于用数量型政策工具管理市场的问题,更有在制定大开发战略时,不能及时推出与大战略相配套的法规,以及相配套的执法、司法等制度安排,同时,更缺乏媒体的有效监督。因此,这才酿成了2012年安全事故依旧飙升的局面,甚至是7月28日江苏启东市上万人举行的反污染示威游行和四川什邡抵制高污染钼铜项目建设的示威抗议等群体性事件的集中爆发。

不能“善意”地“忽视”

笔者在本刊曾刊发《2011年安全事故何飙升?》一文,对中国石油石化事故风险敞口等问题进行过详细分析,指出企业的质量、技术、管理等标准和政府价格型市场管理工具以及市场法制的构建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核心要素。在事故风险预警上,明确指出,若扣除第三方施工外力造成的事故后,中海油与中石油的事故风险点在炼化,而中石化的事故风险点在上游钻探开发业务。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油气储运是三大石油公司共同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对于延长石油集团,从其近几年的事故发生频率、性质、分布和对环境负债的情况看,其风险点的密集程度和风险变现对环境的负债应该引起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对于事故总量和化工事故排位均为第一位的山东地区,更应引起省政府对非国企安全生产的重视和监管责任的增加。

●废弃油气井一旦管理不当,便会引来一片涂炭。 供图/CFP

盘点2012年事故预防的成果,除中石油和中海油较好地封闭了事故风险敞口外,中石化“夭折”在井喷事故上,特别是废弃油气井的井喷上。它们分别是2012年7月8日四川废弃多年的石龙六井突然井喷和11月15日山东一废弃井被盗采过程中的井喷。

因此,对于山东、陕西等事故多发的大省,特别是沿海、沿江以及三江源地区的政府更加需要关注非中央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的问题,在维护市场公平、透明与效率的同时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绝不能“善意”地“忽视”,更不能“精妙”地“封口”。

此外,近三年国内油气管道类事故始终有增无减。2012年的管道事故在分产业事故排行中雄居第二位。随着国内天然气消费市场的壮大,对各类型燃气需求量的增加,已使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多元化,管道业主间、管道业主与用户端的安全风险敞口也在增加,第三方暴力施工、打孔盗油盗气、用户违规使用、业主方不按规范建设管道甚至不按规矩融资等市场行为,使天然气文明距我们渐行渐远。

对于已有管道的运行安全问题,即使当初管道完全能够达到设计标准,可在经过几十年满负荷的运行后,管道腐蚀、疲劳老化以及国内频繁的打孔盗油等问题已经使管道接近了寿命时限。所以,需要对已经运行了30年以上的长距离输油管道做寿命风险的再评估,提早制定管线接替更新的投融资计划,以防患于未然。

总之,各类型中小化工厂和非法土炼油厂所酿成的事故及其危害不可不高度警觉,废弃油气井资源资产的再评估与管理不可轻易忽视。而油气运输体系的风险及其风险变现的急剧增加更加不可不查,各级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而对安全生产的漠视绝对不可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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